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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出炉家上榜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季度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一季度,从收集和整理的56461家电力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大部分处于优良、良好等级范围内,占电力企业总数的93.69%。

其中,优秀级企业5695家,占电力企业的10.09%,综合实力和开发创新能力较强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无黑名单记录; 贫困级企业1022家,占比1.81%,其中大部分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安全生产黑名单、重大税务违法行为当事人黑名单等联合惩戒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

这是全国首份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析报告。 该报告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联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对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协助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防范信用风险。 。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提到,“拖欠工资、拖欠工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等问题突出。 共有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被处决50余次。

从持牌企业类型来看,信用状况差异较大。 输电类持证企业优秀企业比例最高,发电类持证企业劣质企业比例最高。 浙江省能源监管办、福建省能源监管办、南方能源监管局等区域优势企业占比较高。 贵州能源监管办、山西能源监管办、甘肃能源监管办等所辖地区,等级较差的企业比例较高。

发电企业履约信用问题长期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方独立开展煤炭合同监管工作。谈判审核20万份1000吨及以上中长期动力煤合同列为2021年重点监管合同,履约率考核按月分解。 生产、运输各参与方必须确保月度履约率不低于80%。

中长期合同自2017年起实施,最早覆盖电力行业。 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此前发布的《2020年前10个月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指出,“约束力弱”问题依然存在。

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中长期合同是保障煤炭供应和电力供应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但受煤炭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中长期合同执行情况并不太好。

报告指出,未来相关工作安排将重点针对中贫困企业。 总体上,我们重点关注了2,543家中级企业和1,022家不良企业的信用状况; 在获证企业方面,我们重点关注了567家等级较差的获证企业。

有关部门要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重要参考,在日常监管、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和问题监管中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手段; 在行政管理、市场交易、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办理财政补贴等方面,我们还将积极推动评价结果的应用,引导和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申请、等防范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