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码: 1 http: //code. fabao365. com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师学院毕业证书的通知 【颁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 2009-04-1 3 【实施时间】 2009-04-1 3 【时 效 性】 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 、 各技工院校: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 2006〕 31 号) 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技师学院设置标准的通知》 (粤府办〔 2008〕 42号) 精神,为了规范技工院校预备技师、 技师和高级技师班毕业生培养工作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毕业证, 提高毕业生的社会地位,促进全省技工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一流范文网, 结合我省实际, 经研究, 决定印发广东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的对象和条件 1 . 对象: 我省技工院校培养的预备技师、 技师和高级技师班毕业生。 2. 条件: 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各门课程合格,准予毕业。 二、 发放的要求 为了使技师学院毕业证书管理工作规范化、 标准化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毕业证, 提高技师学院毕业证书的质量档次和防伪水平, 我厅对全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实行统一制作, 统一证书编号, 统一验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