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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教学督导是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教学督导制度,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
1、协助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随机监督、检查、指导,体现督教、督学、督管的工作目的;
2、了解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监控教学质量,反馈教学信息。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督查教学管理情况,分析教风和学风等相关问题,对教学质量的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教学督导机构设置
学校成立校教学督导组,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协调督导组的日常工作。
三、教学督导人员任职条件
1、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的教师;
2、有较深学术造诣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
3、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过处级职务以上的教师。
四、教学督导人员聘任办法
1、校教学督导组人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推荐,主管教学校长聘任,任期一般为三年;
2、聘任期内工作不称职的教学督导人员,学校有权解除聘任。
五、教学督导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教学质量标准,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通过随机性听课及巡查等方式,对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督导;
2、参与对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的督导工作;对各类评教(学生评教、督导组评教、领导干部听课和教师同行专家听课)反映不好的教师进行重点督导;
3、对教学秩序和教学保障进行检查和督导;
4、参与对当年职称评定教师的讲课评讲工作;
5、收集教师、学生及有关部门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
7、根据需要参加学校、院系两级教学工作会议。
六、教学督导人员工作要求
1、教学督导人员应提倡经常性听课。听课时对每位听课对象要进行综合考查,包括教学秩序、教学资料、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等方面。听课后认真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教学督导评价表》,并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若有必要,可与任课教师交流探讨,并提出具体指导建议。督导人员要及时将有关意见汇总交教务处,以便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督导人员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依照评价标准,做到公正、合理。
七、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1、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落实具体的督导任务;
2、以随机听课为主,适当采取其他方式听课。适时与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院系领导等人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共同把好教学质量关;
3、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同时利用课间、课后时间与学生、任课教师座谈,了解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教学督导人员反馈与汇报制度
1、教学督导组人员应加强自身建设,经常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每周召开教学督导例会,总结一周的工作情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派有关人员参加,督导人员要及时将有关问题汇总反馈;
2、每学期末教学督导组组长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作为教学质量管理资料存放;
3、每学期末向主管校长汇报一次工作。
九、教学督导人员工作报酬
学校每学期按照督导人员的实际工作量给予适当的工作量酬金。
十、学院(部)也应建立相应的教学督导机制和工作办法。
十一、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细则如有与之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十二、本细则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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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督导制度
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督导制度
教学质量监控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反馈教学信息,指导师生改进教与学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突出教学质量监控的过程性管理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督导员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
2、为人师表,仪表端庄,言谈举止文明得体。
3、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受到学生认可。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在本学科、专业中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5、到本校任教以来无教学违纪和其他违纪行为。
二、教学督导员任命程序和聘期
由教学科研部和各个系(部)根据任职条件推荐,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予以公布,聘期2年。
三、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1、每学期随机推门听课不少于15位教师,每次须听完1次连续课时(例如一次安排2课时的课程须听完2课时)。课后检查本次教案、授课进度、学生作业,听取学生意见,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并将“教学督导员随机听课信息登记表”交教科室存档。对于不合格课程,应及时报教科室,由教科室组织力量进行后续检查、听课。
2、协助教学科研部开展教学改革试验,进行学校教学奖项的评选。
3、参与教师教学质量评定工作。
四、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与续聘
1、认真完成本职教育教学工作,学期内无教学事故,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良好以上。
2、认真履行督导员工作职责,教学评价中肯,有效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3、教科室每学年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者继续聘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教科室报教学校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视谈话结果决定其可否继续担任教学督导员。对在聘期内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因个人行为给学校带来严重不良影响,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由教科室及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后予以解聘。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教学科研部
2006年8月
教学督导员随机听课信息登记表
篇3:路桥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对学院教学秩序、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提高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
1、设教学督导小组,在学院正、副主任直接领导下,对全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形成与教学管理相配套的教学监控体学院。
2、学院督导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学院督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任聘任,督导小组成员从在职教师中选聘。学院督导成员的考核由学院主任负责,并接受群众监督,不称职的应予以解聘。
二、督导小组职责
1、学习和掌握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学院及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工作、教学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于督导工作。
2、对教师理论教学情况的检查,主要以定期与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并对教学基本文件如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情况记录表及作业批改等进行检查评价,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反映意见。
3、对实践教学检查,主要对某一实践教学的计划学时及执行学时数、实践教学过程、效果等进行监督。
4、对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文件等执行情况采取专题调查、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督、评价。
5、以专项评价(评估) 的形式对某一些重要的教学工作或问题进行检查、评价。
6、督导小组要按期研究、部署、总结工作,向学院主任定期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