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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2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能报销

11月18日,记者在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医保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符合相关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报销。该机制的实施,将对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威海发布

参保职工和居民同时建立普通门诊保障体系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于华伟介绍,本次我市建立的门诊互助保障机制,为参保职工和职工建立了新型的普通门诊保障体系。居民。将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镇高龄人员”和城乡居民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填补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制度空白。群众多年得不到保障。

新的普通门诊制度12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门诊慢性特殊病保障政策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我们按照‘能放得下’的原则,最大限度扩大普通门诊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范围。” 作为全科门诊定点服务机构,同时,全市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满足服务要求的情况下,都可实现定点服务功能。下一步将根据工作进展逐步扩大至定点诊所和零售药店。

普通门诊保障待遇的分类与认定

根据即将实施的门诊互助保障机制,我市对参保人员医保报销纳入的医疗费用设定了一定的年度起付标准、缴费比例和年度缴费限额。其中,参保职工年缴费限额统一为1600元;一、二、三级医院最低支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在职员工的缴费比例分别为70%、60%和50%。%,退休职工75%、65%、55%。一、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年缴费限额分别为200元和400元;最低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150元、200元;缴费比例分别为50%、40%、30%。

参保人一年内发生的高于起付标准、低于年度缴费限额的一般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超过标准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年度付款限额。当年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下一年度提高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可自主选择一家市普通门诊定点服务单位作为定点就医机构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就医。中心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服务。治疗。同时,考虑群众就医、出行生活的实际需要,规定参保人员年内定点收治机构可在规定范围内变更3次。

进一步完善门诊慢病特病保障政策

记者了解到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该市还同步完善参保人员门诊慢病和特殊疾病保障政策,优化管理和服务机制,打通普通门诊与慢病和特殊病门诊患者的衔接通道。

此次改进后的政策暂时保持疾病数量不变。在诊疗标准上,对职工门诊和居民专科门诊的大部分慢性病和特殊病种,调整为较高的治疗标准。年费标准中,报备多种病种的,按比例计算个人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总支付限额,参保人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年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相结合,但有他们之间没有交流。,可在不同病症间调整使用。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李凯介绍,如果参保人备案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每年给付限额的计算方法是:以登记病种中最高年费标准为基数(最多不超过3种病种),按年缴费限额=第一种病种年费标准+第二种病种年费标准的50%之和确定疾病+第三种疾病年费标准的40%。

职工门诊、居民慢性特殊病专科门诊新纳入慢性特殊病治疗范围的参保人,以及变更保险种类的参保人,每年缴费限额为根据当年剩余月份确定。对已纳入职工慢特殊病门诊和居民慢特殊病专科门诊慢特殊病诊疗范围的参保人员,新投保的职工慢特殊病或居民慢性特殊病当年特定门诊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按当年剩余月份缴纳。批准的付款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