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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我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5月27日至31日报名

据悉,我市发布了《2019年北京市大专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实行细则》(津招委高发〔2019〕12号)。《方案》明确我市将于5月27日至31日,进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报考工作。此次高职扩招如何实行呢?市高招办为您全面探讨。

1.我市举办本次专科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背景是哪个?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4月30日国务院常务大会作出高职大规模扩招百万的工作安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演进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谋划、重大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重大机遇。近日,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专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的通告》(教学厅〔2019〕6号)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的通告》(教职成〔2019〕12号)文件,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施行作出了详细布署,要求各省市建立工作实行细则,在2019年高考前组织一次补报名。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变革实施细则的通告》(国发〔2019〕4号)规定,市教委、市统考院认真组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并联合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农村委员会等多部委开展联席大会,研究建立了《2019年北京市大专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实行细则》,就我市做好本次专科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作出详细安排。

2.哪些群体可以报考参加本次专科扩招专项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中学毕业生、中职(含专科、技工院校、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士兵、下岗失业员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含专科、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小学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3)身体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专科、技工院校、职业大学)小学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2)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院校在校生。(3)在上一年度举办学校录取联考中运用通讯软件作弊、由他人替代考试或取代他人考试等被判定为考试舞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4)因违反刑律已被有关部门实行强行措施或正在服刑者。(5)已报考参加2019年普通高中的考生。(6)已参与2019年专科学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3.考生资格如何审核界定?

考生资格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及身份认定。具体职能为:市计委有关部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含专科、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小学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市民政局负责户口和居住证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身份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农村委员会分别负责退休失业员工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