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科研兴校”或许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由中小学教师承当或参与的各级教育科研规划项目数以万计,有的学校研究课题多达数十个,“人人有课题”在不少学校并非是一句空话。在科研积极性空前高涨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的问题也就凸现出来了。
一
实际左右着中小学教育科研的主要有这样三股不同的力量:“研商式”的炒作、正统的“学科规训”与“行动研究”的倡议。
将科研作为一种经商,迎合局部教师职评、成名的需要,依靠出售获奖证书、版权、教辅用书、课题称号等赚钱,对此,我们并不陌生。笔者长期在基层工作,并没有什么“教授”、“导师”的头衔,可这几年,每年都会收到上百个来自大城市、港澳甚至国外的“优秀论文获奖”、“大作入选”、“名人小传”之类的通知书,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征收版面费、评审费等,有的手法高明,稍不留神,准会上当。我们并不排除学术研究能够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它从根本上不能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而应服从探求真理的需要,坚持相对独立的品格,有着更高的精神追求。研究实质上是独立的、自由的、主动的,是人类智慧和自由精神的集中表示。假如一种学术、一种研究只是赚钱的手段,完全成为被动的东西,失去了独立自由,那么它就丧失了灵魂和它的神圣使命,变成了一种假研究、假实验。“研商式”炒作下的学术成了一种蛊惑人心的包装。
严格而正统的“学科规训”无疑是科研打假的一剂良药。这里的学科是指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的科研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依照一般的说法,从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问世算起,教育学已走过了三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但直到今天,它的许多概念、判断、命题等仍不符合科学规范,尚未建立起自身的话语方式和体系。在严谨的学术同侪眼中,它顶多是一种次等学科(subdiscipline)(注:华勒斯坦等著,刘健芝等编译:《学科·知识·权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3页。)。于是,有必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学科规训制度”,包括反思学科性质、廓清学科视界、纯真研究组织、严格评审程序、规范研究行为、推动语体革新等等。那些“处在教育工作第一线的中小学教师也研究教育,但他们的研究绝大局部属于教育总结或工作报告,严格说来不能称其为‘研究’”。(注:赵蒙成:《教育学的迷惘》,载《读书》xxxx年第5期。)为此,需要对他们进行教育科研基本规范的培训,使之掌握“调查法”、“实验法”、“观察法”、“文献法”等等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教师像自身所教的同学那样,在各类“科研培训班”的名目下,听讲、记笔记、应付考试等;又像专业理论工作者那样,根据科研管理部门、专家编制的“课题指南”,申报自身的研究课题,接受专家的论证、审查与评价。我们并不反对对广大中小学教师进行基本的教育研究规范的训练,使之懂得研究程序与方法须经得起检验,决不能篡改事实和数据;报告效果必需实事求是,不可自我吹嘘;尊重他人的研究效果,不容许剽窃掠美;将时下的研究置于学术史的相应环节中进行,漠视学术史的“研究”谈不上真正的学术研究等等。但是,在这套严格的学科规训制度下,教师们经常感到无所适从。如他们对研究领域内的中外学术史不堪了解,难以从中发现富有创新意义的课题;难以从研究总体中随机抽样,而总是面对学校情境下特定的儿童,不能设立一定的对照班、控制组,为归因分析提供必要的条件。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指的是应用实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