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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丹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情况考核规定

  徒丹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情况考核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打造数字化网络环境,提高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的应用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根据学校《教师工作考核方案》,特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情况作具体的考核规定。

  一、具体考核细则:

  1、电化教育:

  ⑴正确使用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要有相应的课件和教案。运用课件的课时数应达到15%以上。学科覆盖率为100%。

  ⑵有效地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语文学科每月至少使用一次网络教室,其它学科两月至少使用一次网络教室,并有相应的网络课教案,有使用记载。

  ⑶班级多媒体设备能正常使用,课堂使用率达80%以上,并有相应的记录。

  2、信息技术:

  ⑴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信息技术培训,参与率和合格率为100%。

  ⑵根据教材的需要,认真制作课件,要有一定数量的自制课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课件评比,并能获奖

  ⑶积极运用网络进行办公。使用网络进行集体备课、教研和班级管理。使用好学校网络资源库,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3、课题研究:

  ⑴积极参加电教课题研究活动,有记录。

  ⑵每学期完成一节高质量多媒体教学汇报课,完成一篇高质量的电教论文,并积极参加上级的各项评比活动。

  4、设备维护:

  ⑴班级电教设备摆放位置正确、环境干燥清洁。

  ⑵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电教设备。

  ⑶屏幕及时收回,洁白无尘。

  ⑷所有的电教设备借用必须有借用手续,学期结束或使用结束及时归还。

  二、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由教导处领导和各年级组长组成。

  2、每月对每位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月浮动工资挂钩,并及时反馈。

  3、采取教师自评、年级组初评和学校评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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