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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过程中被名誉诬陷,导致执法人员被调查名誉受损,我们能装好诬陷者吗?怎么状告?

你好!法律规定的诬告陷害指行为人编造虚假事实理由企图让他人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错告、检举等行为不构成此违法行为。
被执法者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过为进行投诉、控诉,一般不构成诬告陷害。从法律规定和组织纪律考虑,做为执法人员,应当接受公民的监督;做为执法机关,一般也对公民的质疑和控诉持谨慎处理态度,很难定义为诬告陷害!

党内警告和经济处罚可以一起使用吗?

一、如果在s省被治安警告处罚,在户籍所在地a省b市是不会有记录的,因为目前违法系统还没有投入使用,犯罪系统可以查到。因此,现在还查不到。
二、治安警告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果已经处罚,是要保留案底的,但治安警告是轻微违法,一般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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