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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工作动态、招聘公告、办事指南

★感谢您关注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在这里您将了解最新的惠民政策、工作动态、招聘公告、办理指南等信息。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东川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镇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

缴费标准目前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计十二年级。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参保人按规定缴纳保费后,可享受省财政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各级财政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支付等级的,给予相应的支付补贴,对选择200元至1000元支付等级的,给予10元至90元的支付补贴,即:200元缴费等级10元,缴费每增加100元,补贴增加10元;

市财政基本养老金补助: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发给基本养老金2元。

区政府基本养老金补助: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每缴费满5年,每月额外发放5元基本养老金。即:缴纳15至19年,每月加发5元,20至24年,每月加发10元,以此类推,40年以上,加发每月发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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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重残人员:省财政按200元缴费标准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助与其他参保人员相同。

三、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保险业务?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须于每年6月20日前持身份证到当地邮储银行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折,存入当年养老保险费,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个人主页复印件、存折复印件(一、二级重残人员需提供重残证复印件)、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填写参保登记表。村(居)委会协办单位按照参保流程审核上报扣缴情况。预扣成功后,

4、被保险人如何办理续保业务?

参保人将续缴养老保险费于每年6月20日前存入邮政储蓄银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折,并凭存款凭证到协办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登记登记。报告扣缴。扣缴成功后,区住保局将其记入系统中的个人账户。

5.养老金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社会化,终生缴费。现行基本养老金为每人每月85元,每位参保居民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市、区增发+(个人缴费+省、市、区缴费补贴+利息)÷139。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85元+市区增发+(个人缴费+省市区缴费补贴+利息)÷139

例:100元×15年:85+5+(1500+450)÷139=104元/月(1248元/年)

200元×15年:85+5+(3000+450+150)÷139=116元/月(139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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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15年:85+5+(4500+450+300)÷139=128元/月(1536元/年)

400元×15年:85+5+(6000+450+450)÷139=140元/月(1680元/年)

500元×15年:85+5+(7500+450+600)÷139=152元/月(1824元/年)

600元×15年:85+5+(9000+450+750)÷139=163元/月(1956元/年)

700元×15年:85+5+(10500+450+900)÷139=175元/月(2100元/年)

800元×15年:85+5+(12000+450+1050)÷139=187元/月(2244元/年)

900元×15年:85+5+(13500+450+1200)÷139=199元/月(2388元/年)

1000元×15年:85+5+(15000+450+1350)÷139=211元/月(2532元/年)

1500元×15年:85+5+(22500+450+1500)÷139=266元/月(3192元/年)

2000元×15年:85+5+(30000+450+1500)÷139=320元/月(38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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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收益计算表:

例:如果您选择100元的缴费等级,缴费满15年,按照现行政策,如果您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如果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不计算银行利息,每每人每月可领取104元,每人每年可领取1248元。缴纳20年后,按照现行政策,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不计算银行利息,每人每月可领取124元,每人每年可领取1488元。

六、参保人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发生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可在迁移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将全部储蓄转移至一次性开个人账户,并继续按移民地规定参保缴费,缴费期限累计计算;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发生转移,仍按原参保单位领取待遇。地方。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每月8日前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新发的邮政储蓄银行存折1份,到户籍所在地(迁入地)村(居)委会)提出关系转移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协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办理流程逐级审核上报,区级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退出养老保险关系

每月8日前,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转移回执单》转移地出具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通知》。》各2份,审核后报转入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区级派出机构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定.存折.

7. 被保险人身故,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被保险人身故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遗属凭医院、民政、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退出手续后,一次性领取600元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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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1)到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注销登记表》;

(2)提供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复印件一份,法定继承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复印件一份;

(3)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或托收存折、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9、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存手续如何办理?

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除提供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的材料外,还提供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应当提供被征地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书面申请。直接去区小区保卫处。

10、养老金领取者如何办理生存证明?

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须于每年4月和9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村(居)委会办理认证,由村(居)委会协办单位逐级上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生存证明的人员,区住保局将暂停支付养老保险金。对多领、虚领、冒领养老金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限期退还,拒不退还的,依法追究。

11.如何报告欺诈性索赔和骗取的养老金?

市民可直接到区住保局稽查科或电话举报。审计科将在15日内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回复举报人,如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5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621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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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被停发养老金的参保人如何恢复?

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村(居)委会办理生存证明而被停发养老金的参保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居)委会办理生存证明,并由村(居)委会办理。其所在(居)委会出具相关说明(需加盖公章),将证明信息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然后提交相关恢复表区养老保险金发放 经社保局审计处和区人保局审核,恢复养老保险金,停发月份补发。

13、参保人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一)各乡镇(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后印制当年《个人账户明细表》,并在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核查。公示期不应少于10天。

(二)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查询核对,或电话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三)参保人对个人账户备案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当年12月1日之前向协办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逐级复查整改。

14、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手续?

(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规定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手续。相关规定。

(二)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解除,个人账户除政府补助外的余额退还本人,但参保人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基金应退还的,本人不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期)缴费至15年),可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应待遇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收到保险规定的条件时,

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业务咨询电话:6213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