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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管理的文章(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模板

奖惩制度是干部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的统称。 奖励制度是指根据干部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成绩,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调动其工作潜力和积极性的制度。 这是一种正向激励机制。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管理原则的文章吧!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模板1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员工遵规守纪意识,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文件制度。

2、本制度的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奖惩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潜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个奖励

1、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二)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人员伤亡、消除职业病危害等方面取得成绩或者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取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并取得成果的。

(四)在消除隐患、抢救事故中立功的人员。

(五)制止非法指挥和非法作业,避免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六)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晋升、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给予上述奖励时,可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为50元至500元不等。

3、奖励员工,颁发奖金、荣誉称号。 工会部门向安全部门推荐,或者单位、部门提交材料。 安全部门审核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档案。 个人简介。

第三条 处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制度范本,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二)违规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发生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

(四)隐瞒、不报事故、谎报事故,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串通作伪证,情节严重的。

(五)对制止非法指挥、非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留校察看、开除等。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包括:一次性罚款和经济损失赔偿。

3、对一般违规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并扣分,罚款金额50元至100元不等。 对严重违反规定或拒不改正错误的员工,将处以100元至300元不等的一次性罚款,同时可以下岗学习1至3个月。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 对严重违规导致事故发生、未能正确认识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的,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4、对因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给予处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责任。

五、事故或“三违”责任人员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可以酌情减轻行政处罚、减少赔偿数额。 相反,如果人员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态度不好,绩效就会极差。 ,加重行政处罚、加重赔偿数额。

6、对员工实施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时,要查清事实、调取证据,分析违法行为的程度和性质,区分故意或明显的违法行为以及难以把握的误解,并召开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对员工进行处罚。 受处罚人应当自行辩护,慎重决定。

七、弄虚作假获取安全奖励的,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八、滥用职权、利用受处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包庇受处分人员的,要从重处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模板2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体系;

(四)安全投资保障体系;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

(六)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山设备及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山重大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十三)安全奖惩制度;

(十四)进井人员检查和进出井人员统计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程序和标准;

(二)信息具体、职责明确、执行和检查可比、管理措施严格、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对各类违规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引用依据、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术语明确,保证相关人员理解、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并确保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具有约束力。

5、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按照岗位职责统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要把企业、部门、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一一分解,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时间、材料、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 会议应当有完整记录,载明商定事项、决定、人员、措施和实施期限。 会议记录和纪要应当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体系。 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分解指标,明确责任、保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资保障体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安全系统、设备设施的增设、完善和更新,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 、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应急救灾等都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安全投资要能够充分保障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 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以及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确保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掌握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周期、材料、方法、标准和考核办法; 应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 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经费。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确保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爆破、水害等方面的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明确事故隐患识别、评估、报告、监测和处置标准;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范本,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程序、标准、规范等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重点检查矿山“一供三防”装备和管理状况; 明确安全检查周期、信息、检查标准、检查方法、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确定项目、确定人员、确定措施、确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归档。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确定各类工程设计、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方案的安全技术审批的材料、程序、标准、期限和审批级别; 审批人员的职称、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安全技术审批应当保证依据充分、正确,信息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建设、作业和作业。

(十)矿山设备及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应保证使用中的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 明确矿山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以及检测单位和人员的资质; 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和方法,核实单位和人员的资质; 明确修理、更新、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山重大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要明确“一供三防”、水防治、地压影响、职业病危害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主要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制度,强化管理,强化安全保障。进行监测,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时限、报告部门、报告信息以及应当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十三)安全奖惩制度。 一定要兼顾责任、权利、义务,明确奖惩,明确奖惩项目、标准、考核办法。

(十四)进井人员检查和进出井人员统计制度。 明确进井人员禁止携带入井的物品及检查方法; 明确进出井人员登记、统计、统计和报告办法,确保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上井的人员。及时处理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程序应涵盖从进入作业现场、作业准备到作业结束、离开作业现场的所有作业环节。 要分别制定各类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工种、岗位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规程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可能产生的危险和危害。 。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并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材料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责令改正。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模板3

1。目的

为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安全施工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

3.参考文献(无)

4. 术语和定义(无)

5. 职责

5.1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定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措施,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违规罚款和事故处罚细则,并监督实施。

5.3 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5.4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六、具体信息

6.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当给予奖励:

a)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在事故预防和安全施工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c) 发生事故时,认真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防止或减少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损失;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d) 认真采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的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或者科研成果,取得显著成果;

e)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6.2 对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对其领导班子给予必要的奖励。

6.3 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了解公司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情况,全年安全管理成效显着,未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的,公司应给予提供必要的奖励。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奖励可以包括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升,而精神奖励包括功绩记录、荣誉称号等。

6.5 公司及项目部应预留工资总额的1%至2%作为专项安全奖金(该奖金不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设立并受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直接管辖。 使用。

6.6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约束、教育激励”三项机制; 制定违规罚款和事故处罚办法。 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押金”办法,强化人身安全风险意识。

6.7 违规及事故罚款应计入安全奖金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6.8 安全施工有否决权。 发生人身死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人员,取消当年参加相关考核评价活动或者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 隐瞒、不报告人身、机械事故或者其他重大事故,或者歪曲、掩盖事故真相的。 一经核实落实,对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并给予事故双倍经济赔偿。 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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