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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装修合同_建筑内装修合同范本

篇一:样板房装修合同范本

装修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承包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 室内装修工程与施工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如下:

一、 装修项目:

1、 具体如下:

二、 装修地点:

三、 装修方式:本项目装修采取乙方包施工、材料、沙发、灯饰全包干方式,包干内容主要有:

1、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

2、 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 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

4、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四、 装修工期:本项目设计装修工期定为 天,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五、 装修施工质量要求:

1. 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2. 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

3. 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

4. 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六、 装修费用

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 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 元整 (¥ 元),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

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

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

七、 付款方法

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要求施工时,甲方分四期按下列方式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 第一期: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进场、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30%后,甲方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60%后,甲方再次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三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80%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四期: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7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

八、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 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

2. 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10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乙方:

1. 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

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

2.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

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a href=http://www.16fw.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雌诳せ蛑型旧米酝9さ模追接腥砬肫渌こ潭邮┕ぃ渌こ潭邮┕さ某杀靖哂诒竞贤旒鄣牟糠秩坑梢曳匠械8涸稹?/p>

3. 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

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

4.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

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

5.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

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6.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

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7. 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

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

8.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

乙方承担。

9.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

九、 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

工程竣工后2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十、 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

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2. 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

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3. 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施工图纸

工程报价清单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篇二: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邯郸天骄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 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65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35%。剩余 5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三: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乙方应确保该工期的实现,且该工期是乙方在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8小时以内停水、8小时以内停电、节假日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后保证能实现的工期,乙方不得以前述理由要求甲方顺延工期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地震 泥石流 国家政策等)。另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增加等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

第三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暂定清单总价款:¥)

2、本工程采用工程清单项目价款包干方式。

3、工程结算时若工程项目没增加或减少则包干总价不变,若有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则按实际增减项目价款计入总价。

4、工程项目变更后的计价

(1)工程中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按合同清单计价相同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拆除等签证项目、甲乙双方现场认价后计入总价。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范围全部工程竣工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且书面签认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结算书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在办理完毕结算并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出具经甲乙双方签字的《结算报告》3天以内,甲方向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全部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甲方应提前指定可供乙方搭设临设的场地,乙方仅可在指定的位置和范围内搭设临设场地,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指派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处罚的额度在100至500之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六条:乙方工作

1、协助甲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报建过程中各项规定由甲方缴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列出主要的材料清单并由甲方签字认可。乙方保证使用的材料符合甲方的要求。

4、乙方指派(联系电话:),为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甲方任何合理要求、通知、建议等到达乙方代表时视为乙方已经知晓。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6、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修改,乙方应尽到通知义务并提前与甲方协商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害,给甲方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8、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清,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9、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第七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书和竣工资料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应就验收合格与否向乙方出具书面凭证,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凭证办理结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补足。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书面通知并通过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协商不一致或未经协商而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提出解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额的10%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工程竣工后不能达到验收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

5、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或通讯阻碍排除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当地商会或其它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三天内,乙方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方式,因未及时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根据一方违约可能导致对方损失进行评估而自愿设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而要求法院予以削减。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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