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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国旗法总结

日期:2020-04-14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学习国旗总结 本文关键词:学习,国旗法

学习国旗法总结 本文简介:《国旗国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总结本学期我班通过开展《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挖掘、拓展国旗所蕴涵的丰富课程资源,深入持久地开展国旗教育及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了维护国家尊严、增强国家观念,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及国家认同感

学习国旗法总结 本文内容:

《国旗国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总结

本学期我班通过开展《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挖掘、拓展国旗所蕴涵的丰富课程资源,深入持久地开展国旗教育及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了维护国家尊严、增强国家观念,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及国家认同感,对学生进行了国际理解教育,塑造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让学生关注国旗、理解国旗、尊敬国旗、信仰国旗。唤醒了学生的国旗意识,培养国旗情怀,传承国旗精神,建设国旗文化,

一、

活动的制定

活动前,结合了活动主题,小组合作策划活动规划。以小组讨论、头脑风暴、结对共享、寻求外部支持、共同反思等形式,构思活动的框架问题。

其次,讨论明确阶段性活动任务,确定搜索合适信息来源的渠道,选择资料收集、整理、发布、交流的方法,拟订、分享、反思、修改活动开展的细节并在活动经历中不断完善。

二、活动的实施

(一)、关注国旗

调查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国旗的认知、情感与态度,考察国旗被边缘化、淡化、弱化、粉饰化的现状,唤醒学生的国旗意识,是活动开展的前提。

第一,以小组分工、同伴协作等方式,对学校升挂国旗时广大师生、家长的言行举止做好观察和监督,写观察手记。对各种不严肃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利用摄相机、录音机、DV机进行拍摄,编辑视频或者影音。对尊敬国旗者和亵渎国旗的事件进行采访,整理访问实录或影音资料。

第二,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不同人群对国旗的认知、情感、态度。对各种不尊敬国旗的现象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写出采访手记和调查报告

第三,通过查阅书报、杂志,上网搜索,收集和国旗相关的影视动画、文本资料、诗词、音乐歌词音乐电视、插图和图片、数据资料。如《实话实说》对怀揣五星红旗的美国人丁大卫的采访报道,青歌赛选手不识国旗的视频。

以创作博客、在论坛上发帖、制作演示文稿、办板报手抄报、举行故事会讨论会,在社区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宣传等形式展示成果。

(二)、理解国旗

理解国旗所包蕴的精神内涵,丰富学生的国旗知识,激发学生的国旗意识,是活动开展的关键。

首先,邀请老师、专家、学者进行报告会,讲述新中国国旗国歌征集、遴选、选定的故事,写读后感;邀请法制校长宣讲《国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国旗知识竞赛

其次,通过在图书室、报刊、杂志、网络等收集与国旗、国歌、国徽历史有关的人物访谈、历史掌故、图片文本,欣赏当年征集的不同国旗国徽图样,收看《开国大典》等影视剧,阅读《红岩》等诗文,参观历史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访问国旗护卫队,了解国旗背后的故事,领会国旗的象征意义。

第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世界各国国旗班”。了解世界各国国旗诞生的故事,如“星条旗”演变历史、《马赛曲》几经浮沉的故事。欣赏各国国旗文化,收集各国人民对待国旗的正反典型,进行国际理解教育。

以跨学科写作(如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述,改编故事,设计新闻报道,编辑发布讨论笔记),创建国旗海报和演示文稿及主题网站,举办各种绘画展、摄影展、读书会、曝光台展示学习成果。

第四,围绕队前教育,重温队的历史,开展少先队知识学习。学系红领巾、洗红领巾,学唱队歌,学习优秀少先队员榜样,评选红领巾礼仪大使。

(三)、尊敬国旗

通过系列活动式、开放式、对话式、体验式、探究式、专题式综合实践活动,引领学生把国旗意识内化为保护国旗尊敬国旗的自觉行动,是活动的重点。

第一,结合升旗仪式、入学教育、班队会、成长宣誓等德育主题活动,比一比谁国旗礼仪最规范,争一争谁最先戴上红领巾。适时开展“为国旗增光、为国徽添彩、为国歌壮威”,“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儿童”等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国旗精神。

第二,借鉴其它各国国旗教育经验,策划开发“国旗誓词”“破损国旗葬礼”“国旗退休所”专项活动。写出倡议,拟订方案,组织实施,作出总结。

第三、以举行绣国旗赛、画国徽赛、国歌歌咏赛、爱国诗文朗诵赛、国旗人物故事会、国旗现象演讲赛辩论会、班旗班徽班歌创作等形式深化学生的国旗情怀。在教室张贴国旗,在走廊悬挂国旗人物画像,在大型活动中展示国旗国徽造型或队型,上课前面对国旗肃立、行队礼唱国歌,让国旗成为学生的生活背景。

第四、组织国旗小分队深入乡村、社区、城市进行国旗知识宣传。纠正不爱护国旗的行为,发放自己制作的国旗,散发手抄报、国旗知识宣传单,进行国旗街头剧表演,文艺汇演。

(四)、信仰国旗

树立国家观念,坚定国旗信仰,永葆国旗情结,是活动的最高价值追求。

首先,组建小小国旗护卫队。学习升旗礼仪,评选优秀升旗护旗手,票选优秀国旗下讲话稿,设计并邀请家长参加学校升旗仪式。为居民小区制作安装统一的旗杆及支撑架,对社区居民进行国旗培训,倡议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升挂国旗的新民俗,推动建设“国旗楼、国旗巷、国旗街”。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联系,进行参观访问并进行护旗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二,就是否修改《国旗法》、制定《国旗法实施细则》和《国歌法》邀请各方代表座谈,就是否设置“国旗节”及“为普通中国人下半旗志哀”进行调研,为奥运会各国国旗升降礼仪献计献策,整理规范“国旗礼”。发倡议书,写调研报告、会议纪要、研究论文,送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政府相关部门。

第三,策划“国旗日”“国旗周”“国旗节”“国旗宣传进社区进大墙”“国旗方队游行”等活动,写出活动计划,组织活动实施,进行活动总结。就中外国旗教育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送交学校或相关部门。

第四,整理成果,结对分享、评价、反思、修改成果,整合主题活动集,交流活动过程的小故事,在校园网、学校、社区发布作品集,开发校本课程。

四、活动反思

1,

教师要做课程资源的开发者。要善于整合综合实践活动的

指定领域和非指定领域,将各类教育活动以综合实践活动的形式开展,拓展活动时空;并在引导学生开展活动过程中,尽可能实现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的整合。

2,

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要多一点学生的亲身体验,少一点

教师的知识传授;多一点实地调查和实验,少一点书面资料的研读整理;多一点手脑并用,少一点纯思维训练。教师要做学生探究性学习的倾听者和促进者,指导学生规范活动过程和方法,引导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呈现活动过程资料,组织好总结交流。

篇2:学习国旗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旗法心得体会 本文关键词:心得体会,学习,国旗法

学习国旗法心得体会 本文简介:《国旗国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总结本学期我班通过开展《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挖掘、拓展国旗所蕴涵的丰富课程资源,深入持久地开展国旗教育及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了维护国家尊严、增强国家观念,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及国家认同感

学习国旗法心得体会 本文内容:

《国旗国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总结

本学期我班通过开展《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综合实践活动,挖掘、拓展国旗所蕴涵的丰富课程资源,深入持久地开展国旗教育及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了维护国家尊严、增强国家观念,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及国家认同感,对学生进行了国际理解教育,塑造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让学生关注国旗、理解国旗、尊敬国旗、信仰国旗。唤醒了学生的国旗意识,培养国旗情怀,传承国旗精神,建设国旗文化,

一、

活动的制定

活动前,结合了活动主题,小组合作策划活动规划。以小组讨论、头脑风暴、结对共享、寻求外部支持、共同反思等形式,构思活动的框架问题。

其次,讨论明确阶段性活动任务,确定搜索合适信息来源的渠道,选择资料收集、整理、发布、交流的方法,拟订、分享、反思、修改活动开展的细节并在活动经历中不断完善。

二、活动的实施

(一)、关注国旗

调查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国旗的认知、情感与态度,考察国旗被边缘化、淡化、弱化、粉饰化的现状,唤醒学生的国旗意识,是活动开展的前提。

第一,以小组分工、同伴协作等方式,对学校升挂国旗时广大师生、家长的言行举止做好观察和监督,写观察手记。对各种不严肃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利用摄相机、录音机、DV机进行拍摄,编辑视频或者影音。对尊敬国旗者和亵渎国旗的事件进行采访,整理访问实录或影音资料。

第二,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不同人群对国旗的认知、情感、态度。对各种不尊敬国旗的现象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写出采访手记和调查报告。

第三,通过查阅书报、杂志,上网搜索,收集和国旗相关的影视动画、文本资料、诗词、音乐歌词音乐电视、插图和图片、数据资料。如《实话实说》对怀揣五星红旗的美国人丁大卫的采访报道,青歌赛选手不识国旗的视频。

以创作博客、在论坛上发帖、制作演示文稿、办板报手抄报、举行故事会讨论会,在社区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宣传等形式展示成果。

(二)、理解国旗

理解国旗所包蕴的精神内涵,丰富学生的国旗知识,激发学生的国旗意识,是活动开展的关键。

首先,邀请老师、专家、学者进行报告会,讲述新中国国旗国歌征集、遴选、选定的故事,写读后感;邀请法制副校长宣讲《国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国旗知识竞赛。

其次,通过在图书室、报刊、杂志、网络等收集与国旗、国歌、国徽历史有关的人物访谈、历史掌故、图片文本,欣赏当年征集的不同国旗国徽图样,收看《开国大典》等影视剧,阅读《红岩》等诗文,参观历史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访问国旗护卫队,了解国旗背后的故事,领会国旗的象征意义。

第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世界各国国旗班”。了解世界各国国旗诞生的故事,如“星条旗”演变历史、《马赛曲》几经浮沉的故事。欣赏各国国旗文化,收集各国人民对待国旗的正反典型,进行国际理解教育。

以跨学科写作(如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述,改编故事,设计新闻报道,编辑发布讨论笔记),创建国旗海报和演示文稿及主题网站,举办各种绘画展、摄影展、读书会、曝光台展示学习成果。

第四,围绕队前教育,重温队的历史,开展少先队知识学习。学系红领巾、洗红领巾,学唱队歌,学习优秀少先队员榜样,评选红领巾礼仪大使。

(三)、尊敬国旗

通过系列活动式、开放式、对话式、体验式、探究式、专题式综合实践活动,引领学生把国旗意识内化为保护国旗尊敬国旗的自觉行动,是活动的重点。

第一,结合升旗仪式、入学教育、班队会、成长宣誓等德育主题活动,比一比谁国旗礼仪最规范,争一争谁最先戴上红领巾。适时开展“为国旗增光、为国徽添彩、为国歌壮威”,“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儿童”等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国旗精神。

第二,借鉴其它各国国旗教育经验,策划开发“国旗誓词”“破损国旗葬礼”“国旗退休所”专项活动。写出倡议,拟订方案,组织实施,作出总结。

第三、以举行绣国旗赛、画国徽赛、国歌歌咏赛、爱国诗文朗诵赛、国旗人物故事会、国旗现象演讲赛辩论会、班旗班徽班歌创作等形式深化学生的国旗情怀。在教室张贴国旗,在走廊悬挂国旗人物画像,在大型活动中展示国旗国徽造型或队型,上课前面对国旗肃立、行队礼唱国歌,让国旗成为学生的生活背景。

第四、组织国旗小分队深入乡村、社区、城市进行国旗知识宣传。纠正不爱护国旗的行为,发放自己制作的国旗,散发手抄报、国旗知识宣传单,进行国旗街头剧表演,文艺汇演。

(四)、信仰国旗

树立国家观念,坚定国旗信仰,永葆国旗情结,是活动的最高价值追求。

首先,组建小小国旗护卫队。学习升旗礼仪,评选优秀升旗护旗手,票选优秀国旗下讲话稿,设计并邀请家长参加学校升旗仪式。为居民小区制作安装统一的旗杆及支撑架,对社区居民进行国旗培训,倡议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升挂国旗的新民俗,推动建设“国旗楼、国旗巷、国旗街”。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联系,进行参观访问并进行护旗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二,就是否修改《国旗法》、制定《国旗法实施细则》和《国歌法》邀请各方代表座谈,就是否设置“国旗节”及“为普通中国人下半旗志哀”进行调研,为奥运会各国国旗升降礼仪献计献策,整理规范“国旗礼”。发倡议书,写调研报告、会议纪要、研究论文,送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政府相关部门。

第三,策划“国旗日”“国旗周”“国旗节”“国旗宣传进社区进大墙”“国旗方队游行”等活动,写出活动计划,组织活动实施,进行活动总结。就中外国旗教育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送交学校或相关部门。

第四,整理成果,结对分享、评价、反思、修改成果,整合主题活动集,交流活动过程的小故事,在校园网、学校、社区发布作品集,开发校本课程。

四、活动反思

1,

教师要做课程资源的开发者。要善于整合综合实践活动的

指定领域和非指定领域,将各类教育活动以综合实践活动的形式开展,拓展活动时空;并在引导学生开展活动过程中,尽可能实现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的整合。

2,

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要多一点学生的亲身体验,少一点

教师的知识传授;多一点实地调查和实验,少一点书面资料的研读整理;多一点手脑并用,少一点纯思维训练。教师要做学生探究性学习的倾听者和促进者,指导学生规范活动过程和方法,引导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呈现活动过程资料,组织好总结交流。

学习“国旗法”,争当好公民

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是国家的象征。它通过一定的式样、色彩和图案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上一般不得随意悬挂他国国旗。

在国际交往中,形成了悬挂国旗的一些惯例,为各国所公认。在建筑物上或在室外悬挂国旗,一般应日出升旗,日落降旗。遇需悬旗致哀,通常的做法是降半旗,即先升至杆顶,再下降至离杆顶相当于杆长三分之一的地方。也有的国家不降半旗,而是在国旗上方挂黑纱致哀。升降国旗时,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升国旗一定要升至杆顶。悬挂双方国旗,按国际惯例,以右为上,左为下。两国国旗并挂,以旗本身面向为准,右挂客方国旗,左挂本国国旗。汽车上挂国旗,则以汽车行进方向为准,驾驶员左手为主方,右手为客方。所谓主客,不以活动举行所在国为依据,而以举办活动的主人为依据。国旗不能倒挂。有些国家的国旗由于文字和图案的原因,也不能竖挂或反挂。有的国家明确规定,竖挂需另制旗,将图案转正。

各国国旗图案,式样,颜色,比例均由本国宪法规定,不同国家的国旗如比例不同,同样尺寸制作,两面旗帜放在一起,就会显得大小不一,因此,并排悬挂不同比例的国旗,应将其中一面略放大或缩小。

五星红旗的旗面呈长方形,长与宽的比例为3:2

。国旗由红、黄两种颜色构成。其中,红色为主色调;象征着革命,象征着新中国的诞生是由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黄色则象征着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国旗的图案由5颗金黄色的星组成。

这5颗中有一颗大星、4颗小星,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4颗小星则代表全国人民,即建国之初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同时,还代表着中国长达4000年的有文字记载的文化历史;在5颗星中,颗小星环拱于大4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大团结;五星结体位于旗面的左上方,呈椭圆形,象征我国版图基本上呈椭圆形

国旗和国徽、国歌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尊敬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是我国公民和组织的义务。

对国旗的使用保护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强化了国旗的尊严和地位,维护了国家的权威,它对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激励为国争光的斗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大家都应该自觉爱护,尊重和景仰。我们要将崇敬的精神转化为前进的动力,激励我们奋发努力,不断进步,争当一名祖国的好公民。

篇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外,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不以春节为传统节目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目,可以升挂国旗。
  第八条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第九条  外交活动以及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十条  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部规定升挂国旗。
  第十一条  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第十三条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规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十五条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第十六条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第十七条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第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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