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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

请假制度 本文关键词:请假,制度

请假制度 本文简介:请假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管理,严明劳动纪律,依据有关劳动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凡签订劳动满一年的员工,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假期类别和期限一、婚假1、一般婚假:3天;晚婚(男25、女23)婚假:21天;2、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书;二、丧假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

请假制度 本文内容:

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严明劳动纪律,依据有关劳动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签订劳动满一年的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假期类别和期限

一、

婚假

1、一般婚假:3天;晚婚(男25、女23)婚假:21天;

2、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书;

二、丧假

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离世,可享受丧假3天。

三、产假

1、一般产假:休息3个月;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产假期满,需要继续休假者,按事假处理;

2、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应回公司正常上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公司,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请产假需提供计生办证明;

四、病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享有病假3天。

五、工伤假

凡因工负伤,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界定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六、事假

事假不支付当日工资。

七、周末休息日

每周星期日为周末休息日;

八、法定节假日

1、元旦节(公历1月1日)一天,五一劳动节(公历5月1日)一天,十一国庆节(公历10月1、2、3)三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公历4月5日)一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一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一天,全年共计十一天法定节假日;

2、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带薪休假日。

九、职工带薪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一年到10年的休假五天;

2、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10天;

3、满20年的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

5、员工休职工带薪年假提前15天以书面报告请示,并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和要求批准后,做好假期工作交待;凡因工作未交接或未交接清楚而影响工作者,由请假者承担责任,严重者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6、若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请假人要求休假的,经与个人协商同意,调整休假时间;职工带薪年休假政策部跨年度执行。

第四条

以上休假(除职工带薪年休假外)连续计算,不剔除国家法定假日、周末休息日。

第五条

请假手续

1、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员工请婚假,凭结婚证书,至少提前15日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依照本《制度》第六条之规定批准后,做好假期工作交接,凡因工作未交接清楚而影响工作者,由请假者承担责任;

3、请假人如因(公司认定的)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被委托人须在请假受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人回公司销假时补办手续;如弄虚作假,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须承担相关责任;

4、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员工,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5、凡请假未过半天的按半天计,过半天未过一天的按一天计。

第六条

批准权限

假期3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处长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有关假,均须将手续、证明交送办公室备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

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第九条

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其它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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