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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洋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思洋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行管干部)。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

  四、译选比例:

  各分校按教师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音、体、美、电教为一组,学校行管干部为一组)。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思洋,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月师德考核津贴为最高。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薪精神,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率为100%。

  5、教学质量显著,月月清验收,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名列前茅。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①不服从分工与领导顶撞者;

  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④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六、评选办法: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

  2、分校初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候选人必须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津贴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

  七、表彰奖励:

  1、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金500元;

  3、优秀教师在考评、晋升中优先;

  4、连续三年被评为诜秀教师,学校授予“思洋中学名教师称号”,每月享受名教师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