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优秀范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服务、乘车等规定和标准,不得奢华浪费。
第二章 编制和配备标准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根据公务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编制。编制内公务用车数量应当定期核定。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根据车型排量、价格等因素确定,并定期发布。
第九条:根据公务活动需要,可以配备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标准的大中型客车,但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维修和保养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确保公务用车使用高效、节约和安全。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使用实行登记制度,使用人应当如实登记行驶里程、使用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并定期报送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停放等制度。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用车的,应当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加油等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编制管理、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经费使用等情况。
第十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
(三)不按规定处置公务用车的;
(四)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各级党政机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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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
一、总则
1.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
2.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车辆配置
1. 公务用车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配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2. 公务用车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超出标准范围。
三、使用管理
1. 公务用车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安全、整洁,不得私自使用或转借给他人。
2.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浪费资源,不得超出公务活动的需要。
四、维修保养
1. 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 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不得擅自处理或挪用。
五、监督检查
1. 各级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应包括车辆配置、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附则
1. 本管理办法由各级党政机关负责解释和实施。
2.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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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
一、总则
1. 目的: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
二、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
1.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配备公务用车。
2. 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公务用车应当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3. 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公务用车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和更新。
三、公务用车的购置和更新
1. 公务用车的购置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 公务用车的更新标准: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和安全性能等因素确定。
四、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 监督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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