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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酒后驾车导致死亡

上面的不懂别乱回答,害人害己! 有几个关键问题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因为这几个问题在本案中很关键,所以我先帮你分析了一下,给你一点参考,具体判定结果还得看你的律师和法官. 一、在法庭上,本案的第一个争议焦点就是双方的法律关系。所以首先要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有些细节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但是在法庭上很关键)。 因为你舅舅是从事做沼气生意的,如果你舅舅以前没聘请过甲某,只是在这一次的工程当中因为某个临时特别工作需要(平时不需要,),临时聘用甲某,并且该工程完成后,在以后的工作中也不再需要该职务,也不再继续聘用甲某(及该工程做完,甲某就没有继续工作的必要),那么就属于雇佣关系。 除上面的情况以外,基本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无论你舅舅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或是否签定了劳动合同都不影响。 也就说在法庭上你要举证甲某的工作性质(他也可以举证)。 二、看你的描述,我认为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第二个争议焦点就是是否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甲某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了机动车事故,理应算做工伤。 但是甲某无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并且酒后开车,严重违反交通法。依据第十六条又不能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争论焦点就在于,甲某驾驶拖拉机是属于他的工作吗?还是受到指派? 按照以往的司法惯例来看,如果甲某驾驶拖拉机是属于他的工作,或者是工作需要受到单位指派,那么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中是不追究个人责任的。这样的话,你舅舅就得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甲某驾驶拖拉机是属于个人行为,和工作无关,那么甲某不属于工伤。虽然是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但是甲某无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并且酒后开车。这样你舅舅就没有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