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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书笔记_重返狼群读书札记

篇一:《重返狼群》读后

读《重返狼群》有感

假期,我走进了属于狼女微漪和小狼格林的世界----《重返狼群》,如果问我有什么感

受,那么我会说:“和姜戎先生一样: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的空前震撼。”

“不自由,毋宁死”,书中最使我感慨的就是小狼格林对自由的追求欲望之强。格林绝

对不可以受到束缚,当作者想要给格林拴狗链时,格林死活不让,即使在地上拖得都受伤了,

他仍然丝毫不动,以至于最后成了“狼牵人”的局面。格林从不进电梯,对他来说,那就是

囚禁......这就是他与狗最大的区别吧。主人是狗的“圣经”,对他们来说,只要自己一切忠

于主人,主人给了自己好的施舍,自己就算是一条好狗。而狼却恰恰相反,他们的“圣经”

永远都是自由。因此,当作者手中拿着食物要给格林时,他并不是像狗一样等待,而是自己

去抢,他认为“这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或许,正因为狼的这种特性,才使得狼成为

地面之王,而狗却只有看家的份儿。

格林的放生成功,确实是一个奇迹,是一个完成度几乎为零的难题,而她,却做到了。无论是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还是在高寒缺水的草原上,能把一条小狼养大就很不容易,但

或许是上天注定让小狼格林活下来,当作者若尔盖草原寻小狼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死了,

唯有他坚强的活了下来;带到自己家怕遭父母反对,便又带到亦风家“冒充狼狗”,随着格

林的长大和不安分,被邻居怀疑而被迫带到天敌藏獒的住所,但却和皇帝、森格们成了獒兄

狼弟,然而却沾染了些似狗非狗的习性,是狼,终究要回狼群,绝对不可能和人,和藏獒永

远生活在一起,于是作者又带着格林去空寂的草原训练野性,虽然自己经常吃不饱,但却从

未想过放弃......

在格林的成长过程中,存在着重重艰险,而陪他度过一个个艰险的,不是狼群,不是他

的同类,,而是一个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一个美丽的爱狼女子。是的,是一个爱狼的女

子,格林能够成功的活下来,不就是仅仅因为一个“爱”字吗?正因为作者对格林的爱,才

使得自己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舍不得抛弃格林,离开格林一秒钟就会想他,做梦都会想。

作者也正是通过格林,通过现身向我们诠释了爱的伟大力量。他们之间的爱是超越时空的爱,

是跨越物种界限的爱。爱的那么纯洁,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

那天中午,狼群的集结令到了,当小狼一步三回头离开的时候,微漪在冬日草原上洒满

泪花......

篇二: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多石的地方搭毡房,在有狼的地方放狼。

————蒙古谚语

故事很简单,画家李微漪在蒙古草原上,收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并把它抚养成人,最后送回了大自然,简单的情节,却有着不简单的情节和不平凡的情感。姑且不论人随时会有被狼吃掉的危险,即使狼长大成熟,由人养大的狼也很难在荒野中生存,更别说融入狼群。但李微漪做到了,这是一本纪实书,正是因为纪实,这里面包含的种种细节才会如此真实,触摸到人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她是这样的一个人,她又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呢?

书的封面上的李微漪,一袭白色的长裙,靓丽的外表,优雅的身姿,腼腆的微笑, 这一位宛若天仙,在我眼里颇有些柔弱的姑娘,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野化放归的人,虽然很难想象这是“中国第一狼女”,但她对小狼格林有着他人所没有的最真诚的爱,所以她说:“我爱格林,它不是实验品,我也不是专家,但是缘分让我们遇上了,我希望它好好地生存下去,我想像个称职的狼妈妈那样,为格林的生存一丝不苟地打好基础。”

这一切的发生,因为狼的独立、竞争、倔强、智慧,更因为她的爱心,坚韧,以及对大自然,对生命的无限怜悯。

正是因为不同于常人的李微漪和不同于小狗的小狼格林,造就了这一份不同于人与宠物的情缘,这是一份母亲和孩子的爱,不以永恒占有或相伴为目的的爱,李微漪将这关系称之为“抚养”。

与“喂养”不同,她不仅仅要满足小狼格林对食物的需求,更要丰富其精神层面——心智的成熟、智力的开启、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令格林具备与动物园中的狼完全不同的狡黠且凌厉的眼神,让格林在广袤的草原自由奔跑,享受自然,遵循其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这是李微漪与格林与自然的约定。 他坚信他的孩子,能和草原上的狼一样,快乐的过一辈子。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现代化都市容得下渐次鳞比的高楼大厦,日渐膨胀的汽车尾气,却容不下一匹仅仅存活数月的小狼,两个月大的格林的狂野和它嗥叫的狼性就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随着小狼的长大,城市已经愈发的容不下它了,李微漪被迫孤身一人同格林一起回到若尔盖草原,试图帮助格林回归本族,令其用本该拥有的姿态纵横草原。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尽管李微漪深深爱着格林,她愿意为格林遮风避雨,与格林永不分离,但她更想面带微笑看到生命回归本位,傲然立于生物链中,因为“生存竞争是残酷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努力,为自身继续存在而努力。”所以他在草原上,让格林不惜几次冒着几乎命丧獒牙的危险在猛兽群中学会察言观色、学会寻找保护伞、学会如何表达臣服的肢体语音、学会与藏獒斗智斗勇,甚至欺负大奥,而最后渴望群体生活的小狼居然创造了化敌为友——与藏獒成为生死与共的战友的奇迹。到了草原上,格林需要自己找吃的,否则就要饿肚子,最后,在饥饿的驱使下,小狼学会了捕食,经历种种艰辛,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不敢想象李微漪是经历了怎么的心痛,让格林走,走向自由,走向野性,走向生死未卜。她的约定是一段珍惜与失去的过程,在草原上从格林每日清晨的“morning call”到病中的野兔肉,她对格林的珍惜与日俱增,同时格林也离她越来越远,三日不见,半月寻得,最终格林回归狼族。

那天中午,狼群的集结令到了,当小狼一步三回头离开的时候,李微漪在冬日草原上洒满泪花。

让我们以珍惜为名,为生命,为勇敢,为爱,为分离祝福,动物和人的冲突不断爆发的今天,为小狼格林祝福。

2012213819 物师1班吴维康

篇三:重返狼群读后感

狼子野心

你没见过狼,只听过长辈们常谈狼子野心。你看着狼的背影远走,心中无法平静。倘若就在狼转身的一瞬,你会想重新认识狼吗?

目光

如果你认认真真的看狼的眼睛,你会发现许多不一样。黑暗中,狼眼发出莹绿色的光,那光尖锐又执着,让柔弱的野兔,体型庞大的牦牛,甚至人类都会惧怕万分,不明觉厉。可在日光中,狼的目光又会温和许多,是那么的干净透亮,甚至是含着温情,当亲人受伤时,他们饱含关切的目光就会从平常冰冷的狼眼中闪现出来,他们的情谊甚至比某些人类来得还要温暖,还要猛烈。

自由

你绝对不会敢去豢养一只狼,在狼的观念中,自由等价于生命。千百年来,狼向往自由的基因在血液中代代相传,延续至今。套用海明威说过的一句话:狼生来就不是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掉他,可就是打不败他。

坚持

为了生存,追一头羊,或逃过人类追捕,狼不惜奔驰千里。为了口中的猎物,为了窝中的狼母狼崽,狼咬牙坚持直到死亡。为了自由,延续千百年来狼的信仰,用命换取自由。狼始终坚持着一些人类不屑的东西,可是,谁能否定狼会不屑人类的奴颜媚骨?

孤独

狼莫名的被人类冠上许多罪名,凶恶残忍是狼,阴险狡诈是狼,这种观念还在随着故事童话代代相传,狼也就被人类孤立了千百年。月黑风高夜,“啊呜——”是狼的悲鸣。若我们有一瞬能看到狼对月长啸的痛苦身影,又注视着他的身影消逝在漆黑长夜,每个人的心灵都会有所触动:哪有生来就是歹毒的灵魂?哪有生来就该承受孤独的种族?

“狼子野心”,究竟是人类口中的狼残忍还是无端给狼冠上罪名的人类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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