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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泥土购购销合同范本

篇一: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样本1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工程需要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经协商后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具体条款如下 :

表一商品混凝土单价:元/m3 :(不含税)

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供货期限:自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该工程混凝土供应结束止。

2.2交货地点:乙方混凝土运到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含运距 公里。

超出运距/ 公里,乙方每立方米另收取 / 元,共计 / 元。

2.3交货数量及验收方法: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交货单”为凭证,由甲方

指定(电话: )在砼发货单上签字验收及办理签证,作为混凝土实际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甲方指定人员不在时,应由持有甲方指定授权书的人代为签证、授权书应交给乙方备案)。对交货数量如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7.5条规定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2.4工地运输:

2.4.1手推车□、翻斗车□、井架手推车□、塔吊及吊罐□由甲方负责。

2.4.2泵送混凝土卸料口,由甲方负责。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

3.1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标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和海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2交货检验费用:在交货地点,标养试件由双方检验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

样,制作试件并标识明确后,由施工方暂时保管,试块在工地静臵24小时后拆模。试块由工地送至标准养护地点标养,混凝土养护龄期到达时,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及监理,派人员到规定的检测地点共视检测、签认,其运费、养护费及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条件、拆模试件的制作由甲方负责承做,但必须通知乙方现场质检员旁站,其运费、养护费及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4.2泵送管道的水平、垂直输送及泵(非泵)送的坍落度增加费用另行收取。

五、预拌混凝土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5.1货款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交货验收单,编制当月一式肆份的对账结算单给甲

方确认签字,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确认。

5.2乙方汽泵一次泵送混凝土量不足60 m3,按60 m3向甲方收取泵送费。

5.3乙方供应砂浆按450元/ m3向甲方收取。

5.4泵送费用:37 m泵车 元/ m3,46 m泵车 元/ m3,52 m泵车元/ m3,

5.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供货前甲方先预付材料备料款元。其余货款采用下列

第 D 项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即供应前甲方一次性付清该批混凝土所需货款。

B、供货期限不足一个月,则在该工程项目供货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C、供货期限超过一个月,则按月结算,结算日为当月日(即 月 日至 月 日为一

个结算周期)。结算日后 日内甲方结清该结算周期所供混凝土的货款。

6.1甲方每月25日前要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预拌混凝土的需求情况,及时向乙方提

供次月的《月份混凝土供应计划》,并要求准确填写计划中的各栏目的内容,若浇筑部位和强度等填写错误,由甲方负责。

6.2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至少提前24小时),甲方要填写《生产联系单》,最终确认

所要求供应的混凝土浇筑部位、数量和各项技术参数,作为乙方生产供应混凝土的依据,若不能填写《生产联系单》,则必须致电销售部门 或传真 进行确认,或甲方对第一车混凝土交验单内容进行确认作为乙方继续生产和提供质量保证资料的依据;若更改原计划必须在生产前6小时通知乙方。

6.3每次供货前,甲方必须提前致电乙方调度室 确认混凝土送达的准确时间、强

度等级、塌落度及工程部位。混凝土送达工地后,甲乙双方要在20分钟内实测或目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40分钟内做完试块,90分钟内应卸完毕,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卸料造成的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乙方对超时未卸完的余料有处臵权。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在核对交验单内容与实际无误后就在交验单上予以签认,届时甲方不签认,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卸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另由甲方签认过的交验单出现误差(强度等级、塌落度及施工部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必须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的位臵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灌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混凝土生产配合比。

6.4新工地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开盘时,甲方要派人参加开盘鉴定,并在鉴定书上签字确认,

逾期未参加即视为确认。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 m3时,甲方要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及时通知在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由甲方签认。在每次浇筑时,允许有一车次不足8 m3,若超过,则加收30元/ m3空载费。

6.5若由于工地的供水、供电或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待工,等待时间超过三个小时,导致混

凝土拌和物坍落度损失太大不能使用需乙方处理,甲方要予以签认,其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在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泵车等机械设备所引起的扰民、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甲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进入现场的乙方车辆、泵车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保证

工地道路畅通,满足重车行驶要求。危险区域要设臵明显的警戒标识,车辆出入口要设臵交通指挥人员,还要提供良好的夜间照明。保证工地进出道口安全、文明、卫生。如甲方未提供以上条件而造成不良后果,因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非泵送现场,甲方要设臵较规范的卸料台。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并应建立相应的洗车场地,以免出场车辆污染城市道路。

十、本合同在执行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

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协议)附件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

章后生效。待货款付清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篇二: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本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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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配图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

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篇三: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协会版)2015新版 (1)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数额为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的。

第十四条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第二 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乌鲁木齐市仲裁委;

二、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双方补充协议条款: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持2份、乙方持4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业主(盖章): 开户银行: 业主代表人: 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哈密市合同签订时间: 2015年 月日

投诉电话:2575000 第三方盖章:

年 第

二0一五年号

2015

第六条 需方指定专人依据混凝土运输车辆逐车验收并签收,并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以需方签字作为验收合格及结算

混凝土购销合同 依据。

甲方(需方): 哈密建设(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进行验收时,取样和实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规定,试件制作、养护、

乙方(供方): 哈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 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如双方发生质量争议,双方共同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可由 进行鉴定,取样由供方全程跟踪且签字确认,否则,其试验数据不能作为评定依据。 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七条 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需方应在两小时内组织验收、卸料、签票。因需方原因造成供方不能及时卸货或货物

第一条 供货概况 浪费、货物报废等应由需方负责赔偿。 一、工程名称: , 第八条 需方如抽查混凝土的数量,抽查时应有供方单位值班负责人或合同代理人在场,双方签字认可。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乙方为本工程混凝土独家供应商。一个批次抽查出一车或数车混凝土的数量不足的,该批次所有单车数量均按数量不足或差额最大的那一车的差额的百分二、工程交货地点: 三、工程供货起止时间:

1、此单价为到施工现场泵送预拌混凝土价格,非泵送每方减15元。

在上述价格基础上,细石砼每立方加元;每次泵送量在10m3以上50m3以下的,每立方增加 元;每次泵送量在10m3以下的,搅拌车按元/小时、拖泵按元/小时增加费用。运送砼距离超过 公里的,每公里每立方增加 元。

2、特殊要求的外加剂如早强剂、抗渗剂、防冻剂等费用另计。 本合同:外加剂及价格为 抗渗P6单价每方增加30元/方,抗渗P8每方增加50元/方 。。3、冬施费: ;其他费用:。4、结算数量以双方签票的实际数量为准。若由于需方现场人员将已签收的发货票丢失,需方不得以此拒绝结算,应以供方持有的需方签收的票据为依据结算。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市场因素,乙方有权要求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暂停下一层(或下一个批次)供货,乙方应当在暂停供货前 5 日内发出书面通知,如双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 10日内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当日内付清所欠乙方全部款项,乙方在收到上述全部款项后应退出工地,因甲方逾期支付致使乙方逾期退出工地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预付款 2.月结 3.垫资:a原则上不能超过地上三层b 不能封顶 付款方式: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第三条 产品质量严格执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等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需方应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要求进行浇注、维护和养护,需方负责混凝土振捣质量、抹面质量和混凝土养护质量、混凝土结构的实体质量、试件质量,因振捣操作不当及未按规定养护影响混凝土强度导致工程结构安全的,供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施工过程中,需方不经供方同意不得向混凝土中加水及其他物料,否则由需方承担质量事故后果。

比予以扣减。 国家规范允许的量差范围(±2%)不属数量不足,互不补差。 第九条 需方施工现场应当为供方运输、安放设备、卸料、泵送作业等提供安全、基本的条件,并视工程情况提交书面

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相应的危险通知、警示义务。

条件不具备时供方可推迟供应,由于需方提供的条件不当、未尽到危险通知、警示义务给供方造成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需方承担。

第十条 如采用拖式泵泵送施工的,供方提供泵机、泵卡、泵管等,需方保管使用,因保管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需方应赔偿损失。

现场施工时,需方应安排人力配合供方布泵、布管、卸料、泵送、拆管、清理设备工作。由于需方不配合造成供方经济损失的,由需方承担责任。

当同时浇筑几个等级的混凝土时,需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若发生混凝土错浇部位,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如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

一、供方有权随时停止供应混凝土,所造成工程质量及其他责任由需方承担。 二、需方应当自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所欠货款的 支付或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需方要求供应混凝土,应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一个批次供应量在500m3以上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供方应在一个批次混凝土浇注完50日内向需方送交本批次实验报告

二、如需方提供外加剂,外加剂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等相关标准,需随附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并针对工程情况提供书面技术交底,需方对所提供的外加剂质量、时间及附随的资料负责,因外加剂逾期提供、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全,供方有权拒绝生产,供应混凝土时间顺延,需方应赔偿因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三、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需要暂时停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据;因不可抗拒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情况、停水、停电、交通阻断、政府强制命令及其他客观障碍。

四、发票:供方月末按需方全称及结算金额在发生当月全额开具混凝土发票,单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发票、收据开具单位全称为: 。需方应及时将供方开具的发票签收并交需方财务,由于需方相关人员未及时挂账等需方原因致使发票丢失或跨年度作废的,供方无法再次向付款方开具砼发票,需方不得以未挂账或无发票为由拖欠供方砼款,供方出示需方签收发票复印件需方必须按合同履约付款。

五、若年末未按合同履约或按合同付款有余额的,需方有义务与供方对账并出具询证函。

六、需方指定专人进行月末结算,材料结算人为:,若需方变更材料结算人应及时向供方出示授权委托书。 七、如遇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国家标准变动,混凝土价格上调。

八、本合同所订混凝土单价仅限于双方当事人知晓,如需方泄露给第三人致使供方受到损害的,需方应予以及时足额赔偿

九、甲方委托代理人 愿意为甲方足额及时付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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