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精神病年度工作总结1 本文关键词:精神病,重症,年度工作总结
重症精神病年度工作总结1 本文简介:重症精神病年度工作总结在2011年上半年中,根据县领导的要求和指导,对我镇辖区内摸底的74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AB表的填写,并进行规范管理,对家属进行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4月份兰州市精神病专家对我镇登记在册的74名精神病人进行确诊、筛查的工作。其中在册的35名患者确诊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未确诊的27人,
重症精神病年度工作总结1 本文内容:
重症精神病年度工作总结
在2011年上半年中,根据县领导的要求和指导,对我镇辖区内摸底的74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AB表的填写,并进行规范管理,对家属进行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
4月份兰州市精神病专家对我镇登记在册的74名精神病人进行确诊、筛查的工作。其中在册的35名患者确诊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未确诊的27人,项目外的12人。并对确诊的35名患者对其病情的变化、总体的身体状况以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程度进行连续两个月的跟踪随访,对未确诊和项目外的患者进行每一季度的普通随访。
在2011年下半年中,我们对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新增摸底5人(未纳入74人中),待进一步确诊。我们对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家属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让他们对患者的饮食和看护要多关心,为患者的早日健康做好准备。
根据县领导要求和指导,我们加强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改变陈旧观念,反对歧视精神病患者,关注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苏晓琛
2011-12-01
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
秋冬季气温变化较大,随着时间推移,天气变冷、气候干燥,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秋冬季常见传染病有手足口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水痘、风疹、麻疹、肺结核、伤寒、痢疾、甲型肝炎,所以每个小朋友都要充分认识传染病对身体健康的危害,轻者影响学习和生活,重者可留后遗症甚至死亡。
1.手足口病: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天5岁以下的婴幼儿,通过人群密切接触传播为主,可引起小儿手、足、口腔以及臀部等部位的疱疹,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炎等并发症。
2.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发热性呼吸道传染病,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具有高度的传染性,流感不同于普通感冒。本病好发于冬季,人群普遍易感。由于流感是病毒性传染病,没有特效的治疗手段,因此预防措施非常重要。
3.甲型H1N1流感:为急性呼吸传染病,其病原全是一种新型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早期被称为猪流感。人群普遍易感,并可以人传染人,人感染甲流后早期症状与普通流感相似包括发热、咳嗽、喉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或呕吐、肌肉痛或疲倦、眼睛发红等。最明显症状是体温突然超过39度,肌肉酸痛感明显增强,伴随有眩晕、头疼、腹泻、呕吐等症状或其中部分症状,如果个体身体素质不是很好,加上自身免疫力低的话,患者一旦感染,会直接引发很多并发症,甚至于危及生命。
4.流行性腮腺炎:俗称“痄腮”,是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发生于儿童或青少年,临床表现为发热和腮腺肿痛。
5.水痘:是一种常见多发的儿童传染病,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可产生反复持续的,无临床症状的潜伏感染。临床特点是皮肤黏膜出现瘙痒性水疱疹。多发生在冬末、初春季节。通过直接接触、空气飞沫传播。水痘结痂后病毒消失,接种水痘疫苗是预防这种传染病的有效措施。
6.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发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口腔黏膜疹及全身斑丘疹为临床特征,并常可并发肺炎,而危及婴幼儿生命。
7.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表现以低热、上呼吸道轻度炎症、全身散在红色斑丘疹及耳后、枕部淋巴结肿大为特征,发热后1—2天出疹,皮疹初见于面部,可一天内布满躯干和四肢,手掌心、足心一般无疹,出疹持续1—5天,一般3天,多见于冬春季节,可造成流行。传染源:病人是传染源。传播途径:大多是通过呼吸道飞沫散播传染,也可通过患儿口、鼻及眼睛的分泌物直接传染给被接触者。人群易感性:好发于1—5岁小儿,除1岁以内婴儿不容易感染外,其余年龄越小、发病比例越高,成人偶见感染。与饮食、药物、虫咬或肠道寄生虫等因素有关。
8.肺炎:多由病毒、支原体、立克次体、细菌、真菌等感染引起,婴儿和儿童的主要肺炎病原体是病毒,包括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等,成人最常见的病因是细菌感染。传染源:病人是传染源。传播途径:大多是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染,也可通过直接接触感染。人群易感性:免疫力低下者或患慢性疾病患者如(慢性肺病,心血管疾病,肝病,糖尿,肾病,脾切除或功能障碍等等)以及老年人等。预防措施: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居室保持清洁,空气新鲜。冬春季节,年老体弱者应避免淋雨、受寒、醉酒等诱发因素。
9.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累及全身多个器官,但以肺结核最为常见。肺结核主要是由开放性的病人咳嗽、打喷嚏时散播的带结核杆菌的气溶胶通过呼吸道传播。如果有以下症状可自我判断是否患上了肺结核:(1)周身无力,疲倦,发懒,不愿活动(2)手足发热,不思饮食,白天有低烧,下午面颊潮红,夜间有盗汗(3)发烧,体力下降,双肩酸痛,女性月经不调或闭经(4)经常咳嗽,但痰却不多,有时痰中带有血丝(5)大量咯血,胸背疼痛(6)高热。凡有(1)(4)项能对得上号者,应及时检查,可能是初期患病,只要抓紧治疗可很快好转;凡有(5)(6)项对得上号者,病情已较重,应去医院拍片确诊,抓紧诊治。预防措施:当你有原因不明的低烧、消疲、乏力、咳嗽、盗汗,又没有查到其他病因,应迅速到医院查检、确诊。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规律、全程用药,疗程不得短于半年,口才要有足够的耐心。休息、充分营养、适当户外活动、增强全身抵抗力,仍是战胜疾病的重要条件,病人在排菌期间应适当隔离,保护家庭成员和集体人群的健康十分重要,特别是保护儿童。
10.痢疾:是,上感染痢疾杆菌引起的,临床表现为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脓血便,伴全身中毒等症状,痢疾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夏、秋季发病率高。痢疾病人和带菌者是传染源,轻型、慢性痢疾和健康带菌者易被忽视,传播途径以粪、口感染为主,卫生习惯不良的小儿易患本病。预防痢疾,应做到以下几点:搞好环境卫生,加强厕所及粪便管理,消灭苍蝇滋生地,消灭苍蝇,加强饮食卫生及水源管理,人人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饮生水,不吃变质和腐烂食物,不吃被苍蝇沾过的食物,不要暴饮暴食,以免胃肠道抵抗力降低。
如何预防秋冬季传染病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搞好室内外卫生,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经常晒洗衣物及被褥。搞好粪便管理,清除垃圾,疏通污水沟,消灭蚊蝇孳生地,采取各种措施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四害。
(二)搞好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生冷不洁食物,不吃苍蝇、蟑螂叮爬过的食物:不吃生的或末煮熟的食物;隔夜的饭菜和买回来的熟食要重新煮沸蒸透;生食瓜果蔬菜要洗涤消毒,生吃瓜果要削皮,喝开水不喝生水,碗、筷等餐具要严格消毒,生熟刀板要分开,传染病人和带菌者要暂时调离饮食服务工作岗位。
(三)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卫生,要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家和拿钱钞后要洗手的良好习惯。不随便吐痰,不随地大小便。日用品常进行日照消毒和适当处理;加强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勤洗澡、常刷牙,纠正不良学习习惯。
(四)及时发现的控制传染源:发现病人或可疑病人,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病毒传播。病人的食具、用具要严格消毒,粪便和排泄物更要用源白粉等消毒处理。
(五)加强个人防护:了解肠道传染的相关知识,感染肠道传染病应立即上医院就诊,不要胡乱用药,特别是不能自行使用抗菌素进行不规范治疗,防止耐药性的产生,某些肠道传染病抗生素的不当使用,甚至可导致生命危险。
1.疾病流行季节,尽量减少到人多的公共场所去,尽可能避免与确诊的呼吸道患者接触。
2.随时关注天气预报,注意气候变化,随时增减衣服,避免淋雨、受凉。人体受凉时,呼吸道血管收缩,血液供应减少,局部抵抗力下降,病原体容易侵入。
3.加强体育锻炼,特别是户外锻炼,如早操,晨跑,气功、散步、游泳、太极拳等,体育锻炼可增强血液循环,提高免疫力。平时增加户外活动,多晒太阳,以增强体质,提供机体抗病能力。
4.注意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补充营养。充足睡眠能消除疲劳,调解人体各种机能,增强免疫力。要注意饮食均衡,保证每天适量的蛋白质、淀粉、脂肪、水分和维生素的摄入。多喝温开水或茶水,保持鼻黏膜和咽喉部的湿润。保持良好的心情有助于预防秋冬季肠道传染病。
(六)免疫预防:流行季节前可进行相应的疫苗预防接种,如流感、肺炎、流脑等疫苗。
篇2: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本文关键词:会诊,深圳市,修订,孕产妇,制度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本文简介: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有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首诊负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本文内容: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有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
由市卫生局组建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在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各区卫生局相应组建区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三条
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原则上与相对应的行政区域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转诊、指导、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市人民医院与罗湖区、龙岗区、盐田区;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宝安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与南山区;市妇幼保健院与福田区)。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对建立双向协作关系的区进行指导及培训时间原则上一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第四条
市妇幼保健院除与相应区建立协作关系外,还应配合市卫生局协调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情况,做好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与反馈工作。
第五条
需请非双向协作关系单位会诊或转诊的,按相关规定及本制度执行。会诊转诊中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商医政处协调解决。
第六条
各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七条
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八条
会诊程序
(一)普通会诊时,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急会诊时,除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外,邀请医疗机构可同时向会诊医疗机构产科病房联系,简要叙述病情及主要困难所在,以便专家准备抢救物品或再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同去会诊。用电话等形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及时办理书面手续。
(三)应邀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乘车出发及时到达现场抢救,并做好出诊登记。如乘出租汽车,由邀请会诊单位报销出租车费。
(四)会诊时,应由熟悉病情的科室负责人或主管医师陪同会诊,如实汇报病情及诊治经过。
(五)会诊医师应积极参与和指导病人抢救,并详细书写会诊意见。
第九条
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十条
转诊程序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单位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二)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深圳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三)转院方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四)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十一条
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管理与监督
(一)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聘请,并适时进行调整。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召开1-2次专家会,加强培训与交流,并通报会诊转诊及专家出诊情况。
(二)专家出诊时应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单位存档。
(三)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产科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应立即报告产科上级值班医生和医务科(总值班),医务科(总值班)及时派出专家会诊,并对专家出诊给予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五)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深圳市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本制度的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结果向市卫生局汇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检查不少于一次,结合各区情况建立考核奖罚制度。对年度会诊转诊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将给予奖励;对年度会诊转诊工作差的单位及个人将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资格及专家资格。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同时废止。
9
附件1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名
专业
职称(职务)
单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苏放明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061
25165383
13902971111
张海鹰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70
25770949
13828786601
魏晓萍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70
25693112
13602526289
高素清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77
82898766
13502829899
周霞平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68
83158488
13925280168
郑桂琴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77
83436983
13923408186
吴瑞芳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635
83132267
13827433039
樊尚荣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505
83582182
13603025114
张静媛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505
26960304
13510331657
王晨虹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923333-3328
83246599
13828719448
王
忠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360733-3213
83809320
13502855860
许育娴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360733-3357
82258615
13500059109
81336628
姚吉龙
妇产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257617
83233277
13823556088
吴胜楠
ICU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58
83809118
13602529665
冯永文
ICU
副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338
83935998
13902471022
张卫星
ICU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9326
83149976
13828717091
董少红
心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220
82924188
13509633742
庄义浩
心内科
副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239
84169889
13632988068
吴
淳
心内科
副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6335
13923748673
刘新民
消化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07
28075329
13600422641
邹
兵
消化内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3606
82025605
13923418622
张欣洲
肾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516
25011251
26273732
何永成
肾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2137
82896819
13316853938
罗
琼
肾内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5406
83071536
13823595969
李
路
内分泌科
副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421
25003361
13823301003
罗国春
内分泌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2138
83956569
13509691273
邱
晨
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868
28775955
13808808500
李福平
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
83360733-3108
83360733-3353
13500052805
余小舫
普外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632938
25509918
13352995618
王成友
普外科
主任医师
市二人民医院
83368128
83616709
13312938128
刘
铮
普外科
主任医师
北大深圳医院
83923333-6032
83862765
13823361188
吴
铭
血液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3622
84162853
13802228250
汪明春
血液内科
研究员
市二人民医院
83366388-8197
83071554
13510085105
吴诗品
感染内科
主任医师
市人民医院
25533018-2518
25505905
13509640780
附件2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与相对应的行政区域建立双向协作关系:
深圳市人民医院——罗湖、龙岗、盐田区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宝安区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南山区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田区
通知
电话
邀请
申请
产科
医务科
或总值班
班
报告
转诊
报告
会诊医疗机构
产科
医务科
或总值班
安排会诊
专家参与
指导抢救
病情许可
需转诊的
病情不宜转送
就地抢救
邀请医疗机构
附件3
深圳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深圳市人民医院
总值班
25533018-2813
产科
25533018-2570
产科主任
苏放明
13902971111
产科副主任
张海鹰
13828786601
魏晓萍
13602526289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总值班
13332909660
产科
83617387
产科主任
高素清
13502829899
产科副主任
郑桂琴
13923408186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总值班
13603081006
产科
83923333-5505
妇产科主任
吴瑞芳
13827433039
产科副主任
樊尚荣
13603025114
产科副主任
张静媛
13510331657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总值班
83325097
产科
83360733-3287
产科主任
王晨虹
13828719448
产科副主任
王
忠
13502855860
产科副主任
许育娴
13500059109
81336628
附件4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登记表
邀请单位
邀请时间*年*月*日
时
分
联系人
邀请科室
联系电话
需会诊孕产妇一般情况
姓名
年龄
诊断
简要病史:
邀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会诊单位
派遣时间*年*月*日
时
分
会诊科室
会诊专家
联系电话
会诊意见:
会诊专家签名:*年*月*日
时
分
注:本表一式二份,邀请单位、会诊单位各存一份。
主题词:妇幼保健
工作
制度
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