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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义务教育,绩效,考核,奖励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根据三塘中心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织教字【2009】44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黔人社厅发[2009]2号“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1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三塘中心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织教字【2009】44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黔人社厅发[2009]2号“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提高本校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织金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为指导思想,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2、实施对象、时间、发放方式

(1)、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员工。

(2)、时间

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实行。

(3)、发放方式

所有绩效考核项目一年发放两次,即春季学期(1月—6月)发放一次,秋季学期(7月—12月)发放一次。

3、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班主任实行竞争上岗。

4、绩效工资政策性标准

(1)、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性指标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扣除教管中心主任及副主任津贴、全镇边(边远)津贴外,教管中心发到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人均每月548.00元。

(2)、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性指标:

校长月津贴:680.00元。(县局提取)

、县局规定班主任津贴: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15﹪提取,按5个月发放。

、县局规定:副校长津贴按校长津贴的90﹪核定考核,主任级领导按校长津贴的85﹪核定考核。

5、岗位设置及考核办法

(1)、班主任津贴

班津贴根据《班级管理奖惩条例》及《班级综合考核细则》的考核结果,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

(2)、校长津贴

、校长津贴县局每月提取680元,根据县教育局考核结果及学校相关制度考核发放。

、副校长、主任级领导津贴,根据县教育局考核结果及学校相关制度考核发放。

、组织负责人、各室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教学研究津贴)按《工作量制》中规定,根据学校岗位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发放。

、校长不再参与学校的其他绩效考核分配。

(3)、其他学校领导及中层领导若上有课的,可以根据《教师工作量制》中的规定,参加教师绩效考核发放。

(4)、特殊岗位考核:按《教师工作量制》中的规定考核执行。

(5)、实验教师补助:按《实验教师奖惩条例》中的规定考核执行。

6、教师绩效考核分配

(1)、教学成果奖按《教学质量奖惩办法》考核发放。

(2)、教师超课时补助按《教师工作量制》中的规定考核执行。

(3)、出勤按《教师出勤及其它纪律奖惩条例》中的规定考核,从教师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4)、综合考核按《教师综合考核细则》考核执行。

公式:个人综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7、各项考核量化依据

(1)、班主任津贴:按《三塘中学班级管理奖惩条例》及《三塘中学班级管理综合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2)、校长津贴按本方案第五款中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3)、行政岗位及特殊岗位考核:副校长津贴、中层领导津贴按本方案第五款中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4)、管理、工勤等岗位及产假人员,按平均绩效工资额考核发放。

(5)、其它岗位津贴设置:按《三塘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制》中的规定考核执行。

(6)、实验教师补助:按《三塘中学实验教师奖惩条例》中的规定考核执行。

(7)、教学成果奖:按《三塘中学教学质量奖惩办法》的规定考核执行。、

(8)、超课时补助:按《三塘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制》中的规定考核执行。

(9)、出勤:按《三塘中学教师出勤及纪律管理奖惩条例》中的规定考核执行。

(10)、综合考核:按《三塘中学教师综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执行。

8、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其他说明

(1)、借用在本系统其它单位有人事局、教育局文件的,按本校考核最低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无人事局、教育局文件的不给奖励性绩效工资。借用在教育系统外的一律不给。

(2)、借出本系统人员、进修人员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人员,特殊病、特种病病假6个月的不参加分配一次,1—5个月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本镇相关制度量化综合考核,以月分配。一般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不参加分配1次,2月以内按月考核分配。事假人员,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参加分配1次,1个月以内的按本镇、本校相关制度考核。

(4)、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来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5)、在职人员在法定假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绩效工资额发放。

教职工工作量制

为贯彻“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实行教职工工作量制。

一、教职工应按省教育厅、地、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教职工工作量和规定的活动量(活动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继教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课时定额

学校领导、各组织负责人、各室管理人员、学科课时定额

岗位

课时定额

学科

课时定额

校长

2

政治

16

副校长

4

语文

12

教务主任、副主任

6

数学

12

政教主任

6

英语

12

总务主任

6

物理

12

电教主任

6

化学

12

办公室主任

6

历史

16

支部书记

12

地理

16

团支部副书记

12

生物

16

工会主席

12

音乐

16

年级组长

12

体育

16

文娱体育组长

12

美术

16

教研组

12

微机

16

校长办公室微机操作员、会议室管理员

12

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

6

阅览室管理员

0

图书室管理员

0

油印室

6

远教组长(含多媒体教室管理)

12

微机室

12

校刊组长

12

出纳员

6

食堂管理员

0

三、岗位津贴设置

岗位

不参加其他分配

参加其他分配

每学期发放月数

备注

月津贴(元)

说明

月津贴(元)

说明

校长

680

进行岗位考核

6

副校长

630

300

进行岗位考核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教务主任、副主任

578

26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政教主任

578

26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总务主任

578

26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办公室主任

578

26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电教主任

578

26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团支部书记

260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团支部副书记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工会主席

19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年级组长

260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文娱体育组长

150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教研组长

260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校长办公室微机操作员、会议室管理员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化生实验室管理员

190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物理实验室管理员

19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阅览室管理员

460

6

图书室管理员

460

6

油印室

460

190

进行岗位考核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远教组长

(含多媒体教室管理)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微机室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校刊组长

120

5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出纳员

460

190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食堂管理员

578

6

若超课时,给予超课时补助

注:凡设有岗位津贴的学校领导、组织负责人、各室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座班制。

四、超课时补助

1、任课教师工作量不足的可用其它工作补足工作量。

2、学校领导、各组织负责人、各室管理人员按岗位课时定额标准,担任课程超课时定额的给予超课时补助。

3、学科教师按学科课时定额标准,超课时的给予超课时补助。

4、超课时补助标准为5元/节。

5、跨年级、跨学科教学的,按1课时计算。单独上音乐、体育、美术、微机课的,不算跨年级、跨科目教学。

6、所超课时量在二分之一个工作量内的(不含二分之一个工作量)按该规定中的标准给予补助;超二分之一个工作量的(含二分之一个工作量),酌情按请人代课处理。

7、超课时补助用公用经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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