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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耒一中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阳耒一中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年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便于考核时实际操作,本方案的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不含第九项特殊贡献分),教师考核所得总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职称晋级、年终奖励的依据。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立场(3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学校大会无缺勤、政治学习笔记每月一篇或一篇以上。计3分。无故缺席学校大会一次减1分,迟到、早退一次减0.5分;每月度学习笔记不符合要求减0.5分,月度无学习笔记,减1分。该项累计减分。

  2.遵纪守法(5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计5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该项计0分。①教育、教学行为违背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②参与赌博。③生活腐化造成恶劣影响。④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⑤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影响恶劣。⑥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排挤差生造成恶劣影响。

  3.团结协作(2分):团结同事,协作精神强计2分。故意挑衅、惹事生非与同事吵架、打架计0分。

  二、工作时量(25分)

  1.课时量(20分):教师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课时量计算办法:课时量=授课时数+授课教案数+其他工作课时(如社团工作、心理咨询工作、兼职职员工作等,可折算为课时由相关部门呈报,校长室审定。)行政人员工作量由职务课时数+授课时数+授课教案数+其他工作课时。达到12个课时为满工作量,计20分。每超一个课时加0.5分,每少一个课时减2分。

  2.教龄(3分):教龄分按0.1分×教龄数计分,教龄最高计3分。

  3.校龄(2分):校龄分按0.1分×校龄数计分,校龄最高计2分。

  三、教学常规(21分)

  1.备课(4分):达到应备教案数,计2分,每缺一个教案减1分。教案规范,计2分。每个不合格教案减0.5分。该项累计减分。

  2.上课(6分):

  ⑴.普通话(2分):普通话达二乙等级及其以上,计2分;达三甲等级计1分。无三甲以上等级证书,计0分。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普通话均计2分。

  ⑵.多媒体(4分):多媒体运用率=年度运用多媒体课时(含实验课)/年度授课总课时×100%。多媒体运用率达到50%以上计4分;达到40%以上计3分;达到30%以上计2分;不足30%计0分。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等考查科目另作规定。

  3.作业批改(3分):按要求如质如量达标,记3分。不达标每次减0.2分。每缺一次减0.5分。该项累计减分。信息、音、体、美、通用技术等考查科目另作规定。

  4.课外辅导(3分):按课外辅导学生满意率×3计分。

  5.考务工作(2分):按学校要求参加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中考、期末考试等考务工作并如质如量完成,计2分。不服从学校安排,每违反一次减1分。考务工作出现重大差错影响学校声誉,减2分。该项累计减分。

  6.出勤(3分):无故旷工、旷课,每次减2分,事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每学期累计在4天以下,不减分;超过4天,每超过一天减0.2分。白天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该项累计减分。

  四、教学绩效(20分):

  1.学生评价(3分):按3×学生评教满意率计分。

  2.年级评分(2分):按2×年级评教满意率计分。

  3.考试成绩(15分):按《阳耒一中教师绩效分核算办法》中相关条例计算。

  五、教学研究(6分):

  1.常规教研活动(2分):常规教研活动出满勤计1分。每缺一次减0.2分。教学笔记每期达10篇计1分。每少一篇减0.2分。该项累计减分。

  2.课题研究活动(2分):参加县、校级课题研究活动计1分;参加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活动计2分,该项不累计计分

  3.听课(2分):教师每期听课达20节;行政人员、教研组长达25节;校级领导达30节,计2分。每少1节减0.1分,该项累计减分。

  六、教研成果(11分):

  1.论文(5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计3分;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计2分;地、县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计1分。发表论文的刊物应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字样。获奖论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按2分、1.5分、1分计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按1.5分、1分、0.5分计分;地级一、二、三等奖,按1分、0.5分、0.2分计分;县级一、二、三等奖,按0.5分、0.3分、0.1分计分。论文获奖证书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二级机构颁发。该项累计加分,最高得分为5分。

  2.辅导学生(2分):直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二级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业务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科竞赛,由国家统一命题,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分、1.5分、1分计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5分、1分、0.6分计分;获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分、0.8分、0.5分计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0.8分、0.5分、0.2分计分。由省统一命题,按上述标准的1/2计分。由地、县统一命题,按上述标准的1/3计分。活动主持者计满分,参与者按主持者1/2计分。辅导学生参加语文、外语、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