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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证书申报指南

日期:2020-08-27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CO证书申报指南 本文关键词:申报,证书,指南

CO证书申报指南 本文简介:CO证书申报指南CO证书电子申办流程图:1.已安装了电子签证软件的企业:企业申请人在企业端自主发送证书资料,电子申报资料直接由签证人员进行审核。企业端自主电子申报不合格在签证科审核签证合格到7号窗口打印收费清单到8、9号窗口交费到配证中心取证申请人签名、盖章、留底到1、2号窗盖章2.未安装电子签证软

CO证书申报指南 本文内容:

CO证书申报指南

CO证书电子申办流程图:

1.

已安装了电子签证软件的企业:

企业申请人在企业端自主发送证书资料,电子申报资料直接由签证人员进行审核。

企业端自主电子申报

不合格

在签证科审核签证

合格

到7号窗口打印收费清单

到8、9号窗口交费

到配证中心取证

申请人签名、盖章、留底

到1、2号窗盖章

2.未安装电子签证软件的企业:

通过中检公司彩田分公司的软件端,由中检公司打字人员录入申报数据,传送到审签端,由前台签证人员进行审核。

中检端代理电子申报

CO到在6号窗口审核

FA证到4号窗口审核

到配证中心取证

CO到6号窗口交送签名

FA证到4号窗口交送签名

到7号窗口打印交费清单

到8、9号窗口交费

申请人签名、盖章、留底

到1、2号窗口盖章

CO证书留底方法:

申请人把交费清单(即《产地证电子签证申请书》)及证书两孔边撕干净,然后在交费清单上盖章、签名、留下联系电话,CO证书正本及附页第11栏盖章、签名。注意盖章和签名不要重叠。

整理装订。申请人把交费清单第一联、CO证书第四联按顺序订好留底。同时将证书正本一起交给盖章人员盖章。参照下面图示进行操作:

CO证书

电子签证

证书第四联

申请书

申请人须填写

证书第四联留底

姓名、电话、

及加盖企业公章

篇2:二级建造师申报指南

二级建造师申报指南 本文关键词:建造师,申报,指南

二级建造师申报指南 本文简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报指南首先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zc.gov.cn),进入“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登陆,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新用户首先要申请成为系统的“用户”,待开通使用权限以后方可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

二级建造师申报指南 本文内容: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报指南

首先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zc.gov.cn),进入“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登陆,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新用户首先要申请成为系统的“用户”,待开通使用权限以后方可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出企业版的“汇总表”。

其次,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原注册申报系统”中“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说明完成“申请表”的在线打印。

第三,将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系统数据上报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注册所需材料

(一)初始注册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逾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标黄的这些都是建设网上打出来的,带条形码

6、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6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说明:印章要在领取新的印章时,以旧换新。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汇总表》和申请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执行原注册有效期。

一是执业企业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提供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资质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二是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更名后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是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新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册证书及印章原件。

说明:每类变更都需要《企业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一份,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填写申请表需注意事项:

1.“注册编号”一栏填写注册证书左页第二行,例:冀213080912345;

2.“注册专业类别”一栏填写证书右侧第四行,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有多个专业的填写全部专业,注册有效期填写最近一个到期专业的有效期;

3.“变更注册原因”一栏根据事实填写聘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或姓名变更;

4.姓名发生变更的申请表需填写现聘用企业信息。

(四)增项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填写申请表需注意事项:

注销多个专业中的某一个专业时,申请表需在备注一栏标明注销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保留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

(六)重新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七)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一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内容需包含建造师姓名、执业单位、证书编号(例如00012345)以及丢失的内容。

提示:1、以上都用A4纸打印或复印;2、装订在材料的上方,订书钉不要钉住条形码;3、需要上报注册证书的,将注册证书用曲别针别在每份材料的后面;4、以上复印件中需要原件上传的应按1:1的比例上传,需要提供扫描件在线打印,清晰可辨

篇3:20XX年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2013年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本文关键词:补贴,大棚,项目申报,设施,指南

2013年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本文简介:附件12013年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要求和《省级设施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指南。一、申报原则本指南的设施农业大棚包含设施蔬菜、设施水果、设施食用菌等三类园艺作

2013年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本文内容:

附件1

2013年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要求和《省级设施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原则

本指南的设施农业大棚包含设施蔬菜、设施水果、设施食用菌等三类园艺作物的大棚建设。

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实行“农民受益、园区优先、先建后补”的原则。省级补贴重点用于科技含量高、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引导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

1.农民受益。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企业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鼓励农民合作连片建设大棚种植;鼓励农民合作连片建设大棚返租给企业种植;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或企业共同建设大棚种植;鼓励企业出资建设大棚由农民承包种植等让农民受益多种形式。

2.先建后补。省级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据实直接拨付给实施经营主体。

3.园区优先。为促进项目集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将优先安排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对象和类型

1.申报对象。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2.申报类型。省级财政补贴设施农业大棚有五种类型: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设施蔬菜温室大棚(一)、设施蔬菜温室大棚(二)、设施水果温室大棚、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

三、补贴标准和起补面积

设施农业大棚省级财政补贴标准和起补面积分别如下:

1.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符合省定建设标准(见附件,下同),每亩造价约20万元,连片新建50亩以上,或用于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同片配套育苗的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5万元。

2.设施蔬菜温室大棚(一)。符合省定建设标准,每亩造价约4万元,连片新建10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1万元。

3.设施蔬菜温室大棚(二)。符合省定建设标准,每亩造价约3万元,连片新建5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0.75万元。此类型温室大棚仅限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

4.设施水果温室大棚。符合省定建设标准,每亩造价约2万元,连片新建10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0.5万元。

5.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符合省定建设标准,每亩造价约8万元,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连片新建30亩以上,其他地区连片新建50亩以上,省级财政补贴每亩2万元。

四、申报程序

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实行经营实施主体申报、县级受理、市级汇总排序、省级评审、业主建造、县级验收、公示、财政直拨、省市级抽查的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实施主体向县(市、区)农业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材料。申报补贴资金的大棚必须是2013年新建的且符合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要求。

2.受理。县级农业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申报要求,实地察看建设地点,了解建设情况,在县级农机部门购机补贴申报管理系统中核对是否已享受购机补贴,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受理申请。县级农业、财政两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设区市,设区市农财政两部门汇总、排序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并附上每个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四份,报省农业厅三份,省财政厅一份。

3.评审。省农业厅、财政厅根据设区市排序、建设标准和各地建设需要,组织专家对上报大棚项目进行评审,对入选项目公示7天后,下达具体建设项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实施。经营实施主体根据省下达的项目通知,按照省定建设标准,选择自主建设或施工企业建造。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应由专业施工队伍建造。对已批在建项目有调整的,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应及时逐级汇总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审批。

5.验收。经营实施主体项目建成后,及时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建有不同大棚类型的,可一并验收。县级农业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依据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并邀请县级监察部门参与,组成验收组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组及时向经营实施主体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经营实施主体限时整改完成后,提出第二次验收申请。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不再组织验收,取消补贴资格。验收组织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结果真实性负责。对擅自降低验收标准、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究验收人员、组织验收单位责任,并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资金,暂停该县下一年度补贴项目。

6.公示。县级农业会同财政部门将经验收合格的补贴项目具体情况,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部门将拟拨付项目名单、补助资金等相关资料提供县财政部门。

7.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具体补贴对象。

8.上报。农财两部门逐级汇总上报验收情况,含验收汇总表、验收报告、拨付资金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农业厅一式三份、财政厅一份。

9.抽查。省农业厅、财政厅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上报验收合格项目进行抽查、抽验。

五、项目监管

1.明确职责。在项目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农机、畜牧、食用菌产业)、审计、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设施农业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对象、资金分配等事宜。强化内部约束机制,邀请

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分配、大棚类型等安排方案,须由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向上申报。县级农业部门要做好项目补贴相关档案资料的归类存档。各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把好审核和验收关,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享受设施农业补贴项目的造价、建设地点、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的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严禁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纪行为。

2.公平公正公开。在受理、确定补贴对象时,要严格执行省里要求,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另外设置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设施农业大棚补贴政策信息。县级农业部门要督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大棚的正常使用,督促大棚设备生产企业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基本配置、规格和价格等承诺,做好售后服务,严禁借机乱涨价、减少基本配置变相涨价和降低服务质量。

3.严管资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检查补贴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挪用、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对不按规定要求管理验收的,督促限期整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拨和追回资金,停止安排该县(市、区)下一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等有关财政资金,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将违法违纪行为情况通报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

4.绩效考评。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绩效评价,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自评,将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检查和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和省农业厅设施农业办。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1、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建设标准

1-2、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建设标准(一)

1-3、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建设标准(二)

1-4、设施水果温室大棚建设标准

1-5、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房)建设标准

1-6、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书

1-7、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请汇总表

1-8、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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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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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建设标准

此类型大棚每亩省级补贴5万元,其主体规格、主要材质与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基本要求:

1.主体规格

棚体高度不低于4.6m,肩高不低于3.0m,外遮阳高不低于5.2m,跨度8m。

2.主要材质

立柱方管外径不少于80×60mm或50×100mm,壁厚不少于2.5mm;副立柱、横档方管外径不少于50×50mmm,壁厚不少于2mm。柱距不大于4m,立柱根基水泥浇筑。

拱管圆管外径不少于32mm,壁厚不少于1.5mm,拱距不大于1m。

外遮阳立柱、纵梁、横梁方管外径不少于50×50mm,壁厚不少于2mm。

水槽壁厚不少于1.5mm镀锌板折弯成型。

以上所有钢架结构骨架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时全部采用螺栓紧固。内外遮阳系统均采用齿轮齿条电动收网系统。

3.主要配套设施设备

水帘风机自动降温系统;电动内、外遮阳系统;自动化水肥一体化全套设施;防虫网等物理防虫装置及出入口缓冲间。

附件1-2

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建设标准(一)

此类型大棚每亩省级补贴1万元,其主体规格、主要材质与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基本要求:

1.主体规格: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0m,跨度6~8

m之间。

2.主要材质

类型一:

立柱方管外径不少于60×40mm或50×50mm,圆管外径不少于60mm,壁厚不少于2.0mm。柱距不大于3m,立柱根基水泥浇筑。

肩管方管外径不少于50×50mm,圆管外径不少于47mm,壁厚不少于1.8mm。

拱管圆管外径不少于32mm,其中跨度6

m不少于25mm;壁厚不少于1.5mm。拱距不大于1m。

类型二:

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110×110mm,柱距不大于3m。立柱根基水泥浇筑。

肩管方管外径不少于40×40mm,圆管外径不少于47mm,壁厚不少于1.8mm。

拱管圆管外径不少于32mm,壁厚不少于1.2mm,拱距不大于1.5m;或圆管外径不少于25mm,壁厚不少于1.4mm,拱距不大于1m。

以上两种类型所有钢架结构骨架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全部采用先经工厂电焊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时全部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

3.主要配套设施设备:抗风钢丝绳;四周开窗(手动或电动卷膜机);自动化水肥一体化设施。

附件1-3

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建设标准(二)

此类型大棚仅限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每亩省级补贴0.75万元,其主体规格、主要材质与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基本要求:

1.主体规格

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0m,跨度6~8

m之间。

2.主要材质

立柱方管外径不少于40×40mm,圆管外径不少于47mm,其中跨度6

m圆管外径不少于42mm;壁厚不少于2mm。柱距不大于3m,立柱根基水泥浇筑。

肩管方管外径不少于40×40mm,圆管外径不少于42mm;壁厚不少于1.5mm。

拱管圆管外径不少于25mm,其中跨度6

m不少于22mm;壁厚不少于1.2mm。拱距不大于1m。

以上所有钢架结构骨架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全部采用先经工厂电焊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时全部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

3.主要配套设施设备

抗风钢丝绳;四周开窗(手动或电动卷膜机);水肥一体化设施。

附件1-4

设施水果温室大棚建设标准

此类型大棚每亩省级补贴0.5万元,其主体规格、主要材质与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基本要求:

1.主体规格

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2m,跨度不大于6

m。

2.主要材质

立柱圆管外径不少于57mm,壁厚不少于1.8mm;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100×100mm。立柱间距不大于3m。

横梁拱管圆管外径不少于22mm,壁厚不少于1.2mm,间距不大于1m。

立柱纵梁圆管、棚头拉杆圆管外径均不少于47mm,壁厚均不少于1.8mm。

拱管纵向拉杆圆管外径不少于22mm,壁厚不少于1.2mm,至少三道纵梁.

侧面立柱间的横向拉杆圆管外径不少于22mm,壁厚不少于1.2mm。

以上主体结构骨架与地面接触的材料必须采用热浸镀锌管,其他可采用镀锌板管。直接焊接的焊点必须满焊且做防锈处理。现场组装时全部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

3.主要配套设施设备:抗风钢丝绳,喷滴灌设备。

附件1-5

设施温控菇棚(房)建设标准

此类型大棚每亩省级补贴2万元,其主体规格、主要材质与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基本要求:

一、类型一

1.主体规格

菇棚(房)宽不大于12

m,肩高不低于3.5

m,顶高不低于5

m,柱距不大于6

m。

2.主要材质

立柱圆管外径不少于114mm、壁厚不少于2.5mm热浸镀锌钢管或外径不少于90×90mm方型水泥柱。立柱根基水泥浇筑。

三角屋架上弦梁外径不少于40

×

40mm、壁厚不少于3mm角钢,下弦梁外径不少于50

×

50mm、壁厚不少于4mm角钢。

檩条外径不少于100mm、壁厚不少于1.2mm。

屋面采用覆盖单面0.376mm彩钢波纹板+50mm厚泡沫板作隔热屋面板,或保温膜加两层遮阳网覆盖。

3.主要配套设施设备(以下三种选一)

①四周采用一膜一网覆盖,配置水帘风机降温系统(选配);

②保温阻燃隔热板,配置制冷机组(选配);

③墙体阻燃泡沫板,屋顶配置风球。

二、类型二

1.主体规格

菇棚(房)宽不大于12

m,肩高不低于3

m,顶高不低于4

m,拱距不大于1

m。四周墙裙采用砖体(混凝土)圈梁厚不少于150

mm,高不少于400

mm(含地下100

mm)。

2.主要材质

拱杆圆管外径不少于32mm、壁厚不少于1.5

mm热浸镀锌钢管。

纵拉杆圆管外径不少于25mm、壁厚不少于1.4

mm热浸镀锌钢管。

3.主要配套设施设备

①顶部和四周采用一膜两网或两膜两网或两膜一被;

②卷帘装置;

③水帘风机降温系统或制冷机组(选配)。

以上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全部采用先经工厂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时全部采用螺栓紧固。

附件1-6

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

(格式)

申报经营主体: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E-mail:

所在县农业部门: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E-mail:

申报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农业厅

2013年9月制

申报经营主体

法人代表或户主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

(万元)

成立时间

法人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具体建设地点(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经纬度

开户行及帐号、卡号

建设规模(亩)

总投资(万元)

已建设规模(亩)

何时建设

新建开工时间

建设时限

申请补贴大棚类型

申请补贴面积(亩)

申请补贴标准(元/亩)

申请补贴总额(万元)

是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是否在“一区两园”

一、项目申报经营主体简介

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土地承包或流转面积与期限、项目区面积、拟种植作物或栽培食用菌、注册商标情况、“三品”认证情况、申请前已建设大棚情况、种植经营情况等:

二、拟实施建造情况

按照省定建设标准,祥细说明建造主体规格、主体钢架结构骨架材料的品牌、外径、壁厚、材质,柱距、拱距,组装配件、扣件,主要配套设施设备,每亩造价,建造方式、建造企业或队伍等情况:

三、与农民利益联结情况

企业说明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方式、合同签订、让农民受益情况:

申报经营主体

申报经营主体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

盖章、签字*年*月*日

乡镇政府

意见

签字、公章*年*月*日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年*月*日

附件清单

1、建设大棚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2、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合同、分红返利、承包合同、保护价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地点地理位置示意图、建设前现场照片;

5、其他材料。

备注:1.申请实施主体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需盖公章。

2.此表除报省外,县级农业部门、乡镇政府、实施主体各存一份。

3、一张表格填写一个大棚类型。

附件1-7

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请汇总表

设区市或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

实施主体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地点(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

建设规模(亩)

建设大棚类型

申请补贴面积

(亩)

申请补贴标准

(万元/

亩)

申请补贴资金

(万元)

开工时间(年、月)

验收时间(年、月)

安装企业

与农民联结方式

是否在“二区一园(基地)”

市县补贴资金(元/

亩)

合计

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此表由市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按扶持优先排序填报;

2.请盖农财两局公章书面报送,同时将此表以EXCEL命名为“实施市县+设施农业补贴第

批”,发送电子文档至省农业厅([email protected])。

附件1-8

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验收汇总表

设区市或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

实施主体

名称

身份证号或法人代码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地点(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

建设大棚类型

建设规模(亩)

申请补贴面积

(亩)

实测面积(亩)

申请补贴标准

(万元/

亩)

申请补贴资金

(万元)

验收时间(年、月、日)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或卡号

市县补贴资金(万元/

亩)

与农民联结方式

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此表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填报,也做为结算拨付申请用表;

2.

经核实后,请盖农财两局公章书面报送,同时将此表以EXCEL命名为“实施市县+设施农业补贴第

批”,发送电子文档至省农业厅([email protecte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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