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号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号码编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作为特征代码的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公民身份号码的编码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公民身份号码的编码结构和内容通常由公安机关等户籍登记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包括编制、储存、查询和提供公民身份信息等职能。同时,公民身份号码也是公安机关等户籍登记管理机构对公民个人身份进行登记和管理的标识符号。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它具有唯一性和稳定性。在法律上,公民身份号码具有证明个人身份和权益的基本功能,在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1. 地址码: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2. 出生日期码: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年、月、日必须编为阿拉伯数字。
3. 顺序码: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顺序码的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4. 校验码:根据一定的公式,通过依次将前17位数字乘以不同系数,并将结果相加后对所得之和除以11得余数,再将余数赋予不同的校验码而得到。
公民身份号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唯一标识代码。它不仅是每个公民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也是每个人从事各种活动的通行证。
公民身份号码是由18位数字组成,具体如下:
前6位是户籍所在地的地址码,第7-14位为出生日期码,第15-17位为顺序码,其中第17位奇数分给男性,偶数分给女性,第18位是校验码。
校验码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X(罗马数字),用来检验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
请注意,身份证号码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号码规则可能因地区而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