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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实验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升华实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主题,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从宏伟实验学校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严格执教,积极进取,勤奋好学,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3、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贯彻实施德育的十项制度,品行高尚,廉洁从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4、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因材施教,主动关心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尊重、爱护学生,师生关系和谐。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恪尽职守,热爱集体,团结协作,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或被学生、家长投诉,经学校核实后,违反教育原则情况属实者。

  四、评选及表彰流程

  1、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年度参评人员资格。

  2、将参选人员基本情况、所获得荣誉、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站上向全体师生、家长公示一周。

  3、组织全校学生、家长及全校教师投票。

  4、按投票结果,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0—12名宏伟实验学校首届师德标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5、召开学校师德标兵命名表彰大会,当选师德标兵做教育教学经验和师德事迹报告

  6、学校将按评选排序结果向教育局上报相应教师做为局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育教学能手的候选人。

  6、新学年起,当选师德标兵一年内挂牌上岗,学校在当选教师所在年组或班级设立“师德标兵示范岗”,与“共产党员先锋岗”一起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