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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图)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2022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录取分数变化,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普通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2022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录取分数变化,执行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即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100元;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支付学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是:甘肃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科类:当时录取的专业名称或调换专业(第二学期)办理。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方式有:

电话:-

E-mail:

学校网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第二十五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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