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中的心理教育研讨
王泽祥(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
深受行为主义心理学影响的保守教学不重视同学内在的心理活动,只重视能够丈量的同学所能获得的知识。这就犹如先不修路,只管运东西(灌输知识),结果是教师披荆斩棘费尽千辛万苦,胜利的同学却不在多数。经过改进的保守教学开始重视能力与知识的关系,提出知识学习与能力发展并重,但仍忽视了人的意向品质的培育,而意向性正是人的精神活动的动力之源。现行的教学理论虽提出知识学习与能力发展并重,但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的方法,同学的学习活动仍控制在教师的手中。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之道是将课堂教学活动真正置于同学的心理活动之上,把心理教育与学科教学整合起来。
一
当前我国对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育的呼声很高,但主要还是将心理教育与学科教学分离对待,而缺乏将两者整合的研讨。在这种二元分离之中,心理教育与学科教学一样,仍停留在工具主义或功能主义观点之上。在此心理教育不是自身的目的,它并非来自自身,而是为了弥补知识教学的单面性、为了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而对知识教学起辅助作用的工具。例如,为了提高同学的学业成果,要求增强同学的思维运算能力,于是单独开设增进记忆和掌握思维技能的课程。研究标明,同学仅凭记住论述记忆术和思维战略的条文,并不能改进他们的学习。战略性知识必需通过大量的实际(学科)知识的练习,才干作为一种概括化的战略能力迁移到与原先学习任务不同的新任务中去。为防止心理教育与学科教学的二元分离,我们提出两者整合的切入点是将教学活动置于心理活动之上。
首先,从教学论来看,有效教学一定要建立在同学的兴趣和主动接受上。从逻辑上,可以将“教学”分别从“教”与“学”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施良方等学者指出,教就是教师引起、维持与促进同学学习的所有行为。邵瑞珍等人指出,教育情境中的学习是指:凭借经验发生的、依照教育目标要求的“比较耐久的能力或倾向的变化”。教师教的行为是相对于同学学的行为而言的,离开同学的学习谈教师教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同学的学习活动就是他的心理活动,要使同学习得某种知识或技能,必需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潜能,以和激发同学的动机使其自身去获取。使同学的能力、态度(心理素质)获得发展,这自身就是心理教育。
其次,从教育心理学分析,陈琦等人论述,教育必需以同学心理发展的水平和特点为依据,同学在从事新的学习时,必需与他原有的知识水平和原有的心理发展水平相适应。以绘画中的背景为比喻,我们可以将学习者的心理活动视为其学习活动发生的背景。不同的对象(人或物)在不同的背景中给观者的视觉感受不一样,对象只有在与背景结合时才有实质的整体意义。画家在绘画时,需将背景与对象综合起来考虑,才干画出整体性的艺术效果。教学亦如绘画,教师在设计教学时必颈考虑同学的心理背景,在同学实际心理背景基础上来设计和实施教学,才干收到整体的效果。
再次,从认识论上来考察,教师与同学的关系应当是主体间的心理相互作用关系,而不是保守所理解的主体(教师)与客体(同学)的关系。教师作为“教”的主体,其对应的客体应当是教学情境,教师通过自身的优秀教案来确立或改变教学情境。同学作为“学”的主体,其对应的客体就是教师所设计的教学情境。两个主体对应一起的客体。
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的报告《学会生存》提出了“培养完人”的教育:“把一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善的人。”[1]这种完人教育与我国长期以来提倡的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的方针相吻合。从实质意义上考察,德育、智育、体育都是在心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三育”的目标也可以用习得的心理素质来表述。德育的目标表示为态度、人格、情感等心理素质的变化,智育的目标表示为智慧技能、认知战略和言语信息的获得,体育的目标则表示为生命力与体格的和谐和自信心、情绪体验、动作技能等心理素质的发展。提出多元智能理论的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更是直接把“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