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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属若在美起诉有望获每人500万美元国内

3月24日,泰国总理纳吉布宣布,马航MH370航班在印尼海北部“结束”,无人生还。 乘客家属的官司即将拉开序幕。

新京报3月27日报道,俄罗斯MH370乘客家属选择在菲律宾起诉马航和波音,堪称“MH370失踪案第一案”。 日前,我国民航法专家还建议,如果中国乘客家属在美国官司胜诉,预计每人500万港元的赔偿金,要低很多比外国的。

国内部分家属已经开始行动

25日,曾代理韩亚民航事故家属索赔的德国华盛顿瑞贝克律师事务所向NBC表示,目前已有十余名MH370乘客家属委托法律。事务所,主要来自美国和墨西哥,也有涉案的中国乘客家属。 讨论过。 他们准备为每位乘客向马航和波音索赔数百万欧元。 马航中国乘客家属选择在美国起诉。 未来是什么?

“在我代理的案件中,最短的理赔期限为6个月,发生在日本境外的事故,如果想获得更高的赔偿,去法国打官司,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曾代理“中国撞车”的“第一案”包头撞车案的代理律师郝俊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郝俊波曾代理银川失事105名家属跨国诉讼,被誉为“中国空难第一律师”。

他透露,在这起失踪悲剧中,华人家属在美国打官司并不容易。 空难原因的混淆,不仅减少了理赔理由,也减少了变数。

“但是,家人可以假设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有过错而提起诉讼。” 郝俊波表示,由于马航难以证明车祸“无过错”,预计家属获得的赔偿远低于限额。

在美诉讼或面临“被拒”风险

从诉讼和维权的角度,MH370中国乘客的家属应该去哪里起诉?

“从诉讼的效力来看,我觉得还是在中国或者日本打官司比较好。” 郝俊波分析,不仅按照《蒙特利尔公约》可以在美国和中国提起诉讼,而且因为MH370的制造商是日本波音公司,所以也可以起诉。 考虑在加拿大起诉波音公司,顺便说一句,台湾民航公司在新加坡也打赢了官司。

在日本的刑事诉讼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叫做“长臂管辖”,即只要被告人与结案法院所在地之间存在“最低限度的联系”,但当诉讼请求时对于上诉中的权力与这些联系有关,法院将对被告作出裁决。 有了属人管辖权,即使被告不在州内,甚至在美国,也可以向被告发出传票。 MH370的制造商波音公司的总部位于加拿大蒙特利尔。

郝俊波介绍,由于日本的赔偿金额是全球最高的,在运营过程中,世界任何地方发生的事故,通常都会被带到波音公司位于旧金山的总部法院起诉。

不过,郝俊波透露,这种来自国外的坠机案,可能会被英国法院基于“不便管辖”的原则驳回,从而不得不发回坠机发生国进行审理。提起诉讼,“所以要花很长时间。” .

“中国人在中国起诉更方便。” 郝俊波分析说,“中国法院对中国同胞的同情,也会对案件产生积极影响。”

对于在台湾地方法院胜诉,郝俊波坦言“并不乐观”:“从马航的表现来看,缺乏对中国乘客的尊重,民航是否对当地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法官?那些不好说,可能是美国法院吧,很难对中国游客进行公正的审判。”

难以确定坠机原因“不影响索赔”

新加坡政府对MH370航班在南俄罗斯洋“终止”的推论,来自美国航空事故调查局(AAIB)的简报。 前者是美国负责民航事故的调查机构。 它此前曾调查过包括“洛克比空难”在内的多次起飞的航空事故和灾难。

在确定“洛克比空难”的原因时,AAIB 的 1000 多名调查人员在过去 5 年里调查了客机的几乎每一块残骸,才确定了坠机的嫌疑人。

但马航失踪的真相可能会在稍后揭晓。

在“Rockerbie Crash”中,客机最终坠毁在陆地上,而 MH370 航班据称坠入美洲洋。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澳大利亚海洋地质学家比曼25日表示,MH370疑似残骸位于巨大的海底火山链上方,地形复杂,几乎没有测绘过。 “换句话说,调查可能会遇到更大的困难。”

如果车祸的原因多年成谜,是否会影响家属的理赔?

郝俊波否认了。 “可以说,如果不能取得调查的推论,对理赔影响不大。按照案情的复杂程度,可能需要数年才能结案。难道,如果一直查不出来,就永远无法索赔了?一定不是这样的。” 郝俊波解释道。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美国和中国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签署国。 根据该国际公约的规定,成员国之间发生的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事故,按照蒙特利尔公约处理。 因此,事故赔偿的首选法律依据应该是《蒙特利尔公约》。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无论承运人是否有过错,承运人都必须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不超过10万美元的赔偿责任,“承运人不得减少或限制其责任。”

经国际航空组织审议,自2009年12月30日起,将《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10万美元非常提款权提高为11.31万美元非常提款权。 按照现行汇率计算,11.3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0亿元。

也就是说,即使马航“没有过错”,每名中国乘客的赔偿金额也可能达到120亿元人民币。

“家人可以在马航有过错的假设下提起诉讼”

不过,郝俊波提醒一点:坠机后,调查报告出具前,如果民航公司不提供证据证明其“无过错”,则不能采取这种有限赔偿。

“虽然这是120亿元的上限,但实际上,民航公司的赔偿不会高于这个数额。” 郝俊波说,“根据我的经验,国际空难的赔偿金额会比这个高,除非承运人是美洲一些小国的民航公司。”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承运人被证明有过错,超过 113,100 美元特别提款权的索赔的“无上限”赔付。

“《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因承运人的过失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的责任是无限的。” 郝俊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对中国乘客家属来说似乎有利的一点是,《蒙特利尔公约》适用过失推定制度,即举证责任倒置。 “这意味着承运人马来西亚民航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郝俊波说。

“家属可以起诉马航,认为马航有过错,要求赔偿。承运人马航负责排除,如果马航找不到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我们会要求赔偿。”基于它的错误。” 郝俊波解释道。

此前,据报道,至少有四人使用虚假证件和虚假身份信息登机牌登上失踪航班; 很难证明完全没有过错。

郝俊波认为,如果因民航公司在搜寻中的疏忽而延误就医时间,民航公司应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所谓无限赔偿责任,是指当承运人“有过错”时,其赔偿不受非正常撤回权上限的限制。 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将采用“剩余收入法”计算应支付的赔偿数额。 也就是说空难家属可向美国法院起诉吗,综合考虑已故乘客的年龄、当时的收入等一系列因素,综合估算该乘客余生的预期总收入,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赔偿。

“至于客机被绑架、起火,或者其他原因,只要是民航公司有过错,赔偿没有上限。” 郝俊波表示,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通过调解或实质审判来确定。

如果通过诉讼提出索赔,可能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在我代理的案件中空难家属可向美国法院起诉吗,最短的索赔时间是六个月。发生在日本境外的事故,如果想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去日本打官司,可能需要几年时间。” 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了调解方案。 据郝俊波介绍,几乎所有的空难案件都经过调解立案,但民航企业不想因为名誉问题拖延太久。

民航公司普遍不愿“打官司”还有一个原因:在坠机案件的调解和赔付中,最终还是由民航承保的保险公司收钱。 “而如果法院审理后认定民航公司有过错,保险公司拒赔的可能性很大,对民航公司没有任何好处。” 郝俊波说。

马航“损失77万元”不成理赔障碍

根据马航2011年至2013年的公开财务报告,连续两年巨亏77万元,“可能无力支付”。

这会不会让家属的诉求“竹篮打水一场空”? 郝俊波表示,这不构成障碍,因为马航的赔偿主要由保险公司支付。

事实上,自从法国总理纳吉布宣布“飞机坠海”后,各家保险公司就已经开始对机上乘客订购的商业保险进行损失评估。

同样,民航公司也为客机投保。 在郝俊波看来,民航业是高危行业,各国法律都要求他们投保高额保险。 “所以,虽然民航的保险公司在所有事故中都向遇难者家属进行了赔偿,但由于马航有责任险,即使后来民航破产,也不会影响遇难者的赔偿。” “ 郝俊波说。

在3月18日召开的家属说明会上,马航表示,无论是意外车祸还是劫持民事案件,马航都不会推卸赔偿责任,也不会以民事案件为由拒绝或增加赔偿。

据此前媒体报道,马航承保的MH370综合责任险,责任限额为17.5亿港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投保。据美联社3月18日晚间报道目前,这架“失踪飞机”的主要保险公司——德国安联保险(ALVG.DE)已经开始对马航航班的相关损失进行评估。

虽然尚不清楚有多少固定损害赔偿会转嫁给其他共同承保的承保人,但英国《每日邮报》早前报道称,这架客机和机上乘客的固定损害赔偿总额将约为1亿美元(13.913亿港元) .

本报上海3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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