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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海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仁海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青蓝”工程、“名师”梯队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以重业务、重师德、重能力、重实效为宗旨,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师发展学校”。现参照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本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已取得国家、省、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本项评选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班级管理工作突出,得到师生的好评,符合下列评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评比。

  1.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3. 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工作量满负荷,教学效果好。

  4. 每学年至少在校级开设1次研究课、公开课,两年内至少在校级以上开设1次示范课、观摩课。

  5. 必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论文评比的撰写工作。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在校级及以上交流,其中有1篇在区级以上刊物(会议)发表(交流)或获区二等奖;或1次在校级范围内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

  6. 积极参与学校主课题和个人小课题的研究,力争成为其中的骨干。

  7.任期内,有计划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至少1人获区二等奖或市三等奖,或多人次获奖;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请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享受每月    元补贴(待定)。

  五、校级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六、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当年生效。

  2.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人选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论文抄袭经上级部门通报者;

  (3)当年请假累计达一月以上者(含病事假);

  (4)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七、本评选标准解释权属学校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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