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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触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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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触电方案》word版 本文简介: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预防触电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年”各项

《防触电方案》word版 本文内容:

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预防触电事故为

重点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和稽查执法等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建筑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临时用电设施设备不标准、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切实强化有关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监督执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坠、触电以及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和起重机械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州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创建一个和谐而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活动的专项整治,强化全州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的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有效遏制高坠、触电以及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和起重机械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成立上海数字技术应用公共实训中心工程“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长:严卫国

副组长:樊建军

员:潘生官

许世平

刘胡平

潘艳琳

徐百全

左安良

四、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综合内容

1.监管部门

一是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各县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监管工作的实际,按照“三项建设”要求,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资源、开拓监管思路、强化监管措施,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系统性,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规定,层层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针对建筑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易发生事故的领域、部位、环节,要切实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系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构建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

三是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监管队伍实际,从增强责任意识和提高业务能力入手,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业责任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每一位监督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稽查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着力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稽查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监管规定,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措施备案,主体责任不落实,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非法违法建设,无资质和安全许可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等不良现象,切实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单位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建立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加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强化生产安全管理,形成从企业到项目部、到施工班组、到作业人员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格局。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改进完善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自律安全生产行为,提高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依法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在资质资格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建筑施工业务,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无资格上岗,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考核,加强农民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严肃施工现场劳动纪律,建立教育惩戒制度,不断提升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素质,规范生产安全行为,避免“三违”现象。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根据不同项目施工特点,认真制定针对实际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批程序,层层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交待清楚施工环境、危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安全作业规程和劳动纪律等。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点监控制度,落实事故预防具体措施。

五是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的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和措施费。不得将施工安全措施费作为投标优惠条件或降低费用标准、挪作他用。淘汰影响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有效投入。

3.监理单位

一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落实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是严格安全生产审查、审批。对施工企业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认真进行审查、审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无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一律不得批准使用,同时监督已经批准方案的正确、有效实施。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理制度。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和实际,认真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切实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会议、检查、督促整改、回复、核实、报告、档案管理等制度。强化监理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和对危险性较大工程、重大危险源等旁站监理责任,发现生产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重大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具体内容

预防触电事故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各项规定执行,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整治:

一是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专业电工持证上岗,熟练掌握供用电安全技术知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

二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规定、针对实际编制专项方案,严格履行编制、审批手续。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确认不得使用。

三是临时用电设施、设备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实施完毕后经方案编制、审核批准、使用方共同进行测试验收,并有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四是临时用电工程是否进行施工临时用电危险源辨识、控制策划、交底告知和建档登记;电器设备是否进行安全防护和专人管理,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五是临时用电工程是否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系统,保护零线(以下简称PE线)采用绿/黄双色线,工作零线(以下简称N线)使用淡蓝色线。PE线应由总漏电开关电源侧零线重复接地后引出,必须连到每个分配电箱、开关箱以及用电设备,并按规定进行重复接地和末端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开关箱PE端子与设备之间的保护零线PE必须使用不小于2.5mm2

多股铜芯的绿/黄双色绝缘线,绿/黄双色线严禁他用。

六是临时用电是否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用电设备开关三级配电和总(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设置漏电保护的两级保护系统。开关箱内电器装置的使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2条的要求。

七是配电箱箱体材料是否采用铁质材料,分配电箱开关箱位置合理,两者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开关箱、配电箱内必须分设与箱体绝缘的工作零线N端子板和与箱体保持良好电气连接的保护零线PE端子板。进出线中的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N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PE线)必须通过PE端子板连接。

八是有外电线路时是否采取可靠有效的外电防护措施,不得在高压线下违章施工或搭建临时设施。施工现场配电线路的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1、7.2、7.3条规定要求。

九是施工现场临时照明、手持电动机具和生活用电是否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按规定执行;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是否按规定配备电工防护用品、常用电气检测仪表和工具,如接地电阻测定仪、绝缘电阻测定仪、钳形性电流表、万用电表等。

十是配电室、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等处是否按规定测定接地电阻,实测值不得大于4欧姆,现场供电线路及其他部位的重复接地电阻实测值不得大于10欧姆。

十一是临时用电档案资料管理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县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开展自查整改,集中解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队伍建设,思想观念、管理模式、安全保障、监管措施等与当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指导和督促施工现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强化监督,扎实推进。施工企业组织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监理单位督促落实。各县建设局要组织对所属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检查、稽查执法;州建设局对所辖县进行督查、稽查执法。

阶段总结,深化治理。各县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系统总结治理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突出的领域、环节、部位,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治理的对策措施,继续深化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狠抓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治理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格实施。各县建设局要按照专项治理要求,指导、监督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施工现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稽查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必须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建议报州局。对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发生高坠、触电等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三)形成机制,实现标准。通过扎实开展以预防高坠、触电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实现预防高坠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设备、作业行为和管理的标准化。通过治理的施工现场和今后开工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现行标准执行,凡因不严格执行标准导致发生高坠、触电等事故的,将从重给予处罚。

(四)本次专项治理,各县建设局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稽查执法情况要全数建档,包括治理达标、排查隐患、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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