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是为规范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规定,制定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通用体检标准的具体内容:
1.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2.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 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4. 颈强直、斜颈,明显条索状、瘢痕、疤痕等颈部活动受限,影响颈部功能的,不合格。
5. 指、掌、腕关节(不含末节)活动受限,有自然弯曲及垂直距离大于2cm,或关节畸形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不合格。
此外,对视力、听力、内科、外科、口腔科、妇科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也在体检标准中详细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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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是为规范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检工作,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规定,制定的标准。
根据《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文职人员:
1. 身高在160cm以下或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以上;
2. 明显不符合军容风纪要求(如秃头);
3. 严重慢性病患者;
4. 严重器质性慢性病患者;
5. 传染病患者;
6. 精神疾病患者;
7.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疾病患者等。
此外,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不合格:
1. 运动系统疾病、畸形或损伤,运动能力受限;
2. 严重内、外、儿科学或神经病学疾病,或严重精神病;
3. 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反复发作的头痛或头晕;
4. 严重慢性胃炎、消化吸收不良或消化性溃疡;
5. 严重慢性病毒性肝炎;
6. 严重肾炎或肾功能不全;
7. 严重贫血或血红蛋白有进行性下降趋势;
8. 严重睡眠障碍、神经官能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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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注意事项如下:
1.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周边环境,为可能的交通拥堵预留足够时间。
2.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
3.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 考试前,考生应合理安排饮食,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以保持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5. 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将相关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员。
6. 考生应按照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7.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场。
以上就是参加军队文职人员体检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