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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得拿起三道缰绳——依法治网络一提网络

【导读】

2015全国各地高考基本结束,各地高考作文试题公开,而新课标全国一卷的作文题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孩子举报老爸(材料作文)”的新闻原型被网友人肉出来,遭大批高三生恶语相向,最终被迫关闭了微博评论。

最近天热网络暴力事件,网上更是燥热。“网络暴力”再添新例证——高考作文原型被“人肉”后遭恶语相向;“质疑何炅吃空饷”事件中,举报人乔木的手机、邮箱、微信、女儿照片等个人隐私被网友公开,遭到众多网友辱骂乃至人身威胁;乌鲁木齐一男子护子打狗,迅疾遭到人肉搜索;之前成都女司机与“路怒”冲突事件中,女司机也在遭遇街头暴打后,又经历了网络“暴力围攻”。

中国的网络舆论场上,始终不缺少三样东西:一是暴脾气,断章取义,狂欢式地围殴;二是急脾气,不等搞清真相就定义、表态、站队;三是怪脾气,沉溺于碎片信息,大惊小怪,对事物缺少系统认知。诸如“人肉搜索”等,不过是这三种脾气叠加之后的必然产物。要勒住这“网络暴力”,得拿起三道缰绳:

第一道缰绳——依法治网络

一提网络,很多人就提“言论自由”。他们所理解的所谓“自由”,就是无拘无束,在互联网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试问:普天之下,在有网络之前和有网络之后,有这样的自由么?在法治社会里,答案很清楚:没有。

网络的边界,首先要由法律来构建。坦率地说,不仅我国,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的现行法律,都有点跟不上网络发展的脚步。比如,大多数国家还没来得及制定直接关于“人肉搜索”的具体法律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网民就可以任性地“搜索”。针对那些泄露了个人隐私的行为,那些给当事人带来可做法律界定之伤害的网络暴力行为,现行法律中都有可依据的规定。

法律是网络世界的底线。这个世界,早就不是个虚拟世界了。

第二道缰绳——用“最大公约数”充实网络

一个13亿人的国家,一个近7亿网民构建的网络社会,利益千差万别,诉求多种多样,价值观丰富多彩,但有一条:一定得有共识、有“最大公约数”、有主流价值观、有被多数人认可并遵守的公序良俗。

“网络暴力”不仅触碰法律底线,更是对这些“最大公约数”的挑衅。一方面,针对“网络暴力”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全民自觉守法,都须提高水平;另一方面,也要让制造和释放“网络暴力”者在社会共识里被唾弃,在主流价值观下被反对,在公序良俗前被遏制。

第三道缰绳——多形成“制衡力量”

跟“网络暴力”,一要讲法治,二要讲道理网络暴力事件,三要讲制衡。所谓制衡,就是有跟你“网络暴力”形成及时制衡力的网络力量。这些力量是什么呢?

一是系统认知。有人在网络舆论场上总是死盯局部,那么就得有人来多讲全局;有网友困惑于一时事态,就得有人来多提供看问题的历史眼光、纵向坐标;有网友看事物习惯只及一点不及其余,那得有人常讲讲“其余”;有时网上越骂越悲观,那么得有声音来议议出路和破题方向。

二是不哗众取宠。不忙于“秀姿态”、“秀良心”,不指望“一语惊人”、“一夜成名”,不试图“讨好”所有的网上公众,不恣意表达、不跟风起哄、不选择性失明。这些“不”,都可以成为对网络暴力的制衡力。

“网络暴力”,一匹任性的烈马,侵蚀着网络世界的美好、秩序和善意。三道缰绳,得一起使劲,长期使劲,制度性地使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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