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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规章制度

中医科规章制度 本文关键词:医科,规章制度

中医科规章制度 本文简介:中医科规章制度1.设立中医门诊,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2.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3.中医可

中医科规章制度 本文内容:

中医科规章制度

1.设立中医门诊,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2.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7.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8.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9.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10.中医治疗的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随诊。各科中医随诊的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浪费。

11.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12.就诊病员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

13.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14.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并详细向病人交待病情和注意事项。

15.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

16.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17.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中医会诊查房制度

为了提高住院病人治疗的多样化效果,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等有关精神,我院实行各科病种中医会诊查房制度。

1.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查房、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中西医科研协作等制度;

2.建立有效协作机制,加强中西医合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使患者在我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3.将西医科室中药消耗量、中医、针灸、康复治疗人数中医药治疗率或参与治疗率等纳入考核指标。

4.各科室凡遇证情复杂等疑难重危病证,或西医治疗3日效果不好的病人,应即时申请中医会诊查房。中医人员接到会诊必须随请随到,按时高效地完成会诊查房任务。

5.各科室会诊查房前经治医生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会诊查房中要充分讨论,制定符合病人病情合理的中医治疗方案,做好记录和总结,并认真做好病程记录和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我院中医药全面发展。

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暂行实施办法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对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初级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一种规范化培训;是整个中医临床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目的是通过培养合格的中医住院医师,为造就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专业知识、全面临床能力的中医临床医师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建立健全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的中医住院医师。

二、培训目标

经过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进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

(二)掌握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各家学说和国内外学术新进展。

(三)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技能,具有独立诊断和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的能力,能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能够组织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并管理病房,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带教能力。

(五)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至少一种外文书刊和古典医籍。

三、培训年限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根据培训对象不同的知识和能力确定。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5年;

(二)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三)非本科毕业的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年限。

四、培训内容

(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医院科室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针灸科和推拿科共11个二级学科。

(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训,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同时重视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理论学习(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时间为三年。培训对象参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医疗工作,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临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课程,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第二阶段为专业定向培训,时间为两年。在第一阶段培训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本学科临床工作的各种技能,继续学习有关专业理论,使培训对象具备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和部分疑难、急危重症的能力;协助担任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参加科研教学工作,最后一年安排不少于6个月时间担负住院总医师职责,达到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五、组织管理

(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医院中医药管理科负责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实施,制定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办法、培训考核大纲及各二级学科培训实施细则。

(二)中医药管理科负责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档案,做好日常记录和年度登记工作。

(三)培训所需的经费,在医院继续教育经费项内列支,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五)医院聘请高等中医药院校、各中医学术团体专家担任指导老师,要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和学术技术专长,积极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教学、技术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分管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信息科,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长和业务副院长。信息科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编制。

(四)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应急组织及职责

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应急指挥办公室、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应急处置队。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员、物资、技术,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应急指挥办公室:在指挥小组领导下协调好院内各科室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部门,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救治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主要由医务科、院办、护理部、总务科、设备科、信息科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挂靠医务科。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协调院内各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外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3、总务科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供应、后勤设备(施)的维护以及院内环境和被服的清洁、消毒工作;

4、设备科负责相关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5、药剂科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6、信息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7、院感中心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在应急指挥办公室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处置队进行具体医疗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流行病学专家、医院感染专家等组成。

应急处置队:在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参加院外及院内医疗救治工作。由急诊科主任或相关医疗专业人员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医师任组员。

二、报告与响应

(一)监测

l、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监测,对传染性大或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

2、加强重点科室工作,当出现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常用方法或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异常增多时应进行报告。

3、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和信息交流。必须做好监测资料相关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以便排除和确认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和及时发现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4、对医院内有化学毒品、放射性药物储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应急指挥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信息科报告,信息科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卫生局或疾控机构报告。

(三)启动条件:

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四)工作程序:

l、医务科或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以决定是否成立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若应成立,则由医务科或值班人员通知相关专家到位。

2、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到首诊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判断事件严重程度,指导首诊医师进行初步诊治,并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否启用应急处置队对患者进行诊治。

3、应急处置队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情况立即到达院内或院外开展医疗施救。

4、应急处置队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及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及时做好伤员和病人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

(五)个人防护: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收治病人的科室应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三、保障

(一)物资保障

药剂科及设备科要根据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药品及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及时补充更新。各临床科室要做好病区各类急救药品的储备。

(二)技术保障

各级医务人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各临床检验科室要积极开展相关实验检查项目,提高检测水平,为更快识别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实验室保障。各科室应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为开展相关科研制定应对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四、结束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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