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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政策+申报操作讲解

2016年,本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17年3月31日结束,您是否都完成了相关操作?

上周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B表)的操??作说明。今天为大家讲解升级,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C表)政策+申报操作讲解。

1

适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两地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的,应当进行审计征收。

2

清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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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C表)》和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016年本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法规,请点击以下链接:

3

申报方式

目前,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C表)网上申报只有“上海市个人网上纳税申报平台”网页版,不支持微信和APP版。

上海个人网上报税平台之路

上海税务网()首页-我要纳税,或者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上海个人所得税网上纳税申报平台的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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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界面(用户首次登录需要注册),如下图所示。

用户登录成功后,进入上海网上办税平台首页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点击“申报管理”。如下所示。

用户进入“申报管理”界面后,点击“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C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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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填写此表时,首先需要“基本信息”

用户可以点击“被投资人信息”中的“添加”按钮添加被投资人信息。如下所示。

用户可点击“申报汇总明细”中的“明细”按钮,填写扣除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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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在“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清单”中点击“添加”按钮,填写减免信息。如下所示。

填写完成后,用户可以点击表单底部的“提交”按钮,系统会跳转到“申请成功”界面。如下所示。

申报成功后,用户可在“纳税管理”模块中查询待缴信息。如下所示。(温馨提示:如无相关信息需支付,请进入“已申报查询”模块确认是否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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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图中的“缴税”按钮后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用户可以选择三方协议和银联卡进行网上抵扣。(建议用户选择三方协议先纳税)。如下所示。

用户在线点击“确认缴税”按钮后,缴税成功后,系统提示扣款成功,否则提示扣款失败。您可以点击“继续缴纳税款”进行新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