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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低压线路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供电工程施工合同

西湖花园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总承包施工的西湖花园工程中的小区高低压电力工程下达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便于合同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华盛达西湖花园住宅小区

二、施工内容及范围:

由黄冈强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红安设计室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地埋管,电缆敷设,电缆分接箱,单元配电箱,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提供等)。总之,乙方负责组织报装、设计、施工、验收、产权移交、通电。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4680000.00元(大写:肆佰陆拾捌万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此价款不含税,但乙方必须提供主材购货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该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不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因素变动其它因素而调整。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条中的工程价款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购买,购货发票交甲方,货款从总价款中扣除),固定价包干,在方案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总价款不发生任何变化。包文明生产、包安全作业、包竣工验收、包小区配电全部设备和线路的产权移交给红安供电公司,甲方不再承担小区交工后配电工程的管理、维护、维修责任。

五、施工工期:

一期工程必须在 年月

日前竣工通电且供电公司手续完备,二期工程必须在年月 日前竣工通电且供电公司手续完备。

六、使用材料、规格:

本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的材料规格及材质进行施工,材料规格及材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红安县供电公司送电手续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整套竣工资料及相关合格证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证3日内通上电能够使用,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的25%

7.3 xxxxxxx小区供电设备、线路产权移交给红安供电公司后,剩余5%一次性无息支付。

八、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经红安县供电公司验收合格。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所用设备及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如因所供设备、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保期:该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时间为准)质保期为两年。

十、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

1、 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2、 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环境。

3、 甲方现场代表在发现乙方的施工有可能甲方小区将来的

使用和后期工程的进展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双方协商解决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乙方:

1、负责协调供电相关部门的内、外部关系,在施工中如有村民等阻碍施工时,由乙方为主来处理,甲方协助乙方解决;

2、按有关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定、规范施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要求;

3、保证施工范围周边建筑物及原有设施的完好,因乙方施工作业原因造成相关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4、在工程过程中应听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协调;

5、乙方必须保证文明安全施工、用工,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转包、变卖给他人。

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红安供电公司接收xxxxx小区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合法证明文件,并由甲方(或xxxxxxxx开发有限公司)与红安供电公司签订产权交接手续。

十一、事故处理及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其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二、成品保护及维护:

工程施工安装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成品保护出现设备、线路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经监理、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使用条件后以书面形式交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后出现构件损坏、丢失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的设备、线路损坏等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维护。

十三、工程移交:

篇二:110KV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书

110KV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榆林市益友电力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线路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莱德集团110KV线路工程

2、工程地点:神木县大柳塔镇阳旺塔村(郭家湾)

3、路径概况:

本线路从莱德集团110KV升压站至杨旺塔110KV变电站,新建单双回线路,其中0.641Km为同塔双回线路,余下0.212Km为单回线路,跨越线路10KV、低压、通信线,跨越公路一处。

4、工程内容:

1)、线路电压等级:110KV,全线路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施工共8基铁塔,其中钢管塔组立4基,角铁塔组立4基,(7738终端塔1基,7727直线塔1基,7738转角、终端塔2基)。

2)、线路全长0.853Km,导线采用LGJ-185/30钢芯铝绞线,避雷线1根采用GJ-50镀锌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16芯复合光缆。

3)、以上工程土建部分施工由乙方施工(包括铁塔基础的土石方工程、基础浇筑等)。

4、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5、承包范围:

甲方承包的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标明的所有地面以上线路安装工程(不含材料)。包括杆塔组立、金具绝缘子的组合安装、电缆通信线路导线架设、地面以上接地装置制作安装、相序标志标牌制作安装、防鸟刺设施安装及检测试验、线路调试、工程质量自检等。

6、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章合同的依据

第二条 合同的依据

1、根据《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和榆林华

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和设计说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章工程价款和工期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甲方方安装工程承包价为:元,大写第四条 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

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3、总日历工期:共计 日历天。

4、因天气原因和工农关系等因素造成的延误,经乙方认可后竣工日期相应往后顺延。

5、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从乙方基础浇筑完毕材料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计算。

6、应严格执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进度,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章双方责任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按照以下要求行使

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通知甲方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贰套;

2)、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规定预拨付工程款,以免影响进度;

3)、负责组织对施工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提供乙方相关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向乙方请求组织验收,并配合乙方一起验收;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做好施工过程 中交叉跨越、穿越电力线路和停、送电和确保线路施工防护安全工作;

5)、甲方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和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个施工工人员,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

7)、每天的工作计划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向业主及工地监理汇报。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六条 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

1、施工现场由乙方统一规划,安装工程由甲方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应该保持整洁,道路畅通,物质材料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2、甲方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措施,每一项工程质量都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施工,并服从乙方工地代表及监理的现场管理。

3、工程开工前,甲方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不力,贯彻到每个职工并在学习贯彻书上签字,没有参与学习的职工不得参与施工;指派专人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

第七章安全责任划分

第八条 安全责任

甲方应加强对所聘用施工人员严格进行作业资格审核,审查合格方可方可上岗;对于施工作业项目甲方应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了安全交底,说清楚危险点,并有预控措施进行防范;甲方应配备齐全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设备合格且在有限使用期内;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人员死盯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叫停施工,问题隐患消除后方可施工;甲方需严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管理。

本条款可解读为乙方已完全交代清楚了甲方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甲方已完全明白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对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全部责任,乙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质量保证、验收、资料移交

第九章质量保证

工程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和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项目从竣工投运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在质保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工程遗留的质量缺陷。

3、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不合格工程必须限期返工。

4、安装部分的工地同步资料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乙方提供电网行业通用资料表格,并提供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甲方负责填写,共同报监理签字,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完成安装部分的资料。

第十条 验收

1、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和设计要求和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验收。

2、甲方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由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专家最终验收通过即可,对于验收中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整改期限内无条件消缺。

3、甲方尾款结算完全以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起居室最终验收通过为前提,验收通过一周内按第十一条之规定结算尾款。

第九章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第十一条 工程支付比例及方式

双方商定付款方式为 。

第十章违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违约

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及损失大小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或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 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顾全大局,力求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时,可申请调解。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仍应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因施工原因工期严重斤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赶工措施抢回工期;

3)、甲方不服从乙方工程管理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莱德集团110KV输电线路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日

篇三:高低压配电工程合同

广州明美电子有限公司B栋厂房高低压供

配电工程制作安装合同

编号:

发包人(下称甲方):广州明美电子有限公司

承包人(下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诚

实信用之原则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广州大族高精技研生产基地高低压供配电

工程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明美电子有限公司B栋厂房供配电工程

1.2项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南云三路39号广州明美电子厂区内

1.3范围与内容:本工程内容为广州大族高精技研生产基地供配电工程范围。

具体范围以合同附件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4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送检及费用、包文明

安全施工及费用、包资料整理及费用、包赶工费、包暂住证费、包报建及验收合

格、通电费用、包安检及费用、包保险费、包税金及支付给土建总包单位的配合

费(合同价1.5%)等方式进行总承包[总包单位的配合内容为现场的协调、提供

已有的垂直运输及上落笼、脚手架、施工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提供民工宿舍、办公室,由乙方承租民房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存放

材料的仓库等临时设施用地,由甲方指定一个地点,安保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出

现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付款时乙方必需提供保险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乙方进行转包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对

所转包分包工程款不予支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其损失(如交楼延

误赔偿等)。

第2条 工期

2.1工期为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开始,到安装完毕且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并通电的时间间隔,必须要满足甲方交楼时间。上述工期包括星期六、星期日、

法定节假日,也包括因材料订货、市场变化等造成的时间损失

2.2由于设计变更涉及工期调整的需报甲方批准,作为工期调整的依据。工期的调整,必须在工期延误原因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批,逾期不予认可,工期不得作任何顺延。

第3条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

3.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安全必须达到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关主要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材料设备技术要求:

3.2.1高压柜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高压开关柜应满足以下标准和规范:

中国GB标准:GB3804-90、GB3906、GB11022-89、GB16926-97及相关国家标准。

(2)开关柜前、后上部有标识清晰的开关柜编号和用途的标示牌。

(3)开关柜的用途要在面板上采用单线主接线图标示。

(4)断路器柜的面板应有操作机构人工储能手柄、手动合、跳闸按钮,操作记数器及断路器分、合位置的机械指示显示。

(5)指示及警告标志明确,回路及接线端子标记清楚。

(6)开关柜排列后,连接柜与柜之间的接地母线,在柜内联接所有需要接地的引线,将基础框架与接地排相连。

(7)为了满足广州电力部门对电网的要求,对进线柜应设有电缆故障测试仪。

(8)进线柜保护应具有: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接地故障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等功能。

(9)出线保护应具有: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温度、接地故障保护。

(10)控制采用交流220V电源,所有断路器采用就地控制方式;乙方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高压操作工具贰套(高压验电笔、绝缘鞋、绝缘手套及工作操作牌10个)。

3.2.2低压配电柜技术要求:

(1)元器件如有源谐波滤波器、软启动器、电容器、框架开关、塑壳开关、静态补偿控制器、功率因数补偿器(按图纸品牌)。指示灯应选用LED型,灯具及光源寿命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框架开关极限分断能力:不低于65KA。

(3)塑壳开关极限分断能力:不低于35KA。

(4)低压配电柜的功能单元应有明显的三个位置:工作位置、试验位置和分离位置。各个位置应有明显的文字符合状态标志。

(5)低压配电柜的面板上设有红、绿灯,分别表示断路器的合、分闸状态。

(6)低压配电柜的面板上设有必要的测量仪表,如电流或电压表。

(7)所有操作开关、手柄以及断路器的应急分闸装置等都有明确的、永久的标志,并表明其操作的方向及其含义。

(8)所有信号灯、信号装置除必要的颜色区别外,还应有文字说明其动作含义。

(9)须能通过以下试验:温升试验;介电性能试验;电容器寿命、容量下降速度指标试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机械操作试验;防护等级试验;检查接线并进行通电操作试验;介电强度试验;防护措施和保护电路的电连续性检查试验;绝缘电阻测量;电气接线、标志检查;机械操作检查;断路器电气联锁检查;断路器检查(进、出线);电压互感检查;电流互感检查;具体抽查检测项目按电气专业相关技术标准并达到供电部门要求为准。

3.2.3变压器技术要求:

(1)铝合金外壳IP20(包括不锈钢框体)、超静音冷却风机、温控、温显、每相每边不少于一个PT100热电阻并有外引报警、温度等端子。

(2)测试:乙方有责任至少完成下列测试并保证所提供的变压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标准的性能要求。乙方应做出完整的测试表供监理工程师认可。甲方有权和监理工程师对下列测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绝缘电阻测试;测量线圈电阻;测量电压变率;检查电压向量关系;空载试验;阻抗试验;测量零序阻抗;温升试验;雷电脉冲试验;工频耐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励磁电流试验及功能测试。

3.3该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若因乙方原

因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除须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免费返工直至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4条 工程图纸:以供电部门最终确认的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详见合同附件)。

第5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发包。本合同含税总价为:¥元整,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直接费(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保险费;施工配合费;报建、验收等各种费用;规范要求或规范所隐含要求及施工图纸中没有反映的工程量但在具体施工中必做的工程量等各项费用;各种试验费、检验费以及报装、调试;周边完善及成品保护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双方特别约定:

(1)本合同总价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影响价格因素变化(含市场变化)而有所调整。

(2)乙方不得因在执行本合同时,因需要突然克服某种困难而要求甲方增加因克服该困难所产生的附带费用。

(3)若有漏项、使用的材料与图纸不符,均被视作乙方已将漏项之造价和按照图纸施工所用材料与工程造价书所载明材料之差价以及其他未包含完全之项目的费用考虑在本合同总价之内了。

(4)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工棚、材料仓库、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临时水电须到甲方指定位置接驳,从接驳点引出的电缆、电线、水管、临时电箱、电表、水表等设备、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直接与总包沟通进行交费。乙方已经充分考虑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停电、二次搬运等各种可能给施工造成不利因素。

(5)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1)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广州市规定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因建筑原材料、成品紧缺等原因产生的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对工程造成的风险,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或索赔任何增加费用。因此而提出的工期延长申请亦将不被批准。

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提出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施工总包方的施工配合费为本合同总费用的1.5%,由乙方直接交给施工总包方。

第6条 付款方式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以下款项前开具合法有效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同时乙方还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表格和程序办理工程款申请手续和质量保修金的退还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工程款和退还质量保修金。

6.1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签定本合同取得报装通行证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合同定金

(2)主材(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进场并开始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

(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供电部门对产品设备验收合格并通电安全运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5%。(如出现增加工程须双方共同协商定价格后方作为结算依据)。

(4)留结算价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质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

6.2质量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并承担有关维修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聘用其他单位或个人予以维修,维修费用及甲方按照维修费用的15%收取的管理费用,乙方同意在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不够扣除的,由乙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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