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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变革,提高高校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造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方法》的通告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提前组织“2022年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程类别分为变革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大学生个人或队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个人心得,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变革性研究工程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工程推进、研究报告编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大学生队伍,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位学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准确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大学生队伍,在中学导师和企业导师一同指导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个人心得,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变革性试验等成果,提出带有行业前景的变革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举行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数量

2022年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程拟立项350项左右。

其中创新训练工程245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70项左右,创业实践项目35项左右。我院立项数量17项,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根据7:2:1进行立项。

为鼓励不同学科背景学生联合举办研究,设置跨学院工程50项。跨大学工程队伍成员来自不同大学,项目内容包括多个学科,由工程负责人所在学校负责汇总上报,不占用本大学的项目申报指标。

三、申报条件

1.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均可申请,2022届毕业生不可为项目主持人。

2.申报项目应该由1-2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3.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结项的(2021年工程除外)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创新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创业实践项目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每名学员限主持或参加1个项目,每位指导老师限指导1个项目。

5.项目的执行期限为1年半。如不能提早结项的,可推迟1年,延期工程执行期限须在项目主持人大学毕业前完成。

四、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涵义或现实含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演进、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含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变革性或显著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加强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探究和有对于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探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