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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喻革良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流范文网,您提出的第228号“着力推进高层建筑应急逃生自救互救创新型治理体系”的提案已收悉,我支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我市高层建筑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消防整改<a href=http://www.16fw.com/hdfa/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方案</a>_高层建筑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治理_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全市高层建筑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高层建筑3295幢,其中高层公共建筑389幢,高层住宅建筑2906幢;高层公共建筑配备消防安全经理人389人,高层住宅建筑配备楼长1875人,已经全员进行培训;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筑群共组建微型消防站653个;全市157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做到“一幢一策一档”;全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公共、住宅建筑功能完好率均达100%,且全部安装消防城市远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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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开展消防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消防领域风险普查,将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基本情况、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设施、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楼长或经理人、微型消防站、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等19项内容纳入普查范围,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消防整改方案,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的作用,参与普查技术指导和质量核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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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用好政府手段,开展重大火灾隐患。越城区中成大厦、镜湖莲庄小区、绍兴天下花园小区、盛世名苑一期、绍兴百合花园小区,柯桥区香湖郡小区,诸暨协和财富中心、诸暨市华海现代城,嵊州市嵊州五金机电城,万都豪庭、兰苑小区,新昌县安家兴花园小区纳入2021年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新昌县和成花苑小区挂牌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三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高层建筑治理。越城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通道集中行动,联合建设、镇街集中培训、稳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行动;与交管合作,实行“拖车”机制,即对于在消防车道上停车,通知移车不听的行为,进行第三方拖车,目前大队已实施了4起拖车事件。柯桥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通道集中行动,联合建设、镇街集中培训、稳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约谈会,集中约谈青藤物业、金地物业等5家物业公司,通报了区住建局在督查鉴湖景园、华宇天庭等5个小区时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和管理要求。上虞区提请区政府出台高层建筑维修整改资金拨付流程。明确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层建筑整改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25%,各乡镇街道承担 25%,业主承担 50%。联合建设部门分批对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进行培训,落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物业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培训3批次,培训人员500余人。并对消防设施损坏需动用维修资金的,规范了动用物业维修资金程序。诸暨市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通道集中行动,联合建设局对全区物业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根据前期省平安暗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较多的现象,大队联合市政法委对全市部分高层建筑开展专项督查,并以市平安办名义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嵊州市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全市3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会议。嵊州市建设局将会同消防大队共同推进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高层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就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四是持续推进高层建筑“四套系统”建设。建设提升城市社区微型消防站,在高层小区电梯内安装“电瓶车管控系统”,高层住宅小区安装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可视化管理系统和消火栓智慧用水监测系统。越城区和柯桥区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诸暨市将引导和规范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列入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嵊州市和新昌县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考核通报进度。上虞区向区政府申请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开展“智慧消防”应用试点,持续进行全区推广。我支队建成“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平台,将全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智慧用水、智能充电桩等系统,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将全部接入平台,同时用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平台,实现对执业行为和执行活动的全流程、可追溯监管,有效提升执业水平。

三、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消防整改方案_高层建筑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治理_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我支队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根据《绍兴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重点,督促各地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经营主体、使用单位等共同参与、共同防范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三十条,也已明确规定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材以及自救呼吸器、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高层住宅建筑应当在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摆放灭火器材,有条件的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鼓励高层住宅建筑的居民家庭制定火灾疏散逃生计划,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和逃生疏散器材。二是进一步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我支队通过将“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平台提档升级,迭代更新,融入数字化改革,提升对“智慧消防”物联数据溯源的数字化监管,依托城市大脑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将连入的远程监控预警信息多重分析,从而提升城市消防安全的大数据分析、评估及预警能力。要通过试点宣传,打造体验基地来打消群众对高层建筑救生缓降器等逃生辅助装置的恐慌,提请市政府在《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和《绍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增加配置高层建筑救生缓降器等逃生辅助装置专项资金。三是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我市一直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消防整改方案,常态化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发动各地消防救援队伍积极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一并对其周边托管、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整治。此外,我市一直积极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中小学生教材,纳入各类学校日常管理,每年组织开展“消防进军训”、“开学第一课”、暑期消防安全教育等系列行动,强化对师生的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近期,我支队联合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暑假消防安全实践活动和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也是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

(联系人:何江涛;联系电话:85229976, 传真:85229993)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