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 体会 >> 学习心得 内容页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计划安排

一、学校自然情况

1、中学全称:南昌民航航天学院。

2、学校所在地及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沉北新区道义南西街37号。

3、学校类型:普通高中(私立)。

4.办学层次:大专。

5、办学方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1730.8亩); 每个学生的平均教学行政室面积为17.3平方米; 学生宿舍平均面积10.1平方米; 生师比为19.3:1; 93.6%的专任班主任具有研究生学历; 51.4%的专任班主任具有中级职务;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量64.736亿元,人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8052元; 纸质图书139.5万册,人均60.4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标准(2、4、6)宿舍。 宿舍分配方案:2023名新生由各中学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省计划主要安排中东部地区招生名额。 子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专业计划。 中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言限制的专业:“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像德语一样参加英语考试。 “交通运输”和“飞机质量与可靠性”是航空人才培养专业。 中学生需要学习英语,但必须在课程结束时达到航空部门规定的日语水平要求。 中学英语课程只安排英文授课。 需要英语教学。 说一种语言以外的其他语言的考生应谨慎报告

中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选修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以当地教育部门公告为准。行政管理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官网(选修科目不可更改,必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修科目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省、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注:杂费最终标准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完成学业并成绩合格者,授予北京民航航天学院普通高中文凭,达到北京民航航天学院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北京民航航天学院普通高中文凭。北京民用航空航天学士学位证书。

5.收费

一、杂费和住宿费支付标准

(一)杂费:各专业杂费缴纳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学费(元/年/生)”栏。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上述各项收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审批,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标准执行。 上级有关部门变更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

2、杂费、住宿费退还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国家发改委改革委、财政部 根据财发〔2006〕76号文件要求,中学生因故转学或提前退学的,学区将退还剩余杂费和住宿费按中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算。

三、新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中学设有多项奖学金,并完善了既定的以学生原籍地抵押为主,助学金、免学费、勤工俭学为辅的捐助制度

奖学金:中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鼓励奖学金(5000元/年); 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 学校单项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中学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中学捐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文件执行。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过程和结果按要求公示,并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日本南佛罗里达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开展航空器动力工程高等教育项目。 飞机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计划由双方高校共同起草,双方班主任共同授课(美国班主任授课语言为英语)。 中学生在我校完成四年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可获得我校结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留学,符合申请护照条件并通过考试,在满足学校录取要求的前提下自愿申请代理赴美留学的中学生南佛罗里达州(Carbondale)。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哈尔科夫国家航空航天学院合作创办“哈尔科夫民航大学”,开设飞机制造工程、飞机设计与工程、自动化三个专科专业. 4年,在我校同批备案。 采用“4+0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中学生无需出国。 在我校完成四年大专学习后,可获得哈尔科夫国立茹科夫斯基航空航天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比例

分批次自愿录取,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由于我校是一所具有民航特色的文科院校,有色弱、色弱或肢体残疾的考生请慎重向我校报到。

3.高校志愿备案

省内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省规定执行。

广东省美术类专业招生第一阶段艺术类专业审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并备案; 广东民航勤务艺术与管理类专业招生在艺术类专业审批第二阶段(实施有序志愿)录取和备案。

对采取其他录取方式的批次省份,当第一志愿线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时,第二志愿和其他志愿报考人员档案不再转移; 在同批次备案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用。

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和批次,中学备案按省有关新政策执行。

四、考生保管档案的处理

了解各市招聘委员会关于照料和备案的规定。

五、中考考生的处理

在递交文件时,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招生委员会关于中考加分的规定。

六、入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一)分数优先的归档原则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复试全部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录取结果(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按照平行志愿排名)自愿得分,下同),高分依次为低分。 按照专业志愿的原则航空学校录取分数线,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排列,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异。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中考文化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成绩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整,中学将从高分调整根据考生在中考文化成绩的高低分。 未完成的专业将补齐至招满为止; 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 当考生中考总分(中考文化课总分与新政策关怀分之和)相同时,未进行综合改革的省份中考,工科英语、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理科按照物理、汉语、外语单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高考“3+3”综合改革省份,按照英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3+1+2”省份,英语、汉语两科总分,语文或物理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总分语文、首选科目单科最高分、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第二志愿单科最高分选修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各市招生办有明确的录取备案原则,按省要求办理(根据宁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我校实行“排队”备案规则并按宁夏1:1招生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备案)。

(二)特殊专业备案规定

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有意向者。

七、艺术类专业档案提交办法

(一)艺术设计类专业

包括产品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份艺术联考专业资格证书,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控制线以上位于。

对实施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各市规定的换算形式排序,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先后顺序排列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 专业分配原则以各城市招生原则为准。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录取分数线排名不符合所报专业志愿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整,中学将根据考生成绩排序'录取分数线,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高分向低分调整,直至招满为止; 对于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

对采取其他录取方式的批次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我校确定的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数=中考文化分数×50%+省联考专业成绩×50%。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志愿分数要求时航空学校录取分数线,如考生服从专业调整,中学将根据专业调整情况由高分调整为低分。考生综合成绩直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招满为止; 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文艺(历史)和文理不分省份考生提交档案时,按考生英语、数学、外语、美术专业提交档案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艺术科学(化学)报送档案时,考生应按照物理、语文、外语、美术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报送档案。

(二)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本专业面向广东、吉林、黑龙江、山东四省招生。 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所在省份的艺术类考生。 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在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控制线以上。 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广东、吉林、黑龙江三省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并通过考试。 综合成绩=学校考试成绩×100/300×50%+中考文化成绩×100/750×50%。 湖南省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辽宁省民航服务艺术市级联考。 民航服务艺术综合得分(采用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测算。

文艺(或理科)综合变化省份,文科不分文理,采取“3+1+2”或“3+3”模式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文科文(史)科和文理科各省考生按英语、数学、外语、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交档案。 排名从高到低。

其他事宜详见《沉阳民用航空航天学院2023年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八、新生检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新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初试、体检和相应的考核,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中学生进行处理。 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学生,我校将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