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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育部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简章的第五条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综合能力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初中两年排名均在高一前5%之内(国家级重点大学年级排名前15%)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无法充分满足以上条件,但在某一学科领域具备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早已获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特观点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即“双特生”,也可报名。

“双特生”选拔录取办法见本简章的第五条。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考:考生登录“四川学院录取信息在线网站”,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平台2022年河北经贸大学录取分数线,注册成功后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将生成“四川学院2010年自主录取申请表”,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盖章(图片须盖骑缝章)。报名于2009年12月20日截至。申请表上连续两年的成绩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填写,并由学校老师签字盖章。

2.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a。四川学院2010年自主录取申请表;b。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c。个人陈述(须是本人编写并用钢笔手写,字数在1000字以内)。

3.邮寄材料:申请资料于2009年12月22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中学录取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川大路四川中学录取就业处,邮编:),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归还,请留好备份。

4.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报名平台中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确定能否参与我校组织的测试,未确定者视为自动抛弃。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结合我校学科种类,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2.考核测试:初审合格的统考,我校将组织统一的考试和面试。

3.公示:相关学校须将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入围者在本校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请学校教师签字并反馈我校,由我校报教育部、生源所在县级招办备案并公示,同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各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试行平行志愿的各省须第一志愿的第一排序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配。自主选派录取资格入围者需要参与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超过上海高校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重点线以上,予以录取;我校测试成绩优秀者加20分选择专业,其余加10分选择专业;我校三年制专业加10分选择专业;优惠范围不包含长学制(两年制、八年制)专业、艺术类专业和基地班。因上海省启用新课改,满分480分,所以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超过上海高校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并在重点线以上,予以录取,加10分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