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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更好地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业绩,引领日后工作发展方向,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绩效和贡献,充分调动管理的积极性,激发全体教职工的主动性和工作活力,特制定我校2025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鼓励争先、优胜劣汰、多劳多得原则,不搞平均主义。坚定执行差别化管理理念西安铁道技师学院,对于德、能、勤、绩、廉各方面均表现良好的教职工,予以奖励,表现较差的教职工应予以谈话,甚至末尾调整。

(三)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按照部门发展规划,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制定考核指标;根据教师、教辅、后勤行政岗位设置,根据考核指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

(四)坚持客观全面、注重实绩、兼顾效率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校在岗的全职教职工。

三、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左永焕

组 ?员:李林威、曹源、周造华、张云锦、薛倩倩

四、考核内容

依据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侧重考核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绩效等情况。

1.德:主要包括师德师风、事业心、责任心等方面的情况;

2.能:主要包括工作水平、业务能力、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3.勤: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4.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5.廉:主要包括工作的道德操守、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档次和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档次标准参照如下:

1.优秀:对照各类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能很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在教学或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2.合格:对照各类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西安铁道技师学院,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对照各类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2)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5)受到学校二次以上一级行政事故处分;

(6)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7)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情形。

六、组织机构

1.成立正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层级教工代表为成员,开展正处级干部年度考核。

2.成立副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副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科级及以下教工代表为成员,开展副处级干部年度考核。

处级干部在考核过程中,严格依据考核标准,按20%比例完成考核评优工作。

3.成立科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副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一线教工代表为成员,开展科级干部年度考核。

科级干部在考核过程中,严格依据考核标准,按20%比例完成考核评优工作。

4.成立行政科员片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校领导分管部门划分,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开展片区内一线行政科员年度考核。

一线行政科员在考核过程中,严格依据考核标准,按14%比例完成考核评优工作。

5.专职教师岗(含基础学科部)由教务处牵头实施。在考核过程中,严格依据考核标准,按16%比例完成考核评优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6.班主任岗由学工处牵头实施。在考核过程中,严格依据考核标准,按16%比例完成考核评优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总结年度工作,并填写《西安铁道技师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2.群众测评。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和考核对象的总结,提出自己对考核对象的评价结果。

3.部门评价。根据个人工作业绩,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各考核单位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

4.考核结果认定。教工由考核部门工作小组根据考评对象实际表现,提出初审意见,报片区考核领导小组复审后,送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考核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者视为通过。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记录档案,作为调整岗位、薪资调整以及实施奖惩、培训、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档次者,次年不予续聘。

3.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的,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4.考核结果定为“优秀”档次者,2026年1月至12月科级及以下奖励200元/月、处级奖励300元/月。

九、其它

1.当年获得省政府和省人社厅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称号的人员,均可直接定为优秀档次,不占片内指标。相关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于12月12日前交人事处审核。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优秀的评选

(1)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出现三级及以上教学或行政事故的责任人;其他原因不在现岗一个月以上的;因病假、事假、哺乳假等累计超过半年的全职教职工。

(2)2025年9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员工不参与优秀的评选;2025年9月1日以后实习期满转试用期不参与优秀的评选;实习生不参与优秀的评选。

3.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物业经理人,第三年考核档次定为不合格。

4.已经提交预离职报告不参加考核。

十、考核时间安排

1.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8日开展考核。

2.科级及以上干部年终述职考核时间待定。

3.2025年12月19日前各分片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汇总。

4.考核结果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

附件:

1.2025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西安铁道技师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西安铁道技师学院年度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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