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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三中学阳光招生实施办法

  区第三中学阳光招生实施办法

  我校根据“呼教发[2013]41号”文件精神和z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规定,定于2013年7月26日开始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z

  监督组成员:zz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3年计划招生826人,其中统招生259人,分招生 388人,择校生133人,体育特长生46人(z区计划内20人)

  (三)、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在籍学生(户籍所在地为z区和陈旗)

  (四)、招生流程

  1、7月 26下午14:00——27日中午12:00   统招生报到;(分招生、择校生时间安排请注意网站更新)

  (五)、收费标准:

  统招生和分招生免交学费;择校生三年1.2万元/人

  注:择校生需在2013年7月27日——28日到海三中收发室登记报名。按报名者的总分(含加分因素)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报名者不予录取。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和要求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敬请广大家长和考生监督!

  举报电话:z

  我校将以优质的教育资源,办让家长、社会满意的教育!

  zz

  z区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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