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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第9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初级中学第9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商南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经校委会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中国梦”;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绽放青春超越梦想  
三、活动项目及形式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两大类,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曲艺、校园剧(课本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手工制作及传统工艺。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1)大合唱:合唱队人数不少于30人,指挥1人,伴奏1人(无条件情况下可用伴奏带),每支合唱队可唱2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0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独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1)群舞:人数不超过2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曲艺  
包括相声、小品、戏曲、快板、魔术、杂技等多种形式,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5、校园剧或课本剧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10分钟。  
6、朗诵  
朗诵既可朗诵经典名篇,也可以朗诵自已创作的作品,可配乐,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学生绘画:国画(69×69cm或69×50cm);水粉或水彩画、版画(单幅为4开);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书法字体、内容不限。  
(1)教师作品  
硬笔:横幅、竖幅(统一为40×60cm)  
软笔:横幅(150×70cm)、竖幅(150×35cm)  
(2)学生作品:硬笔,横幅、竖幅(统一为40×60cm);软笔,横幅尺寸为40×69cm、竖幅尺寸为35×138cm。  
3、摄影  
师生均可参加。黑白、彩色不限,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作品简介中须有摄像地点、时间、内容等文字说明。  
4、手工制作和传统工艺  
师生均可参加。手工制作和传统工艺类别不限,主要应包括手工制作、创新发明、传统工艺,如剪纸、花灯、根雕、奇石、盆景等。  
四、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动员,策划安排阶段( xxxx年9月23日 — 9月29日 ):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提请校委会审议批准;召开筹备会,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力求达到在校师生全员参与的要求。  
强化训练,精心准备阶段( xxxx年9月30日 — 11月10日 ):各班、各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参与作品创作和节目编排。  
汇报展演,表彰奖励阶段( xxxx年11月11日 — 11月30日 ):  
对上报作品和节目进行初选、彩排;举办艺术作品展和表演类节目汇报演出晚会;评选表彰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上报作品要求  
学生组:(以班为单位)  
艺术表演类:  
1、七八年级:声乐、器乐、曲艺、校园剧、课本剧、朗诵、六项中各班不少于2项,舞蹈每班至少一个。  
2、九年级:舞蹈、声乐、器乐、曲艺、校园剧、课本剧、朗诵、七项中各班不少于2项。  
艺术作品类:  
1、绘画:每班选送3—5幅作品。  
2、书法:硬笔书法、软笔书法,每班各选送3-5幅作品。  
3、手工制作与传统工艺:每班选送至少1件作品。  
4、凡是在xxxx年暑期教体系统教职工文艺大赛中的参赛作品必须参加本次艺术展演活动。  
教师组:(以办公室为单位)  
书法:硬笔书法、软笔书法每位教师任选一项,必须人人参与,由学校统一提供纸张。  
六、奖项设置  
本次艺术节设立优秀节目(作品)奖、优胜团体奖、指导教师奖3类奖项。  
1、优秀节目(作品)奖  
(1)艺术表演奖:按声乐、器乐、曲艺、朗诵和校园剧或课本剧为一类,舞蹈为一类,分类设奖,根据参演节目数量按比例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2)艺术作品奖:按绘画为一类、书法为一类、摄影、手工制作和传统工艺为一类分类设奖;根据各参赛单位上报作品数量按比例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2、优胜团体奖:奖励5个,根据各班获奖等次积分之和确定,每个单项均设一、二、三等奖,按3、2、1分别赋分;声乐类合唱、器乐类的合奏、舞蹈类的群舞、校园剧(或课本剧)和曲艺类的群口快板、相声、小品等集体节目(5人以上,含5人)获奖成绩分别按6、4、2记入团体总分。  
3、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其中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最多奖励2个指导教师,艺术作品类每件(幅)只奖励1个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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