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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本文关键词:制度,培训,教育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本文简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一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基本原则第1条安全培训教育的基本原则为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本文内容: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基本原则

第1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基本原则

为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第2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新职工进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转岗教育、职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组长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八种。

第三章“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第3条

厂级安全教育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安排专业人员讲课。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②公司特点(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③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④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四方面。

第4条

车间级安全教育。

由车间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36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①本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项;②本车间安全规程与制度;③本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④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⑤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

第5条

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组织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①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定、安全职责、工艺流程;②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③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三方面。

第四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6条

日常安全教育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生产、设备、气候变化或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如停工、设备检修等等,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车间、部门组织进行。

第五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

第7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

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第六章

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第8条

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1、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进行车间(部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2、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负责组织,车间和班组实施教育。

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变换工种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报有关部门作为核发新工种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第七章

复工安全教育

第9条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2、复工安全教育由车间的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相同。

3、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并报有关部门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第八章

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

第10条

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

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经过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取得的资质证书要登记存档,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章

班组长安全教育

第11条

班组长安全教育

班组长安全教育是指车间内的班组长,经过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存档。

第十章

全员安全教育

第12条

全员安全教育

1、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门等应利用各种会议、电视、标语、讲话、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2、车间、部门必须每周一次,组织开展以车间或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3、班组每天应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上要预想当班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布置防治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的安全情况。

4、公司在开停车、设备检修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时、节假日前,应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章

《安全作业证》及上岗证的管理

第13条

《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公司生产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统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管。职工在公司内调动的,应证随人走,若调离公司的,应及时将作业证交还给公司。

从业人员经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通过业务考核合格,由安全员颁发上岗证。只有持上岗证的人员方可独立操作,否则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关处罚。调离或脱离岗位人员必须把所持有的上岗证上交,不允许乱丢或赠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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