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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外国语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办法

1.学校全称:安徽外国语大学

2.办学层次:本科

3、办学类型:省属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4、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西)2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工作完全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规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名次)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高级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所有高级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按照“专业清零”的原则,即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安排专业。 若某专业申请人数超过拟申请专业人数安徽外国语学院分数线,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其余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如需转专业,可在入学后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其中安徽外国语学院分数线,江苏省先进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

3.高考外语口试成绩无具体要求。

4. 无语言限制。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各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徽外国语大学”; 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内容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