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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和县(建教人[201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制订方案如下:

  一、绩效考核的对象:

  堰草口小学包括村小在内所有小学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绩效考核的时间及用途:

  每日各处室条块考核,每月校长办汇总公示,每学期累计,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奖教金”发放的依据。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德、能、勤、绩、量等方面的实绩。

  2、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是对学生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按照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实行每月考核,每学期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态度的情况,以《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岗位工作考核评估考核细则》的内容进行逐日逐周考核,每月汇总,学期累计,并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及其发放标准:

  以《堰草口小学教职工岗位工作考核评估考核细则》(该细则详见附页)为主要考核内容,实行每周公布、每月汇总、学期累计,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把绩效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部分单项奖及其发放标准。(奖金总额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考核时不另外加分)

  A.竞赛奖:教职工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具、科技作品制作竞赛,获县、市、省等级奖后奖材料费的全部,最高不超过500元,同时奖励参评费的全部,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市级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县级的分别奖励150元、100元。参加县、市、省会课竞赛、基本功竞赛获奖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奖一、二等奖,一、二等奖的只奖一等奖,奖额县级200~300元,市级500元~800元,省级1000~1600元,当年被县评为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的奖300元、500元。充分发挥学校社团组织功能,正常组织社团成果展示评比,并筛选社团成员参加省市县竞赛,艺术社团节目获县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奖指导老师400元、200元、100元,省、市各增4倍、2倍(指导教师平分);田径社团在县甲级队团体获前五名的分别奖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乙级队的各减200元(指导老师平分),为省市县输送队员一名奖400元、200元、100元;乒乓球社团在县级竞赛中获得团体前五名的分别奖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省、市级的各增4倍、2倍;文学、科技、劳技、象棋、书画、金话筒等社团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团体活动、比赛中获团体组织奖的分别奖800元、600元、400元、300元,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单项比赛获等级奖的奖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同一项竞赛活动既有团体组织奖又有指导老师奖的选最高金额奖励,由该活动指导老师负责分发。一人指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竞赛活动并获奖的只能选其中最高额一个进行奖励,不重复计算(虽然是正规部门组织的,但是需要学校、学生或者其它渠道付费的奖金对折发放)。学生在国家、省、市正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发表奖励指导老师200元、100元、50元;一年内县及以上部门没有竞赛,按照学校考核评比的等级名次挂靠有竞赛社团的奖金额发放;年度综合考核在省市县主管部门单项评比中获先进单位奖的奖1000元,由主管负责人分发。

  B.超课时工作量奖:教师工作量超过平均工作量的15%及以上、30%及以上、50%及以上奖任教者每月50元、100元、200元。工作量低于平均量的30%、40%每月扣50元、100元。

  C.临时性工作补贴:学校质量调研抽用教师出卷,每份试卷50元,包括校对。遇特殊事务安排工作补贴,由学校另行研究会办确定。

  D.教科研奖:教职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后,奖励参评费;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的按照省市县级分别奖课题组2000元、1000元、500元。

  E.教学质量奖:学期校调研平均为A的奖300元,平均为B的奖200元,上升幅度平均为A的奖100元(并列为A的各奖50元),可以兼得,学年累计,县调研列全县同类学校前五名的分别另奖调研学科总额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全县同类学校均分倒数后五名的分别扣发学科总额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

  F.模范班主任奖: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班级管理井然有序,师生安全无事故,社会满意度高,考核分在年级中最高,奖励班主任每月100元。

  注:单项奖的奖金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南京中华财院“奖教金”中同步考核奖励,不可兼得。

  2、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及其标准(在提取总量的6%作为单项奖后,算出全校教职工的平均数),按考核结果分为四类:一类为平均数的105%,占教职工数的15%、二类为平均数的100%,占教职工数的70%、三类为平均数的98%,占教职工数的10%,四类为平均数的95%,占教职工数的5%。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因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抽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建发〔2013〕号文件执行。

  2、派出学习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根据被接受学习的学校考核结果发放,一般享受提取后的平均数。

  3、因年龄因素退居二线的校长、书记,按县批复的文件精神执行,享受提取后的平均数。因病请假的按照苏人通[1998]130号文件执行。(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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