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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大学

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概况

1.中学全称:南昌万向职业技术大学

2.招生代码:0077

3.现址地址:西安市花坞路3号

4.邮政编码:310023

5.办学地点:北京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6.大学网址:

7.办学类型:公办

8.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二条招生机构

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设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拟定自主招生新政,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组织和施行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计划(人)

收费

(元/人·年)

备注

01

红色乳品生产与检验

45

5000

已报考并取得2014年出席湖南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02

服饰工艺技术

40

10000

03

工业设计

45

10000

04

饭店管理

45

10000

05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45

10000

合计(人)

220

注:具体以广东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后核准计划为准。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四条报名条件

符合当初中考报名条件,并已报考并取得2014年出席辽宁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且符合下述条件者:

1.综合素养评价均在合格以上(且中学会考成绩不能高于P等)。

2.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晰“学校可以不予投档”、“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投档”的,均按“不予投档”执行。

第五章报考

第五条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形式:网上报考方式

2.报考时间:考生可于2014年3月3日8:30~3月20日16:30期间登入我院招生网(),查询网上报考方式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新政,并按要求确切输入个人报名信息。下载并填写《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报考表》(附件1)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凡出席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补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高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只能考取一所高校。

3.报考交费: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院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回函》(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要求,自主招生报考考试费110元/人,不缴报考费的考生报考无效。报考后七天内(如3月13日、14日报考的考生17日下午可查询报考结果)考生可查询报考结果,报考成功的考生将报考费转帐至我校以下帐号,转帐后请勿必保留建行单据,现场确认时凭收据在准考证上签章。

户名: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

开户行:工商建行翠苑分行

账号:1202005909900018428

转账用途:自主招生报考费(标明姓名和中考报考号)

第六条信息确认与咨询

1.现场信息确认:2014年3月29日8:30~16:30分前到我院现场申领“信息确认”手续,并代办报考资格审查,交验有关护照、证明原件及上交打印件,确认本人报考信息。

现场资格确认地址:西安市西安花坞路3号北京万向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行政楼6205室)。

现场确认时需按以下次序交验相关书面材料(打印件以A4纸格式):

(1)报考表(自主招生报考系统网上报考完毕后复印,由考生所在中学分校签订意见并签章)。

(2)素养特长考察及新政加分的申请表(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3)承诺书:考生需登陆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由考生本人和考生监护人签名。

(4)验考生本人身分证或户籍簿原件,并递交相关打印件一份。

(5)验考生本人中考报考证,并递交打印件一份。

(6)中考复检表打印件一份(或盖有结业中学分校私章的相关证明)。

(7)中学阶段获取的各种奖项、技能证书及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并递交打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中学私章)。

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手动舍弃处理。身分证或户籍本、素质特长考察及新政加分证明材料打印件(少数民族以当地大队证明为准)、《普通院校招生报考证》等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未能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手动舍弃报名资格。有符合特长考察及新政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到“素质特长考察及新政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进行审核,未到“特长考察及新政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验证特长加分材料的考生视为无加分资格。假如考生无符合我院加分条件的奖励事项,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其证明资料打印件。

2.考生所交材料、复印件和考试报考费恕不交纳。

3.报考咨询:

(1)大学教务处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

(2)点击大学招生网站查询()。

(3)咨询电话:(0571)871540008717181687171809

5.来院线路:

如考生自行乘车来校,306、346、853、B支2线在“金鱼井”站下车,向东50米右转后,沿花坞路再向前150米即到;或193、310、356在“西溪湿地张村”站下车即到。如自备车来校,请详见招生网指示图。

第六章考试

第七条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2014年3月30日。

综合素养测试:2014年4月6日。

第八条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和综合素养测试。

第九条考试与评分、考试方式及测试方法

由大学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养测试两部份:

1.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英语(卷面满分100分)、英语(卷面满分100分)、数学(卷面满分100分),卷面总分300分,折算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方式:面试。

2.综合素养测试

(1)测试内容:考评中学生的能力素养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方式:笔试、材料初审。

(3)测试方法:报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专业组建若干个综合素养测试考核组,考核组由5个考核人员(设主任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拟定的考核方式(另行制订)对中学生进行笔试。各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由考核组成员根据评分规则(另行制订)评分,满分150分。

3.素养特长项加分满分10分(赋分条件参照省考试院公布的特长加分要求)。

大学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全程施行监督。

第七章投档

第十条投档规则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投档的原则。

2.文化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加上加分得到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生计划的200%比列确定出席综合素养测试的考生名单并出席相应专业的专业素养测试。文化考试缺考2门以上(含2门)的考生,取消综合素养测试资格。

3.各专业考生的投档,各专业考生的投档,根据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和素养特长项加分四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直至额满。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将不脚部分转回相应批次普高计划。

总分折算形式: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满分30分)+文化考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折算满分150分)+素养特长项加分(满分10分)。

注:

1.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1)等级分折算办法:A等计3分,B等计2分,C等计1分,P等不计分。

(2)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等级折算分×(10/11)。

2.文化考试成绩:

文化考试成绩折算=英语卷面成绩×40%+物理卷面成绩×20%+英文卷面成绩×40%。

3.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4.素养特长项加分满分10分(赋分条件参照省考试院公布的特长加分要求)。

5.若投档最低分的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小学阶段具备相关必修课程学分或相关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投档。

6.若某个专业出席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低于出席考试人数的80%比列进行择优投档,计划不足部份则转到职高普高计划,在相应的批次投档。

7.投档工作在5月末前完成。凡被我院自主招生投档的考生信息,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和四川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8.公示结束后,大学将拟投档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初审同意并签署《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大学自主招生投档合同书》(附件3)后向考生发投档通知书。已投档的考生不得出席当初中考;未投档的考生可出席当初中考。

第十一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评不合格的考生,大学不予投档。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

对于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投档”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投档”执行。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净高女孩1.68米及以上,女孩1.55米及以上。

第九章招生监督

第十三条自主选拔投档变革试点工作,是推进院校招生投档制度变革的重要措施,所有出席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新政、规定,严格遵循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人员的违法处理杭州万向职业技术,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大学提出申请,如有以谎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已被投档或取得学籍者,大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口所在地。

第十六条考生出席综合素养测试过程将全程录象。

第十七条其它违法行为的处理遵循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其他

第十八条颁授学历证书的大学名称及证书种类

中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结业,由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颁授普通高等教育高职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5000元/年·人;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奖励40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2500元/年·人。

第二十条勤工助学

大学设有一定数目的固定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助学按揭

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按揭或就学地助学按揭。按揭金额最高6000元/年·人。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投档结果查询方法

咨询电话:(0571)871540008717181687171809

咨询地点:北京市花坞路3号北京万向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行政楼6205室)。

传真:(0571)87154000

E-mail:zswxxy@163.com

附件1:

上海万向职业技术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报考表

中考报考号:考取专业: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分证号

家庭住址

政治面貌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