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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及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

2022年东北石油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东北石油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大学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各位参考。

东北石油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录取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力争东北石油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成功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判、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条例,结合东北石油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东北石油学院一年制普通本、专科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学院。

英文名称为“”。

第四条学校代码:。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院校。学校上级主管部委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教授、硕士、学士三级学位颁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授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中学名称:东北石油学校。

第八条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吉林市高新科技行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

石家庄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江西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西北石油学院设立由大学主要领导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制度,负责制订学校招生制度,讨论决定大学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西北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大学的常设机构,负责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西北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按照需要建立赴各地(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大学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制度和要求的推进,维护广大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编制方法: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规定,根据院校近两年在各地(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专业(类)在各地(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状况,兼顾各地(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人数比例、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原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有关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数量及录取批次以各地(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发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条例,学校预留少量本科录取计划,预留计划按不少于本科总计划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平行志愿录取比率事宜并且调节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