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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气频发,“低频高损”的巨灾保险怎么办?

极端天气频发,“低频、高损”巨灾保险供给尚未实现大覆盖。 定价、合作机制、风险责任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图/视觉中国

文字| 《财经》研究员丁艳、记者杨锐

编辑|杨瑞元满

极端天气引发的灾难正在酝酿之中。

桥梁被冲毁、稻田被泡、房屋被淹、车辆被损……台风给多省带来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大范围的经济损失。

夏秋之交的北京门头沟,原本安静的山村被洪水包围。 45岁的门头沟“老土”李云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家在短时间内变成了一片“汪洋大海”,尽管门头沟已经提前修好了。 尽管进行了泄洪作业,但20分钟后洪水仍袭来。 这是李云几十年来在北京见过的最大的一场暴雨。

“我家去年刚装修完,不知道现在还剩下什么?” 在门头沟灾后救援现场一角,谈起突如其来的洪水和难以想象的损失,潭柘寺村民吴林哽咽了。 家住房山区的王茹也很担心。 她刚开一年多的新车,在大雨中被洪水严重损坏。

除台风外,强对流天气和地震也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8月11日西安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24人死亡、3人失踪; 8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部分乡镇发生龙卷风自然灾害,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约283间农舍受损,32个蔬菜大棚受损。

8月6日凌晨,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附近发生两次地震。 经勘察,74间房屋倒塌,10人受伤。 北京、河北等地有明显震感。

保险公司会赔偿因地震而倒塌的房屋、被洪水浸透的汽车或在灾难中受伤的家庭成员吗?

2023年上半年广东保险业新闻发布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台风“泰丽”登陆后,辖区内保险机构接到举报1万多份,支付保险赔偿2亿多元。 湛江、茂名巨灾指数保险赔付3590万元。

受台风“杜苏瑞”影响,浙江省台州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地点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 三门、天台、仙居部分地区降雨量超过140毫米,引发台州市指数保险赔偿机制的巨灾。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信息,截至8月12日10时,河北等16个灾区保险机构已收到保险报案26.06万份,预计损失约98亿元,并已赔付114,000 例。 赔偿金额为14.5亿元。

以往灾害不多的平原地区,今年“巨灾保险”保障的必要性一再被人们关注。

2022年7月,国家减灾委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强调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完善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

在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价值下,人们对保险业,尤其是“巨灾保险”和灾后损失赔偿支撑的“保护伞”寄予了更高的期望。

研究巨灾保险多年的人保财险原副总经理、中国精算师协会会长王鹤建议,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来看,应尽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尽可能不拖延。

王鹤还表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有两个重点:一是构建灾后重建资金保障体系;二是构建灾后重建资金保障体系。 二是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效率。 从市场和保险的角度来看,要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制度的“正外部性”特征,通过科技赋能实现风险降低管理。

如果你的车被淹或者庄稼被埋了,你能赔偿吗?

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 8月9日,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夏林茂在北京市防汛救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分析,近期北京发生洪涝灾害,累计影响近千人。 129万人、5.9万间房屋倒塌,受损严重。 受影响户数达到14.7万户,农作物受影响面积22.5万亩。 目前,这些灾害损失仍属于阶段性数据,财产损失仍在统计中。 “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

近来,洪水等自然灾害对灾区的“破坏力”越来越引起保险的关注。 很多消费者都在询问是否有必要购买意外险或房屋财产险,什么样的保险可以承保此类灾害。 是否赔偿损失?

一般来说,意外保险可以赔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而对于人身伤害造成的伤害,医疗保险一般可以补偿需要治疗的费用。 具体赔偿标准和范围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确定。

其次,对于财产损失,家庭财产保险、商业财产保险、汽车保险、农业保险都可以理赔。 台风造成的房屋和家具损坏可以通过房屋财产保险进行赔偿,保险范围涵盖房屋主体、装修、室内家居财产。 如果公司购买了企业财产保险,也可以得到赔偿。

据某知名财险公司承保负责人介绍,很多财产险都包含台风责任,比如企业财产险、房屋财产险、车辆险、公众责任险、农业险等。遭遇台风时,可通过房屋财产保险获得保险金额内的赔偿,包括房屋主体、装修及室内家庭财产等; 若企业客户购买了综合财产保险,还可在保额范围内获得赔偿。

相关责任也涵盖在消费者比较了解、易于购买的房屋财产保险产品中。 近期,不少城市推出了定制化普惠型家居财产保险,被业内称为家居财产保险版“惠民宝”。 8月15日,北京首个城市定制型房屋财产保险产品上线。 设备、室内装饰、室内财产三类保险标的,可以提供包括火灾、爆炸、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在内的房屋巨灾保障。

上述承保负责人认为,一般来说,意外险可以赔付被保险人因台风、暴雨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而对于台风造成的人身伤害,医疗保险一般可以支付治疗所需的费用。 他还提醒,关键是引导商业保险的价值和消费者的风险意识。

在本轮暴雨灾害中,像上述房山区王茹那样车辆被淹、损坏的情况不胜枚举。

大雨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主要有四类:一是大雨导致车辆被水淹没,车辆座垫、电路等部件损失; 二是漂浮在水中的车辆碰撞造成的损失; 三、拖车等损失救援费用; 第四,发动机进水,车主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烧毁损失,所以具体车险理赔需要根据情况确定。

对于车险赔偿,某大型财产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认为,前三种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按照“车损险”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汽车水险理赔范围包括拖车费。 对于因暴雨造成的救援费用、车辆电器维修等损失,企业之间的赔偿差异不大。

但如果车主在车辆涉水后进行“二次启动”,保险公司的规定却大相径庭。 许多保险公司将“发动机损失”列为豁免项目。 他提醒消费者注意车辆是否进水。 车主应避免贸然涉水行驶,汽油机车辆熄火后不要随意启动。 人员应先撤离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如果可能的话,消费者应在现场拍摄受损情况的照片并保存下来,以便稍后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

此外,在极端降雨期间,许多农民还面临着温室和农田被洪水淹没的严重损失。 据了解,在涉农保险方面,不少保险公司利用卫星、无人机、遥感等新技术,对当前灾害严重、人员无法到达的地区进行勘察定损。

罗琳是一家领先保险公司房山分公司的农业保险理赔员。 8月2日连续考察房山多个受灾地点后,当晚7点左右,他驱车前往城关街道田各庄村。 经调查,他发现所有路段均已封闭。 他连续两天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受灾投保人,了解受灾情况。 直到8月3日上午,房山大石河大桥段封锁解除后,林洛立即前往田各庄村受损严重的大棚。 约4小时后,他完成了受损温室的全部现场检查。

中国太保财险三农经营管理中心理赔部经理表示,对于责任和损失明确的农业保险案件,可以快速办理理赔。 最快当天确定损失并赔偿,帮助受影响农户恢复生产生活。

灾害频发,保险公司会赔钱吗?

截至8月13日,北京保险业共收到相关举报2.9万份巨灾保险制度,已完成理赔1.4万件,其中报损车辆1.7万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财产保险处处长刘家伟表示,北京保险业因灾害赔付金额达4.9亿元,超过65与水有关的车辆的损失已确定或索赔得到解决。

从上报的险种来看,车险是“重灾区”之一。 数据显示,河北、北京、黑龙江、吉林、天津5个重灾区保险机构收到的保险报案中,车险报案7.05万起,预计损失14.7亿元; 企业财产保险报案3564起,预计损失144.4亿元。 报告农业保险案件2.25万起,预计损失17.49亿元。

据某知名再保险人士透露,截至8月3日,根据初步收集的报告信息,台风灾害和京津冀暴雨造成的非寿险市场损失约为30亿元至40亿元,其中损失相对较大。 车险约13亿元,农业险约3亿元,企业财产险约9亿元,工程险约4亿元。 随着灾情进一步发展和报告病例数增加,保险损失数据预计将继续上升。

据了解,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造成的保险赔偿金额为11亿元。 对于当时大暴雨对保险行业的影响,一位保险分公司的副总经理表示,对直保公司肯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再保险市场也是一次考验。

至于台风“杜苏里”造成的暴雨灾害,如此巨额的赔偿支出是否会给保险公司的业绩带来压力?

某龙头产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表示,人保产险和平安产险作为持股最大的两家机构,此次做车险风险应该不小。 。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开展巨灾保险业务时,都会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每年安排此类业务计划时,他们会办理再保险再保险业务,并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

某大型再保险公司高管表示,从经验来看,河南暴雨等自然灾害一半以上都是由再保险公司承担的。 由于再保险公司主要承担尾部风险,一般来说,自然灾害规模越大,再保险公司承担的比例就越高。 可以说,主要损失是由再保险公司承担的。

据悉,2019年,某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排名前十。 受“非洲猪瘟”影响,当年二、三季度该公司农险赔付金额较高,赔付总额超过7亿元。 仅河南一地的赔偿金额就高达4亿元,导致公司当年净利润大幅下滑,面临亏损压力。

为什么再保险公司分担了大部分风险后保险公司仍然亏损?

上述大型再保险公司高管表示,保险公司的损失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留存损失,即公司自身面临的风险损失; 另一部分是再保险分出的成本考虑损失。 “即使没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巨灾保险制度,中小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也基本无利可图。如果发生重大灾害,即使已经将部分风险分摊给了再保险公司,中小财险的承保损失却很大。” “规模的财产保险公司肯定会增加。如果他们没有再保险,损失会更严重。除了保险公司之外,事实上,面对这样的重大灾难,再保险公司的承保也会出现很大的波动和损失。”

从整个财险行业来看,上述大型再保险公司高管表示,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主要包括损失率和费用率两部分。 目前的财产保险行业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微利的运营状态。 事实上,整个行业的承保利润率在前几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再次发生重大灾害时,财产保险公司的损失肯定会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巨灾保险都具备开展再保险的能力。 一位再保险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再保险本身就是一种商业活动。 为了分担风险和损失,保险公司需要合理的考虑。 如果对价不能满足相应要求,风险将难以转移。 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国际上巨灾再保险价格大幅上涨。 因此,如果国内再保险业务达不到再保险市场的预期,再保险将十分困难。

再保险公司在面临灾难时也面临着压力。 瑞士再保险集团近期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美国发生的严重暴雨造成保险保费创下六个月来的短期最高纪录。 损失达340亿美元。 气候变化加剧了此类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率和严重程度。

据某龙头再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介绍,“杜苏里”造成的农业保险损失总额预计在3亿元左右,数额并不是很大。 不过,大家可以关注一下8月11日夜间登陆东北地区的6号台风“卡努”,因为“杜苏里”带来的暴雨影响的地区主要是山区,而这一次“卡努”登陆东北地区。 作为粮食主产区,台风对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理赔影响较大。

从目前几家头部财险公司的赔付情况来看,平安产险截至目前共收到受灾客户报案4.27万份,预计赔付金额10.8亿元。 其中,北京共受理案件7818件,预计赔偿金额3.65亿元;黑龙江、吉林、福建等地共受理案件1.49万件,预计赔偿金额3.19亿元。

截至8月9日,人保财险已向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受灾严重地区关系国计民生的客户支付赔款2.5亿元,其中预付赔款1760万元。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表示,此次暴雨灾害导致公司投保车辆近千辆受损,预计损失超过4500万元。 其中,房山、门头沟等地约70%车辆受伤,预计损失3400元。 一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险已完成预付款逾3500万元。 由于部分企业受损情况仍较严重,现场清理难度较大,随着调查的深入,损失金额还将进一步加大。 中国太平洋财险表示,此次暴雨洪涝灾害对基础设施(机场、污水处理、高速公路、通讯设施)造成巨大损失。 此外,地势低洼、降雨量大的地区,涿州、保定等地的仓储、物流、制造业、图书业等在此次事故中损失惨重。

“频率低、损失高”,巨灾保险空间有待拓展

台风、洪水、地质灾害,让原本不太重视巨灾保险的平原地区开始筹划如何建立应对极端天气的巨灾保险体系。

据瑞士再保险报告数据,2022年自然灾害将给全球经济带来2750亿美元的损失,其中约45%由保险承保。 2022年的保险损失结果再次证实了巨灾损失年均增长5%至7%的长期趋势。

随着极端天气的增多,社会对巨灾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 中国防灾协会灾害风险保障分会秘书长周文杰表示,《“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保险机制发挥作用,主要强调推动共建共同治理,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

然而,目前建立的巨灾保险覆盖范围和赔偿金额都相对有限。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巨灾保险的保额、保障范围、产品供给等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王鹤认为,除地震外,大多数自然灾害都属于常规可保风险。 目前,在所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条款中,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可以得到赔偿。

不过,他表示,目前我国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险覆盖率并不高。 一方面没有专门的保险,另一方面提供的保障也不够充分。 “这两个原因导致保险赔偿与整个社会损失总额差距较大,保险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

“与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相比,他们对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保险赔偿可以达到20%-30%,最高的甚至可以达到40%-50%。这背后很重要的原因是,大多数这些国家采取强制或半强制的方式推广巨灾保险,将使巨灾保险的覆盖率相对较高,保险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 王鹤说道。

一位产险行业高管表示,目前巨灾保险赔付率仅为个位数,甚至在5%以内。

据了解,2008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我国南方地区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 同年5月,汶川地震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1.4亿元。 保险业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了55亿元和10亿元的赔偿金。 但保险赔偿仅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3.63%和0.12%。

对于巨灾保险赔付率较低的原因,某领先再保险公司精算部门人士表示,一方面,巨灾保险风险较高,因此保险公司在定价上会更加保守,而且整体来看,巨灾保险的赔付率较低。行业价格比较高,因此损耗率很低,很多企业不愿意购买; 其次,保险公司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开发和运营相关保险产品。 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巨大,任何保险公司都难以单独承担,即使采用再保险或再保险分散风险的成本也非常高; 另外,很多企业对巨灾保险还缺乏基本的了解,这需要国家政府的一些宣传或者政策支持来提高他们的巨灾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极端天气越来越普遍的环境下。

但其根本原因是,从总体上看,中国尚未形成真正的巨灾保险体系。

对于现行商业巨灾保险机制的弱点,王鹤表示,主要问题是:一是“不重人不重事”,但巨灾保险制度的“初衷”是解决“事” “问题,尤其是居住问题; 这是总体规划范围内“自给自足”的特点。 在一些风险暴露中,恰恰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小规模”巨灾保险。 一方面,不符合巨灾风险的特点及其分散的要求。 另一方面,它也与现代背道而驰。 巨灾保险制度背后的社会股权转移支付逻辑

王鹤建议,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要正视问题,创新模式,重点解决模式选择、偿付能力、资金归集、责任限额、定价模式五大问题。

第一,模式的选择要回答:是政府为主,还是市场为主,还是政府与市场相结合? 这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偿付能力是根本、关键,基础解决是分层技术。 解决故障管理和回调机制问题。 第三,资金聚合面临渠道、规模、成本和效率问题。 归根结底,我们还是要回答:市场还是非市场(强制、半强制)模式的选择。 第四,责任限额问题。 如果限制设置得太低,系统本身就会没有吸引力。 如果设置太高,则无法关闭总偿付能力。 因此,责任范围应当广泛,限额规定应当分级、差别化。 最后,定价模型是简单公平、差异化适当,还是精细化、差异化费率,这需要考虑到系统的性质和系统的效率,特别是风险领域之间的平衡。

一位保险行业资深人士建议,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经营巨灾保险产品,选择有实力、有信誉、有品牌的大公司经营巨灾保险产品。 当保险公司经营的巨灾保险产品遭受损失时,政府从财政支出中拨出部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进行补贴。 同时制定政策鼓励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巨灾风险基金。 投保人购买基金份额,保险公司投资并运营基金。

原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提出,保险业参与灾害风险管理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从全社会观念上来说,要转变保险业参与灾害风险管理的方式。以政府为主导、将保险纳入国家救灾救援的灾害管理和救援模式。 应急管理体系推动保险业深度参与灾前预防、资金筹措、灾后赔偿、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 其次,在企业发展战略上,避免“以产品谈产品,以费率谈费率”,积极“走前三步”甚至“走前五步”。 保险业可加强与农业、地质、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行业联动,联合或资助专业机构开展灾害机制和灾害防治研究。 三是在行业运行机制方面,推动形成多层次风险分散渠道,增加再保险供给,增强风险转移和分散能力。

从我国巨灾保险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制度。 2016年7月1日,中国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正式全面发售,标志着中国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体系正式启动。

同时,近年来,广东、四川、浙江等十余个省份结合自身风险特点实施了区域性巨灾保险制度,而深圳、宁波、厦门等地也开展了多地巨灾保险试点。 。 例如,针对台风“杜苏里”,宁波市发布了巨灾保险申报和理赔提示。 其中,如果由于灾难性的灾难而造成家庭财产损坏,每个家庭将获得高达6,000元的累计年度救援补偿; 如果房屋被淹没,每个家庭将获得高达5,000元的累计年度救援赔偿。

(应受访者的要求,李云,吴林和王鲁都是文章中的伪书。Caijing记者Zhang Yingxin也为本文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