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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量化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和习水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教师应语忌语双十条》的具体要求,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践行“三个代表”,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量化考核内容
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敬业精神、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出勤情况、健康状况、人际关系等方面。
二、量化考核原则
软件从实,硬件从严,公正、公平、公开。
三、量化考核依据(以书面依据为准)
1、教导处出示:(1)评教评学活动;(2)进修、培训、教研、论文;(3)教学情况;(4)常规量化结果。
2、政教处出示:(1)行政人员,值周教师、班级量化考核结果;(2)考勤、签到、违章违纪、值周情况统计;(3)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
3、党、团、护校队出示相关依据。
4、检举揭发,领导查实。
5、办公室根据教导处提供的常规工作量化结果和政教处提供的师德师风量化结果计算出教师的月量化成绩。
四、量化措施
1、天天记载,周周量化,逐月总评,并记入教师档案(值周人员要认真作好记录,做到有依可查,奖惩分明)。
2、采用百分制量化,实行倒扣分值。师德师风量化结果占教师终结量化考核的30%。
3、实行一票否决制,终结量化考核不达90分者不能晋升、晋级、评先进、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在80分以下排名后2位者调到边远学校,量化不及格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3、90分以上者为优(达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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