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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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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演讲稿 本文简介: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演讲稿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开启了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历程。60年来,新疆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回首沧桑岁月,既是一部新疆的发展史,也是新疆法治的建设史,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

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演讲稿 本文内容:

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演讲稿

弘扬宪法精神

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开启了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历程。60年来,新疆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回首沧桑岁月,既是一部新疆的发展史,也是新疆法治的建设史,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从有法必依到执法必严,

法治建设始终贯穿着新疆发展的脉络。

法治建设66年,我们欣喜地看到,法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依法治疆也成为新疆自上至下社会各个层面所拥有的共识。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让我区法治建设迎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今天,我们带您回顾并梳理新疆法治建设进程,同时,也对未来寄予厚望,期待法治的阳光能普照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一、从无到有构建法治新疆基本框架

1949年9月25日,

新疆和平解放,法治成为治理建国初期新疆问题的重要途径。

1950年,新疆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权先后召开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3年,全疆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乡、县(市)

、省各级第一届人民大表大会代表,并召开了各级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新疆的立法机关组织架构基本完成。

1955年9月20日,

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并制定了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至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全面建立。随后,自治区首次明确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机关的职权,

建立了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检查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劳动改造制度等也相继建立起来。当时的新疆,已经初步具备了依法治疆的基本框架,

社会秩序也逐步开始好转。

二、从废到立再走依法治疆道路

“从1957年开始,

新中国的法治建设逐渐走入低谷。”

文革开始后,

1966年12月9日,公检法施行军事管制,

1968年底,

自治区公、检、

法三机关联合成立公安机关军管会,原来的法院和检察机关不复存在。直至1973年初,才陆续开始撤销,新疆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陆续重建。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决定,这个决定使得法治建设出现了根本性的转机

1979年11月29日,自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边境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这成为自治区历史上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省级人大最早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之一。

2000年至2002年,自治区先后清理了地方性法规83件,废止了与世贸规则和行政许可法不相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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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法律。

“西部大开发不仅是对包括新疆在内的西部地区经济的大力发展,也是对新疆法治的发展和建设。

三、依法为纲紧抓机遇再谋新发展

2010年5月17日,

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

使得新疆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与此同时,

新疆的法治建设也进入了历史的“快车道”

为了使地方性法律法规进一步适应新疆发展的需要,

自2010年开始,自治区组织清理了地方性法规87件、政府规章112件,并且将清理工作延伸到了地州及县市。至今,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共有36件;制定政府规章

24件;发布维护社会稳定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政府《通告》2件。

四、尊重和保障人权,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自从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形成以来,其活动的主要方式就是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裂主义宣传和实施暴恐活动。2008年民族分裂主义制造了“3.7”南航炸机未遂案,2009年“三股势力”制造骇人听闻的“7.5”严重暴恐犯罪事件,严重伤害民族关系、破坏社会稳定。2013年6月26日在鄯善县发生的15名暴徒冲击派出所巡警中队、镇政府、烧警车事件,造成各族无辜群众死亡,其血腥残暴令人发指。2013年10月28日,暴恐分子丧心病狂地在北京金水桥制造震惊中外的暴恐案件。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决不允许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暴力恐怖活动在我们社会肆虐。我们将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保护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我国的所有公民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社会出身、财产状况、文化水平,都享有生命安全和平等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而“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损害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新疆社会稳定发展。这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是对法律的严重损害,是对文明秩序的严重挑战。我们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五、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在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或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个人自由选择,而且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自治区为加强宗教法制建设,自1988年以来我区先后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这些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我区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旗号、穿着宗教外衣,妄图利用宗教实施暴恐活动、制造动乱,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对于这股恶势力的消极影决不能忽视。

第一、宗教极端主义绝不是宗教

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则是打着宗教旗号,反对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极端仇视现存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团结,妄图分裂国家,实施暴恐活动、奉行极端主义思想的反动社会势力。鼓吹绝对的以《古兰经》、《圣训》作为判断一切的是非标准,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任何现代文明。鼓吹“圣战”,要以武力推翻人民政府,以暴力恐怖杀害任何反对他们的人。把所有反对他们的人看作是“异教徒”,要孤立、打击,直至残酷杀害这些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绝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等同为宗教。

第二,新疆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有一个演化过程

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思想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有传播,到20世纪80年代,随国内外形势变化,民族分裂主义沉渣泛起,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开始形成、演化。

在新疆宗教极端势力与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是三位一体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精神指导是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则是其活动方式。当前以宗教极端势力为形式的暴力恐怖活动,是民族分裂主义破坏社会稳定最现实、直接的危胁。

第三、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当前活动的主要方式

新疆是一个多宗教地区,有7个世居民族的大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与这些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关系极密切,甚至在有的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伊斯兰教不仅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甚至出现宗教生活习俗化,生活习俗宗教化的某些倾向。这些民族的饮食、节庆、婚丧等风俗多源于宗教。

宗教极端势力正是看到宗教的这种影响力,打起宗教旗号、穿起宗教外衣,煽动宗教狂热,妄图把宗教引向极端化、政治化。20世纪80年代开始,他们打起净化、改革宗教旗号,从鼓吹极端原教旨主义思想,宣传“圣战”到煽动分裂、反汉排汉、反对社会主义制度,鼓吹建立“东突”国家,实施暴恐活动,破坏社会稳定。

六、统一思想,凝聚战斗力

为了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落实,进一步打牢我所“六五”普法工作基础,把全所干部职工的思想都都统一到的普法工作的战线上,我所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七、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普法队伍基础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系统、全面的掌握了法律法规知识,并加以消化、吸收,才能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原汁原味的送到广大农牧民身边,为此,我所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学法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制定了《温泉县草原监理所

“六五”普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温泉县草原监理所“六五”普法领导干部开展法律讲堂制度》、《温泉县草原监理所“六五”普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制度》、《温泉县草原监理所

“六五”普法专职工作人员制度》、《温泉县草原监理所

“六五”普法学法考勤制度》,充分利用周一单位例会,要求每个职工每周开展轮流开展一次法律讲堂,法律讲堂实行“四有”标准,即讲课人员有备课、法律课堂有讨论、学习内容有记录、学习有心得,在职工中间逐步养成自觉学法的好习惯,不断提高我县草原监理队伍整体法律综合素质,为我所顺利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队伍基础。

八、狠抓责任落实,筑牢普法坚实壁垒

为确保“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所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所长李鸣虎同志为组长,,全所职工为组员的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要求对领导小组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说明,确保组织机构的完整性。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领导小组下设3个普法工作小分队和3个普法宣传筹划小组,普法工作小分队分别由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落实每个月的普法工作任务;筹划小组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每个月的普法宣传工作的活动计划、制定活动方案、审核宣传内容、印制普法材料、及时做好活动总结整理工作。截止目前,我所共举办普法宣传专题讲座30场,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法达60多次,落实重大事项学法12次,培训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60人,培训482人次;开展宪法宣传月5次、12.4宪法宣传日专题活动5次,“一反两讲”活动4次;送法下乡活动达28次,向群众发放汉、蒙、哈普法宣传单页3000余份,投入普法宣传经费1.9万元。

九、筑牢宣传阵地,把普法送到群众耳边。

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我所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重头戏,能否将国家的先进的法治观念和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到群众中去,能否广泛赢得广大群众的对普法工作的参与、支持,成为摆在我所普法工作中一道难题。为此,我所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落实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不遗余力的用好传统宣传平台,利用每个乡镇场的集市,向群众发放蒙、哈、汉等多种语言的法律法规宣传单页,组织蒙古族、哈萨克族、汉族职工向群众存在的疑惑进行现场解答;二是充分挖掘基层宣传平台潜力,不断加强同乡镇场各村队交流力度,每逢乡镇场村队召开村委会就派出普法工作小分队到村队开展宣传《宪法》、《刑法》、《婚姻法》、“一反两讲”、“去极端化”为主,适当穿插宣传《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的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大力发挥现代媒体宣传优势,利用村村通广播工程定时播放法治政策宣讲录音;四是积极利用新兴传播媒介,通过设立普法宣传微信、微博,以全县草原监理工作人员作为普法宣传员,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从而增强法治宣传的广泛影响力;五是加强同兄弟单位的沟通交流,已建立起温泉县畜牧系统普法联合宣传平台,实现了一个单位下乡入户,宣传全系统法律知识的目标。为我站能够及时、圆满的完成“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十、存在的不足

一是同广大群众联系不够密切,宣传时只能通过集市、广播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同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少,长期下去,会造成远离群众的危险;二是普法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宣传思路过于传统保守,宣传方式受限于乡镇场周围的群众。

十一、下一步计划

1.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深刻的认识到“作风建设始终在路上”,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上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多组织干部职工下乡入户,到群众中体验生活,拉近同群众距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

2.在全所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创新能力,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同优秀的普法单位进行工作交流,通过横向对比、纵向剖析,查摆出自身的不足,有目标、有时限的制定出整改措施,鞭策工作人员在普法工作中奋发有为,为我县普法工作取得更丰硕的成果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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