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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广东江北中学前身是志锐中学,于1939年由爱国将领张发奎创办。1953年,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中学(共7所),1978年再次被省政府评定为省重点中学,曾先后四次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现为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自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后,我校切实按照这一法律和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广泛动员,全面学习,积极开展推普活动,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到了 “三重视”(领导重视、教工重视、学生重视),“三参与”(领导带头参与、教师指导参与、学生全员参与),“六有”(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检评、有总结);体现了四个特点:“广”(人人参与,广泛渗透),“实”( 扎实、落实),“严”( 严格要求、严格把关、严格检查),“新”(举措新、活动新)。

  这一切确保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有序、持续、深入地发展,近几年来,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不断规范、深化,成效明显。其主要经验是做到“六纳入、六结合”。

  一、纳入“出高素质人才,创新办学经验”的总体目标,与落实“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相结合

  一直以来,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依据与指针,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讲文明礼貌用语”作为师德建设、学生日常行为的一项基本要求,把语言文字规范的意识与能力纳入师生综合评价;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列入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把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作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劳动者、合格接班人的必备基本功。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校已经完全实现了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同时,也基本杜绝了学校工作中的不规范用字现象。学生回答问题、课堂讨论、公众交流均使用普通话,各种文字材料都使用规范字,没有出现使用繁体字书写作业现象。

  2010年,我校被评为韶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二、纳入教学常规管理与培训,与教学中心工作、师资建设相结合

  (一)明确认识,规范行为,建章立制,服务教学

  1.语言文字规范化是长期的重要的工作,对学校而言,必须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其标准,把工作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中。我校把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作为教师的基本功,把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体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以身作则起示范作用。授课时,要求做到口语表达“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言简意赅”;板书展示“字迹工整、规范,布局合理、美观”,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不规范简体字。

  2.对照《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我校完善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了《广东江北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广东江北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广东江北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评选制度》,并在原有基础上修改了《广东江北中学语言文字专项人员岗位要求》《广东江北中学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一方面将进一步规范师生教学行为,服务于教学;另一方面将确保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发展,使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迈进一大步,有力地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向前发展。

  (二)“短、平、快”的语言文字活动进入语文课堂教学

  学生的听说读写,每一项都离不开语言文字,因此,规范语言文字,课堂是当然的阵地,教学是必然的渠道。我校一直把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当作学生的一项重要素质来抓。一方面,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融入到各学科教学中;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语文课的主渠道、龙头示范作用,把语言文字能力培养作为语文课堂日常基本训练任务。我校语文学科坚持开展“篇幅短、大众化、节奏快”的语言文字活动。通过开展课前三分钟演讲、口头作文、讲故事、古典诗词朗诵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普通话的使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以活动为载体,提高教师语言文字能力

  新课程对教师的能力要求越来越全面也越来越高,语言文字能力是作为教师至为重要的一项能力,对教学效果的影响很大。为突破教学瓶颈,提高办学水平,我校历来重视教师的语言文字能力培养与提高,把它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普通话合格是录用教师的条件之一和教师业务考核内容,根据《广东江北中学教师业务考核实施细则》,教学处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校专任教师212人全部参加了普通话培训、测试;除3人(按省标准免测)测试结果未出外,其它的都达到了省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其中一乙2人,二甲45人,二乙112人,三甲50人;34位语文教师中二甲14人,二乙18人,三甲2人。

  教学处组织各类公开课、示范课及互相听评课活动,要求每位教师每年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课,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以上,并明确提出上课时“语言流畅生动,板书规范巧妙”的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及批改的作业,真正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做细、做实。

  我校尤其注重培养青年教师的语言文字能力。每年都要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竞赛包括板书竞赛、粉笔字(规范字)书写竞赛、说课竞赛与“片断教学”竞赛等语言文字类竞技项目。这些竞技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青年教师的“语言表达能力与课堂板书能力”。

  (四)自查自纠,推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韶关市提出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以来,特别是2009年12月韶府办〔2009〕265号文(《转发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韶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以来,我校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紧跟市迎评办的步伐,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尤其是重视查漏补缺,严守标准找出差距,并切实改进提高。为此,学校补充学习资料,新编测试试题,搜集活动照片,统计专任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督促没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不达标教师参加市语委组织的相关测试,针对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语言文字课堂教学(如开设普通话朗读校本选修课程),举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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